不过,启的归禹,毕竟使禹取得父子血统关系的确认,在与母系婚制争夺儿子出生优先权的归属方面,禹无疑是成功了。
禹的婚姻,一度缠绵于涂山女,表现出母系制向父权制转变阶段多态多姿的色彩。但禹本人,似乎也因氏族内部的等级分化和个人权力的扩大,终以贵族阶级的头面人物身分,而享有父权制下一夫多妻的特权。文献有称“禹卑宫室,垂意于沟洫,百谷用成,神龙至,灵龟服,玉女敬养,天赐妾。”禹凭藉其在部落联盟体内显赫的社会政治地位,不仅握有大量经济生产剩余积累,而且通过婚姻联姻的方式,招至“神龙至,灵龟服”的四方氏部族的归附。“玉女敬养天赐妾”,大概可用来说明这种多妻政治婚姻生活的成功。这与陶寺遗址所见氏族内男性权贵同时拥有多位佩饰华美的贵妇为妻,可相对照,正揭示了那一时期部族权贵多妻制的意义所在和其婚姻家庭构成的通例。
总之,夏代国家建立过程中,鲜、禹的婚姻,代表着父权制替代母系制过渡阶段末叶婚制婚俗的前后不同时期变化色彩,有其社会大范围内的普遍意义,是与社会形态的演进紧相呼应的,透过种种历史传闻,有可能寻绎出其中内在的发展轨迹。
二 夏代王室婚姻的氛围
有夏一代,父权制的宗亲组织形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加强。“始传父爵,乃能光治先君之基业”的禹子启,是创建夏代国家的关键人物,他在排斥母系制,确立父权社会制度方面,表现远比禹坚决。
《墨子·非乐上》言启“淫溢康乐”。从史传看来,至少有两件事,可看出这位夏王的所为,带有深刻的社会发展历史内涵。一件是《天问》中提到的“启棘宾商(帝),九辩九歌。”棘读为亟,有屡次、数番之意。此事即《山海经·大荒西经》所说:“开(启)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与九歌以下”,郭璞注:“嫔,妇也,言献美女于天帝。”在提高父权制统治权威的同时,妇女屡屡成为启大施淫威的对象,甚至被任意用来作祭。这在母系制盛行时代是不能容忍的,标志着父权制的确立,从其起始即建立在奴役女性的基点上。另一件也是《天问》中提到的启“勤子屠母而死分竟地。”具体史实已不得其详,但大体说来,“勤子”表明启确立了父权制的传子制度,“屠母”则象征两性对抗中母系制的惨败状态。
不过,夏代由母系全面转入父权社会,原来的氏族内部结构毕竟还相当强,宗亲集团对外以父系为代表,而连结其内部关系的纽带却每每仍是母系。夏王太康失国,失在失去王室妻族一方的支持,即是明显事例。据《楚辞·离骚》云:“夏康娱以自纵,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用失乎家巷。”扬雄《宗正卿箴》说:“昔在夏时,太康不恭,有仍二女,五子家降。”《路史·后纪十三上》谓太康“叶比于淫声”,“般游亡度”,“厥弟五人御其母以从徯于洛油。”上古母、妻同义。根据氏族结构形态,“五人御其母”,当指太康王室妻族与五个子氏族或兄弟氏族所组成的血亲集团。太康不图王室后忧,另与有仍二女姿情游乐,终于被血亲集团所抛弃,在外看来是失国,在内而言是断送了维系王室的血亲纽带。
顾颌刚先生曾指出,从父系氏族社会直到奴隶制社会,妇女都是氏族和宗族里的一笔财产,在生产不发达的社会里,氏族和宗族要守住一笔财产是不容易的,所以从别的族里嫁来的女子不可任她流失,其夫既死,弟兄可以娶她,子、侄辈可以娶她,甚至孙辈也可以娶她,这是团结同族的一个方法。前述陶寺遗址的氏族贵显实行一夫多妻,也具有通过婚姻关系维系和团结血亲集团的用意。对于夏代权贵婚姻大家庭来说,更是如此。夏王太康不谋后图,造成妻室离去,意味着失去血亲集团的支持,导致王室内部结构体系的破坏,失国也就在所难免。除此之外,夏代史上,有后羿代夏政,寒氏弄权,国家迭相颠覆诸事态,考其缘由,血亲集团的得夫,不能不说是重要因素之一。
后羿一名羿,也称夷羿,是东方有穷氏族落首酋。据《左传·襄公四年》引《夏训》云:“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杜注:“禹孙太康淫放失国,夏人立其弟仲康,仲康亦微弱,仲康卒,子相立,羿遂代相,号曰有穷。”后羿乘夏衰落之际,一度取代了夏政权,但他“不修民事,而淫于原兽”,还重用寒族出身的寒浞。后羿本有妻室纯狐,自取代夏政后,另恋上了洛滨女子,《天问》述其事说,“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彼洛嫔。”惯用心计的寒浞,瞅准纯狐遭后羿冷落之机,“行媚于内,而施赂于外”,与纯狐搭上关系,“因羿室”取得其血亲集团家众的支持。《天问》说:“浞娶纯狐,眩妻爱谋。”《路史·后纪十三上》说:“浞乃蒸取羿室纯狐,爱谋杀羿。”寒浞之所以能谋杀后羿,成功夺取国家权柄,就是通过烝取羿室纯狐的婚媾手段,对王室内部原有结构体系悄悄渗透并暗中进行再组合,从而实现其野心,以至连羿的儿子也没有放过,残酷地将其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