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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夏俊峰获死刑。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与妻子在摆摊时被城管查处,后与城管发生争执,持随身带刀将2名城管刺死。夏俊峰称自己被城管殴打在先,属于正当防卫。夏俊峰家属找到6个证人证明其被打,均未被获准出庭作证。
夏俊峰家属找到6个证人证明其被打,均未被获准出庭作证,夏俊峰的真自首情节也被法院拒绝采信了,而8刀那个假自首伪证却为他们的二审埋下伏笔而采信,从两者的对比来看,这个法律***的操蛋。
夏俊峰,仍有生机。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审的事由可以归纳为3类:一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是量刑不当;三是违反法定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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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1-05-10 20:50回复


    2楼2011-05-10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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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我必会,
      信春哥,得永生。


      4楼2011-05-10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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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2011-05-10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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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2011-05-10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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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2011-05-10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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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2011-05-10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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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球粉 必回 球粉 必回


                9楼2011-05-10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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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球粉 必回 球粉 必回


                  10楼2011-05-10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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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1-05-10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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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球粉 必回 球粉 必回


                      12楼2011-05-10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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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球粉 必回 球粉 必回


                        13楼2011-05-10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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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顶楼主一下,话说我看了的


                          IP属地:湖南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1-05-10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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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贴要火,果断插入,果断前排,顺便求个小粉!你懂的……


                            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1-05-10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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