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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文】杜撰组异闻录——福祸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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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死这文了!
文案:
     想她萧守红倾国倾城,冷艳无双,
     顶着“江湖第一美人”的头衔闪闪发光,
     嫁的人自然也得凌驾于众人之上。
     身材高挑、气质出众是当然,
     武功高强、人品高尚、志趣高雅是……个人的幻想?
     好……好吧,看在他能赚大把的钱,
     关键时刻也能派上几分用场,
     且能承担“生子”重任的份上,
     就勉强抱着他的“牌位”,和他快乐成双,
     但,想观婚礼者,有心无钱的——闪!


IP属地:广东1楼2011-06-26 21:11回复
         看了很久,大概已经有两炷香那么久了——终于躺在亭子里睡觉的人睁开一只眼睛,挑起眉毛,“我脸上有苍蝇?”
         看他的那个人立刻摇了摇头,还是用很希罕的眼光看着他。
         躺着的人指指自己,“我身上有银票?”
         看他的人还是摇头,过了一会儿终于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公孙朝夕,你什么时候这么看得开穿起这种衣服来了?”
         牡丹亭里躺在摇椅上睡觉的人穿着一身白衣,不必怀疑,就是那种衣袂飘飘质地很好往往穿在风流才子身上,如果才子受伤玉女的纤纤玉手一撕就能撕下来裹伤的那种白衣,干净整洁得如出岫之云,比棉花还要舒服,款式也很斯文。穿着那件衣服的人其实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除了脸皮看起来好像厚了一点儿完全没有什么很英雄的疤痕之类的,其实他还是个很俊俏的年轻人,尤其是身材很好。
         “马无皮,当人的积蓄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偶然也会突然想通要好好享受一下的。”懒洋洋地躺在摇椅里一动不动就算看见了好友也绝不让座的人说。
         “这个月又收了多少钱?”被公孙朝夕叫做“马无皮”的人身高五尺,瘦得像只猴子,脸却是一张马脸。和身矮脸长的马无皮相比,公孙朝夕突然英俊潇洒了十倍,这也是公孙朝夕喜欢和马无皮在一起的原因之一。
         “不过三千黄金而已。”公孙朝夕躺在摇椅里,手里端着一只水晶杯,杯里盛着浅碧色的酒,他华衣碧酒,让马无皮瞪直了眼、弯低了腰——在昨天《冷芳谱》没卖出去之前,公孙朝夕还是一个穿着满身补丁衣服、喝酒只喝最劣质的、吃饭只吃干菜萝卜、出门绝不骑马坐轿的……铁公鸡,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马无皮只是眼睛一花这人就变成这样了?
         “人生啊,能享受的时候就要享受,谁知道明天会怎么样……”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躺在摇椅上叹气,“人生祸福如朝夕,我只不过是突然想通了而已。”说着他喝了一口酒,喃喃自语:“十两银子一壶的酒就是不同。”
         “你小子死抠了十几年,昨天突然想通了?”马无皮哼了一声,“不是收到什么消息受到刺激,觉得自己活不长了打算在临死前享受一下?”
         “为什么说老马你是我的知己,”公孙朝夕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把自己卖了。”
         马无皮的眉毛一扬,“你把自己卖了?卖到了哪里?宜春楼?”
         “我把自己写在冷芳第三谱里面,卖了。”公孙朝夕愁眉苦脸地说,“以后日子不清静了。”“小子,你想钱想疯了吧?”马无皮“扑哧”一下笑出声来,“根据我的打听,近来你小子名气渐旺,不少人对你虎视眈眈,不怀好意啊。”他说这话不虚,公孙朝夕得陪美人左右,交往的都是江湖一流人物,武功不高且家财万贯,名声远扬之后带来的麻烦就是有越来越多的人想要他的人头,一则为美人出气,二则可以扬名,三则说不定可以拈走公孙朝夕十几万黄金的家当,何乐而不为?
         “只要赚钱我就卖。”公孙朝夕继续愁眉苦脸长吁短叹,“只卖了半天就收到了十六张刀贴、三支暗镖、一封匿名信、半张邀战书,我突然想通了,人生祸福如朝夕,宜享乐时需享乐,否则明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他喃喃自语,边说边喝酒,却是很享受的样子。
         “半张邀战书?”马无皮无聊地挑起眼皮,“你小子休叫我同情你,那个半张邀战书不会是最近很出名的那个……”他的左眼突然跳个不停,“那个‘半纸阎罗’西门杀的催命符……”
         公孙朝夕斜着眼睛看他,末了很没趣地叹了口气,“我还以为老马你很了解我。”他慢吞吞地从雪白的衣袖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夹在指间晃了晃,“正宗的西门杀半纸催命,接纸之后不出十二个时辰必死。这可是好东西啊,不少人想看一眼都看不到,如果我死了,三个月后的冷芳第四谱你务必把这东西细细地描上去,我相信各大和西门杀有仇的门派都会一箩筐一箩筐地往家里买,可惜我已经看不到了。”言罢相当遗憾地又叹了口气,喃喃地说:“人生祸福如朝夕……”
    


    IP属地:广东3楼2011-06-26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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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无皮一脚踩上公孙朝夕的摇椅,“这是真的?”他拿过那张半纸邀战书来看,除了被撕掉剩下一半的“战”字,什么也没有,“就是这样的破纸就让你吓得穿新衣喝好酒?从现在开始逃的话也许还来得及。”
           “我在冷芳第三谱里面写这几天都会在金钱坊,”公孙朝夕愁眉苦脸,继续喝着好酒,“不能逃啊,做生意要讲信用。”喝完了浅碧色的一杯酒,他用雪白的袖子抹拭杯沿,抹完看了袖子两眼,满意地看见它还是白的。
           “你的萧大美人不能救你?”马无皮直翻白眼——这人如果这样死了,就是自杀——被自己卖了然后坐在家里等杀手上门然后死掉,完全不能博人同情。
           “小守红儿这几天在峨眉山,君大公子去了天山,铁刀又闭关去了,厨子也不能救我……”公孙朝夕唉声叹气,“再过八个时辰你就看不到我了,记得我风光大葬的银票就压在床铺底下,千万要给个好点儿的棺材,可怜我还没有讨老婆生儿子,可怜我还没有看到冷芳谱写的全是我公孙公子的那一天……”
           马无皮一脚勾翻了他的摇椅,公孙朝夕在摇椅翻倒的时候突然变成坐在牡丹亭石条横栏上睡觉,懒洋洋地闭着眼睛,“老马,我快要死了你竟不给我点儿享受的时光,枉费我这么多年当你是知己……”
           “那是谁?”马无皮指着牡丹亭外牡丹花丛中一个个子比他马无皮更加皮包骨头矮小畸形的人——那人老老实实犹如花匠一般修剪着牡丹,“哑画万人醒?你把万人醒藏在这里干什么?莫非——”他的手指回公孙朝夕的鼻尖上,“你想知道最近很出名的西门杀长什么样子,卖了自己的消息引他入门来杀你,你好要哑画万人醒记下他的模样。不对,西门杀不会无缘无故来杀你——”他大叫一声,“莫非请西门杀来杀你的人就是你自己?”公孙朝夕愁眉苦脸,脸比刚才更苦十倍,眨了眨眼睛,“只要是名人我都卖,冷芳谱童叟无欺,只要有人想知道的消息我都能弄到手……”说着他突然从怀里又摸出了一只酒杯,就着手里原来的那个轻轻一撞,碰杯之后做了个借酒浇愁状,十分颓废。
           马无皮长长地倒抽一口凉气,“你还真是……玩大了……连三年连杀十八高手无一失败的西门杀都敢打主意,万一你真的死了怎么办?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他认识这个人二十多年了,差不多从穿开裆裤起就混在一起,这个人精明痞赖,奸诈狡猾,无利不欢,如果不是纯赢的赌注绝对不赌,这次吃错药了?
           “我最近心情不好。”公孙朝夕一直在叹气,“守红儿不理我,要和我吵架。”他苦脸又多苦了三分,“我想刎颈,又怕痛;想上吊,怕吊不死;想服毒,怕毒不死;想跳崖,附近没有山;想跳河,我会游泳……你说我怎么办呢?”
           马无皮无力地翻着白眼,“我来给你小子通个信,昨天君大公子的弟弟捎了信给我,说君大公子家里那两棵桃花打起来了,要他赶快从天山回来,只有你小子知道怎么联系他,家书给你。”他从怀里摸出一封信,丢在公孙朝夕身上。
           “那两棵桃花啊……”公孙朝夕喃喃自语,“一棵叫做表妹,一棵叫做师妹,真是难为君大公子竟然和两棵桃花共处了这么久,果然江湖第一剑就是高人。”懒懒地看天,“‘江湖第一杀’很快就要来了,老马,我的后事就托付给你了。”
           马无皮在他说“很快就要来了”已经转身就闪,等公孙朝夕一句话说完他已逃之夭夭连个影子都没了,不愧是公孙朝夕的知己,见风使舵和逃命的本事与公孙朝夕找死的本事一样高强。
           人生祸福如朝夕,其实经施展轻功飞快地离开金钱坊的马无皮看来,如果公孙朝夕不这样“混江湖”的话,其实他的祸福会少得多得多……至少没这么经常遇到死到临头的时候……
      


      IP属地:广东4楼2011-06-26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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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峨眉山。
             江湖第一美人。
             萧守红有个很贴切的外号叫做“冷艳孤光照眼明”,源自公孙朝夕冷芳第一谱,如今已经成了江湖上耳熟能详提及萧守红必说的词语,她如今在峨嵋山上赏月,她的一言一行完全符合人们心目中最完美的仙女的典范。为何仙女会和奸商成为好友?萧守红的解释是:可以省掉很多麻烦——比如说,公孙朝夕可以找到最风雅又最便宜的客栈,可以告诉她要去峨眉山走哪条路比较近,可以得到最新的江湖动态,可以方便地传递她与其他“江湖第一XXX”之间的消息……
             当然,随之带来的麻烦似乎比好处更多。对于《冷芳谱》,萧守红的态度是:不屑一顾。江湖第一XXX们对《冷芳谱》都是一笑了之,完全不放在眼里,虽然自有《冷芳谱》后,他们遭人截击的次数多了很多,但是他们的劲敌绝对不是由《冷芳谱》而来,公孙朝夕灵通的消息和手段对他们来说比半途遇见的跳梁小丑要有意义得多。
             公孙朝夕知道自己的分量,所以才敢精打细算地做《冷芳谱》,高人太过清高就是会给奸商留下赚钱的空子。她手里已经有了冷芳第三谱,但她从来没看过里面究竟写了些什么,江湖第一剑君霜桐君大公子曾经对那本书一笑了之,她要比君霜桐更清高就要根本不看那本书。听说公孙朝夕把自己写进第三谱招到各种各样人的追杀,连半纸阎罗都招来了,心下未免有些诧异——西门杀所杀之人无一不是一流角色,怎会要杀公孙朝夕这样的小人?但作为不问世事的仙女不应该纠缠在这些小事上,她在赏月。
             月色实在很美啊,李白说“峨嵋山月半轮秋”,大概就是在这种清风明月之下独自赏月吧?她冷淡淡白素素地坐于巨石之上,等着和自己相约的人来。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三个时辰……
             天亮了。
             和她约好的人没有来。
             萧守红的眉头微微在颤,这是第一次有人约她然后爽约,她要冷静、冷静、处之泰然才符合她完美的形象,千万不可对未来的人起丝毫怨恨之情,更不可以生气,她应该很淡然地拍拍灰尘下山去——她也这么做了,徐徐从坐了一夜的大石头上站起来,拍了拍根本不存在的灰尘,迈步要走的时候因为维持姿势坐到全身发麻而踉跄了一下,她立刻平息静气,运功默查方圆十丈之内是否有人。查后无人,于是举步优雅地离去,白衣飘飘犹如空谷之中的一朵素兰。
             十丈零一步之外,与她相约峨眉山赏月决斗的“凝雪剑”苏凝雪……横尸于地……浸润的黑色血迹沾了一大片干草,她在萧守红上来之前就死了。但是她的血散发的不是血腥味,而是一种淡淡的草腥味,看遍地黑褐色的血迹,她应当是受伤中毒而死。
             当日峨嵋山上无人,除了苏凝雪萧守红上去,萧守红下来之外,再没有第二个人从上面下来。
             等空谷幽兰那样的萧守红在峨嵋山下自由自在地看了几天山水之后重新踏入人间——扑面而来的就是:三月三十一日,萧守红毒杀苏凝雪于峨嵋山巅!
             还未等她理解是发生了什么事,四月五日——双燕阁阁主云晴死于同一种剧毒之下;四月六日,潇湘侠女梦回廊亦死;四月七日……转眼之间江湖上有名的美人死了一大片,好色之徒民怨沸腾,种种迹象都表明是她萧守红下毒杀人,每个美人死前都有接到她惯用的“清殇贴”写下的书信,连那信上的笔迹都像她的。
             刚开始的时候她以绝世仙女的姿态淡漠处之,不是她做的就不是她做的,清者自清,何必与凡夫俗子一般计较?但情况直转而下,到了五月一号的时候,被毒死的人就不止是美貌女子,瑞鹤五行掌满门四十四口被毒死,下毒之人拿走了每个被毒死之人身上的一缕头发,整件事一步一步变得阴森恐怖,再也不是淡漠处之能够解决的了,于是她不得不去找一个人:公孙朝夕。
        


        IP属地:广东5楼2011-06-26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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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T 该死的审核!


          IP属地:广东7楼2011-06-26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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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美人之案?”西门杀冷冷地问。
                 公孙朝夕往嘴里塞了个葡萄,含含糊糊地说:“唔……”
                 “那又如何?”西门杀依然冷冷的。“虽然最近我正在和小守红儿吵架,但是居然有人要动小守红儿,你说我怎能袖手旁观……”公孙朝夕开始愁眉苦脸,“但是论武功,我又不够高;论勇气,我又不够多;论气质,我又没有君大公子好;论对我家小守红儿的一往情深,我又没有刀二公子痴……就算我知道是谁在害她,我又能怎么样呢?”
                 西门杀眼睛亮了亮,“你知道是谁陷害萧守红?”
                 公孙朝夕苦着脸一个接一个往嘴里塞葡萄,宛若借葡萄消愁。
                 “告诉我。”西门杀直接了当地说。
                 “你想怎么样?”公孙朝夕继续愁眉苦脸。
                 西门杀冷冷地瞪着他,“杀了他!”
                 公孙朝夕摇摇头,一摸那碟葡萄已经吃完,没趣地坐起来正眼看着西门杀,“那人武功高强……”
                 “高过横扇王?”西门杀目中利气毕露。横扇王为江湖四王之一,武功之高难以想象,他却死在西门杀剑下。
                 公孙朝夕想了想,突然从怀里拿出个算盘算了算,“没有。”
                 “告诉我,他是谁。”西门杀一字一字地问。
                 “你这么着急要知道他是谁干什么?”公孙朝夕瞪着他,“莫非你也迷上了我家小守红儿?有英俊潇洒家财万贯的刀二公子守着她,连我公孙大少都只能干瞪眼,你有胜算?”
                 西门杀露出冷洌洌的笑,“是你想要我去杀人,不是吗?”
                 公孙朝夕眼睛也没眨一下,“哦,原来你变聪明了。”
                 西门杀淡淡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他说:“公孙朝夕虽然是个奸商,对朋友,倒是从来都是很不错的。你要救萧守红,找我动手,我若杀了这近来杀人如麻的恶人,西门杀三个字,会有更多的人看得起,是么?”
                 公孙朝夕瞪眼,“是么?”
                 西门杀继续淡淡地一笑,“而你,武功不高,贪生怕死,只怕人家知道你探听出他究竟是谁,找上了你灭口,于是诈死先躲了起来,倒也很像你的为人。”
                 公孙朝夕眨眨眼,“这就是为什么虽然阿杀你不是什么好人,我却看你看得很顺眼。”
                 “废话少说,他究竟是谁?”西门杀一字一句地问。
                 “他是一只蝙蝠。”公孙朝夕说,“獠牙蝙蝠,牙有剧毒,划过人皮肤之时毫无感觉,但半个时辰之内毒发而死,标记是血液不凝,色泽乌黑,有一股青草香味。”这就是为何几大美人无论武功高低,都死得无声无息。
                 “你要我去杀一只蝙蝠?”西门杀一怔。
                 公孙朝夕瞪着他,半晌才说:“蝙蝠是不会写字的。”
                 “那蝙蝠的主人是谁?”
                 公孙朝夕答:“不知道。”
                 “不知道?”西门杀愕然。“反正带着一群蝙蝠的人肯定很好认的,”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说,“獠牙蝙蝠一只有这么大,”他比划了一下一只蝴蝶的大小,“很好认的。”
                 “所有的蝙蝠不都是那么大?”西门杀瞪眼。
                 “是吗?”公孙朝夕考虑着,过了半晌他慢条斯理地说:“啊,那种蝙蝠,它是绿色的。”
                 西门杀瞪着他,“现在萧守红在哪里?”
                 公孙朝夕也叹了口气,“按时间她早该到了高阳,可到现在还没有到的理由,大概是她又迷路了。”
            


            IP属地:广东9楼2011-06-26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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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深山老林里面做了几天的幽兰,萧守红终于判断:她迷路了。
                   发现自己迷路的时候,她已经在山里转了四天,高阳本来感觉很近,现在却不知在何方,她不免有些气馁。但心想既然迷路,按照规律应该有奇遇,或遇到深山之中的琼楼玉宇内的翩翩公子;或遇到灵芝仙草,吃了可养颜美容;又或者遇到落难中的英雄侠士……她刚想到这里,只听前面不远处一声叹息,她心中一震,衣袂飘飘地赶了过去。
                   只见巨石嶙峋,溪水如音,一个白衣男子背对着她正在石上挥毫,那身影颀长挺拔,气质贵介如兰。萧守红心中微凛,欲要开口又觉得唐突,不开口又觉不当,正在犹豫之间,突然那白衣男子回过头来瞪眼道:“你在我家后山逛来逛去干什么?”
                   萧守红一见那人的脸,一口气噎在胸口,呆了一呆——那人虽然俊俏却流于奸诈,虽然飘逸却流于轻浮,正是公孙朝夕!
                   “我还以为你迷路了,你在高阳山后山走来走去干什么?”公孙朝夕又叹了口气,“小守红儿啊,你实在该出门找个人跟着,上次在眉香客栈忘了钱袋,上上次在秦岭丢了佩剑,上上上次迷路进了深山走不出来,还是刀二公子把你捡了回来。四天前我就收到消息说你已到高阳,左等右等以为你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谁去了,原来你在我家后山看风景。”
                   萧守红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勉强装出一副淡漠的表情,随便“嗯”了一声,淡淡地道:“你还没死?”心里却在暗恼:这世上也只有公孙朝夕胆敢把她那些糗事全部记住,动不动就在她面前吆喝,她活到十九岁也只做过那么两三件糗事,却件件都给他撞见记住。
                   公孙朝夕得意地笑着道:“还没死,让你挂心了。”
                   她差点儿就破口大骂,她哪里对他这种小人挂心了?面上黑了三分,仍旧淡淡地道:“无事诈死,非奸即盗。”说着她掉头就走,笔直地往公孙朝夕的相反方向走,头也不回。
                   “那里不是路——”公孙朝夕一句话还没说完,萧守红一脚踏空,“扑通”一声跌进了水里——方才她莲步走去的那块貌似土地的地方其实是个飘浮着浮萍的小水塘。公孙朝夕站在原地没动,也没去捞她起来,末了叹了口气,喃喃地说:“人生祸福如朝夕……”萧守红从水塘里湿淋淋的“哗啦”一下站起来,居然整了整衣服,绾了绾头发,仍旧淡淡地道:“你这里有澡盆吗?”
                   公孙朝夕眨眨眼,“不但有澡盆,而且有最好的澡盆。”
                   萧守红露出淡淡的一笑,那一刻,即使是明知道她在装,心里其实气得要死的公孙朝夕,都不得不承认她笑得很美。
                   公孙朝夕的茅屋里,虽然没有什么东西,却在后面有个澡盆。
                   那澡盆是杉木所制,周围镶了一圈白玉,沾水之后白玉上影影绰绰浮出一排字来。萧守红仔细一看,却是“如丑”二字,一圈白玉上密密麻麻刻着一圈“如丑”二字,少说也二三十个。她心下诧异,想不出有什么典故,只是觉得此二字笔致纤秀,公孙朝夕那奸商万万写不出,却不解其意。泼起水洗澡,她享受地深吸口气,这果然是天下第一的澡盆,无论是高度宽度深度,都让人惬意之极。
                   房后传来江湖第一美人洗澡的声音,房里的公孙朝夕和西门杀却没有在木板上挖个洞去偷窥,因为现在房里多了个人——这个人是从大门口大摇大摆走进来的,拿着哭丧棒穿着大麻衣,神气活现地站在公孙朝夕面前瞪眼,“你还没死?”
                   公孙朝夕上上下下打量这位多年老友的打扮,希罕地摇摇头,“我若死了,能看到你打扮成这样,倒也值了。”
                   “我来上坟。”马无皮“哼”了一声,丢给公孙朝夕一叠东西,“给你上坟的东西。”
              


              IP属地:广东10楼2011-06-26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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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咯拉”一声公孙朝夕把十两银子放在那白衣女子手里,“你也忒着急了点儿,难道我还会少了你饭钱?”
                     方才那条小白狗跟在白衣女子身后,她数了数银子,“嫣然一笑”,脸上的胭脂掉了一片,“我如果不来,你就当我照花斋是你家厨房,你以为我不知道?”
                     公孙朝夕颇没有面子地揉了揉鼻子,拉过萧守红介绍:“这位是照花斋的大老板,姓桃……”
                     白衣女子“巧笑嫣然”,“不是陶渊明之陶,而是桃花之桃。”
                     公孙朝夕苦笑着道:“是是是,这位桃大老板,小守红儿你们认识认识,她姓桃,叫桃如丑。”
                     萧守红淡淡地一笑,“桃姑娘。”
                     她却不说“桃姑娘好。”心下一亮:公孙朝夕那澡盆上“如丑”二字,原来就是这位姑娘的名字,她是要他连洗澡的时候都忘不了他,可见桃如丑对公孙朝夕实是一往情深,又见这两人如此“打情骂俏”,掠了公孙朝夕一眼,她觉得索然无味,转过身去找块石头坐下,折了根草在手里把玩。
                     在她转过身去的时候,公孙朝夕瞪了桃如丑一眼,“你疯了?”他上上下下打量桃如丑的打扮,“你的品味还真差。”
                     桃如丑笑意吟吟,与公孙朝夕并肩而立,慢条斯理地说:“我只不过想来看看让我们公孙大少收了生意不做,要替她出头的女人是什么样子而已。”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声音突然变成了既年轻又好听又神气的有点儿低沉的声音。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什么样子?”
                     “又小气、又自私、又爱面子、又爱装点儿小冷酷、又想当大侠、又没本事。”桃如丑惋惜地评价,“零分。”突然挥起条手帕咬在唇间,笑眉笑眼地看着公孙朝夕,“你找她还不如找我,我比她好多了,至少我会做饭,食量也没有一顿饭一斤干粮那么大,很好养。”
                     公孙朝夕居然很认真地考虑了一下,歪着头说:“假如你不是品味这么差,也许我会考虑。”
                     桃如丑不以为忤,还似乎很得意,“我送你的澡盆还好用吗?”
                     公孙朝夕瞪了她一眼,“我送你的菜碗如何?”
                     桃如丑叹了口气,“这世上再没见过比你还小气的人了,我送你那澡盆好歹是请了赝品第一高手丘老丈巧手做的钱衰灯家澡盆的经典赝品,你竟然送我一文钱十个的破菜碗就算抵过,有你这种损友真是晦气。”接着“媚眼”对着公孙朝夕飘了飘,“我实在看不出你那小守红儿有哪里好,值得你这般为她拼命。”公孙朝夕想了想,突地笑眯眯地说:“和你这种奸诈的人相处久了,不免就突然觉得天真的女人十分可爱——尤其是她明明很傻,却自以为很美;明明很迷糊,却自以为很聪明的时候。”他加了一句:“何况,她的确长得很美,不是吗?”
                     桃如丑诧异地看着他,半晌才说:“我实在看不出你是那种只因为美色就可以为她拼命的人。”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有时我自己也想不通,不过男人为了女人做事,女人长得很美,就是很足够的理由了。”
                     桃如丑瞪着他,末了突然叹了口气,“说实话我也有点儿心动,江湖第一美人,名不虚传。”
                     公孙朝夕眉开眼笑,拍了拍桃如丑的肩,“作为男人,你我都很老实。”
                     桃如丑跟着“巧笑倩兮”,扭了扭身子做娇嗔状,“哎呀……讨厌!”
                     坐在一边的萧守红凝神于眼前溪流上飘来的小花,充耳不闻那两个打情骂俏的人究竟在说些什么。
                     她其实并不讨厌桃如丑,甚至还有点儿同情:一个女人不会打扮,把自己糟蹋成那样,实在是件很可怜的事。
                


                IP属地:广东13楼2011-06-26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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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千两银子……”公孙朝夕还没说完,突然眼前一花,原先不知在何处的蝙蝠纷纷扑来,挤在李艳芳身上吸血,叽叽喳喳咦咦呜呜,顷刻之间,这位“小弯刀”李艳芳已成了一具枯骨,血肉全无。
                       碧蝠。
                       旁观的三个人为之毛骨悚然,惊悚地看着那些蝴蝶般的碧绿蝙蝠四散飞去。
                       萧守红有些作呕;桃如丑呆了半晌:他的小白只是在牙上装了麻药的普通小狗,李艳芳会昏倒是因为公孙朝夕出言恐吓,但人一倒下,无论是死是活,这些蝙蝠就一拥而上将人吸成枯骨,实在是令人从头到脚不舒服。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菩萨保佑这些鬼东西吃饱了一个月都不会饿……”
                       萧守红和桃如丑面面相觑:如果这些蝙蝠因为脱离李艳芳的控制袭击百姓,那要如何是好?
                       公孙朝夕走过来,“李艳芳是怎么找上这里的?”
                       桃如丑从枯骨的衣服里抽出一张纸,叹了口气,“你家小守红儿做的好事。”
                       公孙朝夕瞪眼去看,萧守红一呆:那是公孙朝夕通过鸟儿寄给她的那张他在高阳下葬的纸条。“我……”她可不是故意丢失这张纸条,但她真的不知道是丢在哪里……
                       还没等她解释,公孙朝夕看左边,桃如丑看右边,同时叹了口气,喃喃地说:“女人啊女人……”
                       高阳山不是久留之所,必须尽快搬家。公孙朝夕看了看天色,“李艳芳不知带来多少碧蝠?”
                       “等它们来吃你的时候,你就知道了。”桃如丑说。
                       萧守红有些毛骨悚然,“蝙蝠不是晚上才出来的吗?”
                       “我就怕白天出来的那些都是走错路的,真正的蝙蝠群在晚上。”公孙朝夕苦笑着弹了弹他最近老穿的这件白衣,喃喃地说:“桃花,你有一百两一壶的酒吗?”
                       桃如丑和他叹气,“就算你喝一千两一壶的酒,在晚上以前你还是喝不完你的十几万黄金的家当。”萧守红静静地站在一边,白衣白鞋玉剑,还是如空谷幽兰;公孙朝夕也是白衣,飘逸贵介的一个公子;桃如丑更是俊朗潇洒的一代翩翩君子样貌,三个人如花似玉,彼此看了看,心里不免都浮起对方被碧蝠吃了的诡异模样。
                       桃如丑先说:“我走了。”他说走就走,片刻之间已经在十丈之外,一个转身,抱着他那条小白狗已经无影无踪。
                       公孙朝夕拉着萧守红的手,“我们也赶快逃吧……”
                       突地“啪”的一下,他的手给萧守红甩开,只见她淡淡地道:“放任此地碧蝠乱飞,若不能赶尽杀绝,岂不是为祸百姓?”
                       “世上为祸百姓的东西多了,”公孙朝夕苦笑着道,“老鼠也为祸百姓,蚊子也为祸百姓,苍蝇也为祸百姓,臭虫也为祸百姓,跳蚤也……”
                       她冷冷地看着他,“不杀尽高阳山碧蝠,我不走。”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地看着她。
                       她眼神宁定,明澈如水,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意思。
                       萧守红救“红衣丞相”许明之,杀“画眉大盗”何凡冬,为一病危孤女舍身闯十八莲花洞找救命药草,又曾从百丈寒冰潭水中切下万年玄冰救走火入魔的武当空陷道长。萧守红虽以美貌扬名,爱惜形象,故作冷漠,但确是侠义心肠肯为人舍生取义的好女子,“要杀蝙蝠,首先要会飞。”公孙朝夕叹了口气,喃喃地说。
                       正在这时,一只黄色小鸟飞来,公孙朝夕接过一看消息,又叹了口气,“阿杀也忒着急,居然踹了信侯宫……”
                       萧守红一怔,“他怎么了?”
                       公孙朝夕扬起白纸,道:“钱衰灯和手下‘一枝浓艳’古心心,‘小弯刀’李艳芳,‘白将军’白星汉等等一干人不在宫中,阿杀一人一剑进去,把信侯宫上下赶了个干干净净,连房子都放火烧了。”
                       萧守红差点儿呛了一口,吞了口唾沫,她定了定神,淡淡地道:“哦?”
                       公孙朝夕抬头看着树顶上飞过的几只碧蝠,持续苦笑,“如果钱衰灯不在信侯宫,那么他在哪里?李艳芳在这里,钱衰灯还会远吗?小守红儿,我可能犯了个很大的错误。”
                       萧守红淡淡地说:“你料到钱衰灯好色成性,既然嫁祸于我,若是对我起意,应当会假以英雄救美诱我,却没有料到,他有这么快。”
                       “李艳芳已死,钱衰灯和他手下一干人物,必然锁定高阳山,你我一着之失满盘尽输,要逃,没那么容易了。”公孙朝夕唉声叹气,“还有这些要命的蝙蝠,我总算知道那朵桃花为什么逃得那么快了……”


                  IP属地:广东17楼2011-06-26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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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朝夕回瞪着她,“难道现在你不往里逃,他们就会很客气地一直站在外面?”
                         她看了钱衰灯的碧蝠袋一眼,突地雄心骤起,清吒一声“好!”,拔剑掠身而起,从窗口出去一个闪身直到钱衰灯身边,一剑已然挑起碧蝠袋。
                         萧守红突如其来的一掠让门外三个人都是一怔:他们对萧守红本来没有恶意,如果不是看到李艳芳横尸当场,也不会放出大量碧蝠,看她越窗而出只当她要逃,她的动作让钱衰灯一愕,猝不及防地上那碧蝠袋竟让她一剑挑去。萧守红得手之后一甩手,把那袋蠢蠢而动的、恶心的东西“啪”的一声丢进了茅屋里。
                         但她却已经走脱不了,她一剑挑起碧蝠袋子的时候白星汉已经出手往她肩上扣来,回手甩飞袋子的时候钱衰灯已经出指点上她背心两处大穴,前后合袭,刹那间她就要被生擒当场!
                         突然钱衰灯的双指点中了两块冰凉而硬的东西,白星汉一手扣下抓住了一手沉甸甸的也是冰凉而硬的东西。两人一愕,低头去看——白星汉手里抓着十两银子,钱衰灯身前“咯拉”跌下两锭五两银子,在茅屋窗口有人影一闪,古心心本要抓向脱困的萧守红,突然心念电转往茅屋扑去,喝道:“谁在里面?”
                         萧守红大吃一惊——公孙朝夕武功差得无药可救,刚才丢出两块银子是他所有的武功里最高明的一门暗器功夫,如果丢出来的不是沉甸甸的银子他万万没有如此准头。古心心一手丧门鞭法抖鞭如枪,公孙朝夕在她手下连半招都不必打,立刻就死——她心头骤然涌起一阵难以言语的焦急,热血一沸,她扑身往古心心身上疾抓。
                         在她身后,一愕的钱衰灯和白星汉也已怒喝追来,前头的古心心长鞭出手,“啪”   的一下,当面的木墙瞬间灰飞烟灭,爆裂开来的木屑轰然纷飞,她的长鞭堪堪已经到了公孙朝夕的鼻子尖——萧守红本要疾抓古心心右臂穴道,眼前势急,突然改抓为抱。一把抱住飞鞭的古心心往回拖,两个女人双双滚倒于地——古心心大怒,回肘疾撞,萧守红一口咬在她的颈项上,两个女人滚地扭打起来!公孙朝夕也是大吃一惊:他没想到古心心会一鞭打破他的茅屋,方才如果不是萧守红情急拼命,他绝对会在古心心鞭下脑浆迸裂!眼见她和古心心扭打在一起,死死不放手,咬着人家的后颈也是死不松口,他眼里掠过一抹苦笑,这女人比他想象的还绝!打架的时候无赖得像桃如丑家的那条狗!眼前钱衰灯和白星汉已经扑来,他再苦笑——是他计算失误,西门杀烧了信侯宫,钱衰灯发现之后西门杀非但不能隐退还是后患无穷!此刻他若无能抵抗钱衰灯和白星汉,萧守红决计要沦为钱衰灯之玩物,并且洗刷不了杀人下毒的罪名!
                         他能抵抗江湖四王之首“鄙夫王”钱衰灯和“白将军”   白星汉盛怒的联手合击吗?武功烂得一塌糊涂的“人生祸福如朝夕”   的公孙朝夕,能吗?
                         目光掠过被古心心回肘连撞心口十余下依然不松口的萧守红,此刻她披头散发满身血污,没有一丝一毫江湖第一美人的绝色,但是他却觉得她很美,这个时候的萧守红,是最真的小守红儿……为了救他在拼命……
                         他能抵挡钱衰灯和白星汉的联手合击吗?
                         答案是:也许能。
                         一切都发生在刹那之间——
                         萧守红抱住古心心滚倒——钱衰灯和白星汉扑到公孙朝夕面前——
                         “碰”   的一声轰然大响——
                         像震塌了天地打翻了江河吹灭了万古狂风!
                         萧守红和古心心骇然住手,双双抬头——
                         公孙朝夕居然接了钱衰灯和白星汉联手的那一击!
                    


                    IP属地:广东20楼2011-06-27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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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守红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问:“那是什么?”公孙朝夕喃喃地说:“我怎么知道……”翻过书本第二页继续念:“任务选择:1、你是一位胸怀大义的侠客,和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被江湖魔头追杀逃入此处,‘虚空之门’将给你高强的武功,前提是有一位妇人的孩子被强盗抢走了,你去帮她把孩子夺回来,请注意以下线索……”他摇摇头翻过一页,继续念:“任务2,你是一位被侠客追杀的魔头,和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逃入此处,‘虚空之门’将给你复仇的方法,前提是你必须杀死三只怪物,请注意怪物所在地……”他又翻过几页,“任务17,你是一位不幸误入此地的路人,和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他皱眉继续摇头,翻到最后一页,“任务33,你是一位身受重伤的侠女,和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你希望找到救命的药丸。‘虚空之门’将给你神奇的药物,前提是你必须自己去取,请注意路线……”公孙朝夕边念边拿着那本书往书上所画的路线走去。
                           萧守红跟了上去,“你真的信这本子里写的?”
                           “就算不信,你有更好的方法?”公孙朝夕叹气,随后喃喃地说,“我本以为爱烧厨房的那朵桃花已经很妙了,盖这‘虚空之门’的人更是个妙人,妙不可言。”
                           萧守红瞪眼看他喃喃说话的样子,半晌才道:“我本以为公孙朝夕已经是个疯子,盖这‘虚空之门’的人比你更疯。
                           公孙朝夕眉开眼笑地拿起那本书扇了扇风,“姑且信吧,要做这样一个陷阱害人,那还不如直接杀人来得快,我相信不会错的。”拉着萧守红的手,他往小屋的左边出口转去,萧守红不由自主地跟着他,一脚踏进那间房屋,只见屋中一副骸骨,又吓了她一跳,公孙朝夕一怔,那是一只猫的骸骨。看书念:“随猫而去。猫颈上如果挂的是黄色丝带,须步步小心;猫颈上如果挂的是绿色丝带,则途径水路,准备潜泳;如果猫左右两眼颜色不同……”他一直看到完,就没说如果猫死了怎么办,叹气,“原来屋主再妙也没有想到,猫也是会死得连根毛都不剩的。”
                           萧守红突然急促地呼吸了几下,公孙朝夕警觉地握住她的手,只觉她手掌冰冷,便脱下外衣罩在她身上,拍拍她的肩。萧守红摇了摇头,她被古小心震伤的胸口在疼痛,半倚在墙上看着那只死猫,勾起嘴角笑一笑,“现在怎么办?”
                           公孙朝夕答:“凉拌。”
                           她笑了起来,想要故作冷淡,却做不出来,讽刺地说:“算了……咳咳……就算死在这里,看起来也很热闹……这底下不知道有多少死人……公孙朝夕……”
                           公孙朝夕皱起眉,“你伤得很重吗?”他很少听她这么连名带姓地叫他,更很少听见她这么讽刺的说话。
                           “我低估了古心心的‘露凝香’心法,”她想笑,疲倦地说,“大概再过六个时辰我全身的血液就会凝起来,死后脸色淤黑,你……千万别给人说那是萧守红的尸体……”说着她身子缓缓往下滑,公孙朝夕一把扶住她,灯火暗淡之间她隐约看到他似乎是有些变色的脸,却也不能确定那不是灯光下的幻觉。她深吸口气,“公孙朝夕,在我死前,能告诉我一件事吗?”
                           他似乎在笑,在苦笑,“你不会死的。”
                           “告诉我你和‘满楼明月梨花白’是什么关系?”她一双明眸盯着公孙朝夕,“你——就是他吗?咳咳……”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我告诉你你就打起精神,不做这种要死的模样?”
                           她精神一振,“你告诉我,我就用‘天地一线’抵抗‘露凝香’,那样我能多活七天。”
                           “野蛮的女人。”公孙朝夕苦笑着看着她,“你和‘满楼明月梨花白’有仇?”
                      


                      IP属地:广东23楼2011-06-27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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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围一片漆黑,地下暗河尤其乌黑一片没有光亮,也不知有多宽多长,更不知河底下是什么。公孙朝夕丢了颗葡萄下去,河里本来犹如死水一潭,顷刻间便翻涌起来,无数条奇形怪鱼带着森森白牙在河水里闪动,咬不到葡萄就彼此互咬,刹那间水中掠过缕缕暗色,几条怪鱼变成了白骨缓缓沉底。
                        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却是眼前发亮——有鱼,这鬼地方底下居然还有鱼没饿死,证明这河果然和外面相通,下面应该有地方可以出去。而且有鱼,不管是什么怪鱼,现在在公孙朝夕和萧守红眼里就是食物。
                        萧守红再丢了颗葡萄下去,手持玉剑,等到怪鱼浮起来的时候快速下刺。一剑下去剑上居然有两条巴掌大的怪鱼在剑刃上。
                        那两条鱼牙齿锋锐,但相当肥硕,公孙朝夕和萧守红丢下外套点火,烤熟了就吃,反正在这地底下,被毒死好过饿死。萧守红早就饿了,很快吃完了一条鱼,闭上眼稍微运了会气,胸口的伤势没有好转也没有恶化,睁开眼睛,却看见公孙朝夕在钓鱼。
                        他很认真地在钓鱼,用他吃剩的大半条鱼,丢一块鱼肉诱起鱼群,玉剑刺杀一条放下,再丢一小块鱼肉,再杀一条鱼。很快他身边有几十条怪鱼。
                        “你想这样把河里的鱼都杀光?”她收功起来叹气,“想法很好,你如果在这里坐上三年五年,大概也就成功了。”
                        公孙朝夕突然脱掉中衣——他的外衣已经当柴烧了——萧守红吓了一跳,却见他煞有介事地把那些死鱼用中衣包成一包,放在一边。
                        外套的火光之下,萧守红诧异的发现公孙朝夕居然很削瘦——他穿了好几层衣服,中衣之下竟然还有中衣,也不知道这人究竟套了几层衣服在身上,难道他还能事先知道会有用衣服当柴烧的一天,所以特地穿了好几层衣服在身上?诧异之间,她突然看见一只蝙蝠——公孙朝夕的第二层中衣衣袋里居然揣着一只死碧蝠!她大吃一惊,“你收着这东西干什么?”
                        “要证明碧蝠的毒性和那些死人身上的一样。”公孙朝夕留下一只碧蝠本只为了证明杀人的是这种特异蝙蝠,那袋骗幅已在萧守红甩手一挥的时候全部被她一掌震死,她却不知道公孙朝夕敢把那恶心的东西收在身上,“现在我想知道鱼吃不吃蝙蝠?”他居然把那只碧蝠丢进了河里。
                        河里再次一阵翻滚,再过一会儿,十来只怪鱼翻肚死去,公孙朝夕拆下衣服上的边线,拴上块银子掷出去,把翻肚浮起的怪鱼们捞了回来。
                        然后他在每条鱼的尾巴上绑上从衣服上拆下来的丝线。
                        萧守红看得莫名其妙,托腮坐在旁边看,半晌才问:“这样就可以出去?”她当他在作法。
                        公孙朝夕忙得满头大汗,好不容易把十三条鱼都绑在一起,丝线已经足有十丈来长——结果是他的第二件中衣又几乎全拆了。
                        他的第二件中衣下再没有衣服,萧守红发现他背心正中有个鲜红色的印子,像朵花,由于肌肤均匀光滑,那朵花一样的东西在他姣好的骨骼和肤色下显得分外娇艳。她望着他的背脊发呆,没见过他光着膀子的样子,公孙朝夕千古痞懒,她见到他的时候,他不是躺在椅子上,就是躺在床上,要不然就在数钱,这忙碌流汗的样子她没见过。
                        在她望着他发呆的时候,公孙朝夕已经抓了一条大活鱼,把系着十三条死鱼的丝线系在活鱼的尾巴上,然后把鱼放回河里。随着大鱼一沉,缓缓地把十三条死鱼也带进水里。
                        她突然醒悟,“你在试探这河里的通道?”
                        “鱼能过去的洞,不一定人能过去。”公孙朝夕嫌恶地在河里洗干净摸了半天死鱼的手,“十三条死鱼并在一起的宽度大概比人宽,如果这些死鱼能过去,我们也就能过去。”话音刚落,那些鱼突然纷纷断线,一条条浮出了水面。
                        河里的洞口太小,大鱼过去了,十三条死鱼却过不去,大鱼一挣线断,死鱼就浮出来了。
                        “果然过不去。”公孙朝夕喃喃地说,“我们潜下去,大概在水里会看见几个大字:此路不通。”
                        希望的路断了,萧守红心里一阵发凉,叹了口气,“死在这里面,也比我满身淤血死在外面好。”
                        


                        26楼2011-06-27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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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异事风云诧异迟
                          那包生鱼两个人也就不要了,沿着公孙朝夕点着灯的房间往来路走去,果然很顺利,半个时辰不到就从公孙朝夕床底下那个大洞钻了出来。这底下的“虚生之门”究竟是真是假?底下究竟在搞的什么鬼?究竟有多少人寻到此处又死于此处只有天才知道,现在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在意的是要先找个地方换身衣眼洗个澡。
                          半天之后。
                          照花斋。
                          原来照花斋其实是高阳山下一个小酒铺,这酒铺虽小,但的的确确是桃如丑常住的地方。现在公孙朝夕换了一身又白又柔软又舒服的衣裳,躺在桃如丑的床上眯眼看着萧守红。
                          美人出浴,方才在“虚空之门”里面披头散发满身血污的萧守红现在长发披散、乌亮整齐,俏脸晶莹、容颜清雅,活生生一个绝代佳人。
                          可惜这位绝代佳人板着张脸坐在公孙朝夕床前喝茶。
                          她想不通为什么每当有床这个家伙就会先占,更想不通“满楼明月梨花白”为什么要为这种人下厨烧菜,还大大方方地把床让给他。
                          公孙朝夕很享受地闻着萧守红浴后的幽香,微眯着眼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
                          活像只吃饱了晒太阳的懒猫,虽然他肚子还是很饿。
                          不远处的厨房里传来桃如丑做菜的声音,过了一会儿,昏昏欲睡的公孙朝夕挑起眼皮,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窗外,“躲在人家房门外偷看的东西,非奸即盗。”
                          窗外突然冒出一个人头,那人一张马脸,瞪着眼说:“我怕打搅了你和大美人谈情说爱,好心被你当驴肝肺,你这人只配天打雷劈。”那人却是马无皮,随着马无皮从窗口冒出来,西门杀也已经抱剑站在屋里,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
                          然后西门杀冷冷地看着公孙朝夕,“我听说你打败了钱衰灯和白星汉的联手一击,还把他们震成重伤。”
                          公孙朝夕叹着气,喃喃地说:“老友见面能不说这个吗?大煞风景……”
                          “你可是‘满楼明月梨花白’?”西门杀继续冷冷地问。
                          “不是。”公孙朝夕呼天抢地,“我以佛祖的名义发誓,绝对不是!”
                          “那你为何懂得‘满楼明月梨花白’?”西门杀继续追问。
                          公孙朝夕看了他半晌,“当你每天都要看这门破功夫五十遍的时候,你也是会懂的。当年我和那朵梨花连喝了三个月酒,每次喝醉了他都要练这门功夫,而他是连闻到酒味都会醉的。”
                          西门杀哼了一声,没再问下去。马无皮却奇怪至极,“你什么时候认识‘满楼明月梨花白’的?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我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拉屎你也不知道……”公孙朝夕哼哼道。
                          萧守红坐在椅子上托着腮,原来她觉得公孙朝夕的这些朋友都很无趣,但从地下转了一圈出来之后,她突然发现他们个个都有趣得很,尤其是她知道那朵梨花其实就是那朵桃花而他们不知道的时候,更加觉得他们有趣。
                          “你烧了信侯宫,想必江湖人人称快,你也该回家种田去了。”公孙朝夕说起正事,“你老娘想着你呢。”
                          西门杀哼了一声,马无皮说:“他已经收手不干了,倒不是因为他烧了信候宫,而是他觉得连公孙朝夕都能一出手就打败钱衰灯和白星汉,他再干下去迟早死得不明不白。”
                          公孙朝夕点了点头,又问:“那位江湖第一神医官水水,水通的师弟,最近在哪里出现?”
                          马无皮从怀里拿出个本子,找了一下,“上个月出现在明月楼,你病了?”
                          “小守红儿受了点儿伤,君大公子又不在,我想找官水水碰个运气。”公孙朝夕叹了口气,愁眉苦脸地道,“最近觉得全身上下哪里都不对劲,我也想找个神医看看我是不是寿命已尽,将要呜乎哀哉了。”
                          “你这小子体健如牛,六个月前老子和你比赛兔子跳,你小子居然能一炷香跳五百六十九下,哪有什么毛病。” 马无皮刚刚说到这里,公孙朝夕脸色微变,从床上捂嘴开始呕吐,他也没吐出什么东西出来,全是清水。
                          马无皮却吓了一跳,猛地跳起来,“你不会得了什么绝症要死了吧?”
                          


                          29楼2011-06-27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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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守红小心翼翼地喝一口,茶味苦涩,但水气清新幽雅,倒也不怎么难喝。多喝两口便让人精神一振,这水果然提神醒脑,她惋惜地看着那壶水,“可惜只有这么一点点。”
                            “官水水有两大瓶,我怕他全丢了会搬凳子上吊,只摸走了他一瓶而已。”公孙朝夕也很惋惜地看着那壶水,喃喃地说,“早知道这么好喝,我连他那颗兰花都摸来,叫那朵桃花拿去炒菜想必很好吃。”
                            其实这“兰花明露”滴于清水中,清水便有明露的幽香,这水经过沸水一烧,清热解毒什么的功效丧失殆尽,只不过提神醒脑而已。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在暴殄天物,居然还打算把官水水那颗兰花拿去炒菜,当真让官水水知道了只怕不是搬凳子上吊,而是拿菜刀杀人了。
                            只一会儿那一壶“兰花明露”就被全部喝光。萧守红心满意足地倚着公孙朝夕,车外是雷雨阵阵,车里却暖意融融,“原来那朵桃花的茶也不怎么难喝。”
                            公孙朝夕也有些懒懒地道:“下次你用河水去泡,保管你喝了一口就想杀人。”
                            她把玩着公孙朝夕的手指,他的手指修长白皙,其实长得不错,她五指和他交握,她的手指纤柔雪白,两个人的手握在一起倒是好看,“原来你的手生得很好看。”她自言自语。
                            “比你的好看?”他含着笑问。
                            她唾了一口,“怎么可能。”举起她的手指,她懒洋洋地说,“我娘说我就手指和眉毛最好看了。”
                            公孙朝夕慢吞吞地说:“这么说会有很多人想要剔掉你的眉毛。”
                            她吓了一跳,笑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她问:“现在觉得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公孙朝夕装傻。
                            “你儿子。”她说,眼睛不怀好意地瞄着他的肚子,“还乖吗?”
                            他懒洋洋地说:“我已经忘了。”
                            她举起手肘,似笑非笑,“要不要再来一次?”
                            公孙朝夕吓了一跳,苦着脸,“这祖宗再动一次,我就找棵大树去吊颈。”那种毫无防备痛得仿佛五腑六脏都断了似的痛,在他这种毫无忍耐力的人身上根本是不可忍受的事。顿了顿,他自言自语地道:“不知道君大公子和刀二公子会不会也去吊颈?”
                            她忍不住好笑,插嘴说:“像君霜桐那种毅力惊人的人,我打赌他不会,因为丢脸。”
                            “你那刀二公子,我打赌他心里想去吊颈,但是基于他老爹的淫威,就算他想也不敢。”公孙朝夕忍不住跟着笑,“那朵桃花万万不会,我相信他很乐意生下个妖怪出来瞧瞧,他就是那种……惟恐天下不乱,只怕没有稀奇古怪的事凑热闹的闲人……”
                            “凑热闹凑到玩命也不在乎,果然是会因为‘小楼一夜听春雨’就想到‘满楼明月梨花白’的人啊……”她感慨地道,“你知道这句‘满楼明月梨花白’是从哪里来的吗?”
                            公孙朝夕故意说:“不知道。”
                            “不逐秦王卷象床,满楼明月梨花白。”她笑吟吟地说,“我第一次听说这个故事的时候心里奇怪了半个月,这明明是一句……艳诗……”说着她笑得在公孙朝夕身上发抖,“‘芙蓉力弱应难定,扬柳风多不自持……不逐秦王卷象床,满楼明月梨花白。’这明明就是首香艳诗,怎会有人把它和‘小楼一夜听春雨’凑在一起,那实在是个妙人,而且还凑得这么像模像样……雨天的‘小楼一夜听春雨’,晴夜就‘满楼明月梨花白’……笑死我了……”
                            “那朵桃花本就是个妙人。”公孙朝夕一本正经地说,“他本姓柳,后来改姓桃。”
                            “改姓?为什么要改姓?”萧守红很好奇。
                            “他说他不想有个祖宗叫柳下惠。”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这理由也很妙。”
                            “他本姓柳,叫柳如丑?”萧守红噎了一口,“这名字实在……”
                            公孙朝夕瞪肠“他姓柳的时候叫梨花。”
                            萧守红彻底地被呛住,“咳咳……咳咳咳……”一口气差点儿没转过来,“什……么……”
                            “他本姓柳,本名梨花,绝对是真的。”公孙朝夕叹了口气,“其实他的本名也很妙,可惜他就觉得祖宗不好,硬要姓桃。”
                            


                            34楼2011-06-27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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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守红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喘了半天气,“那为什么要姓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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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边笑边擦眼泪,“果然是……天生一朵桃花……”
                              “如果不是出这么多事,我打算《冷芳谱》第四谱就把这朵桃花卖了,可惜啊可惜……”公孙朝夕遗憾地道,“可惜现在写谱子画图印书都是无皮马在管,公孙大少已死,那只被剥皮的马却想不出那朵桃花就是梨花。”
                              “你没告诉马无皮桃如丑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吗?”她有些奇怪,“你们不是好朋友吗?”
                              “我告诉过他他却不信。”公孙朝夕瞪着眼,“关我什么事?他硬说我喝醉酒胡说八道。”
                              萧守红伏在他身上笑,笑得发颤,过了好一会儿,她闭上眼睛,渐渐地在公孙朝夕身上睡着了。
                              轻轻摸了摸她的头发,他眼里有一丝深邃的和温柔的神色,抬头看车窗外的大雨,一手缓缓地去按向刚才萧守红手肘撞到的地方。
                              如果不是那一撞.他还不知道那里面真的有个东西。
                              拳头大小,随着他的心跳,那东西也在有节奏地微微跳动,节奏和他的心跳并不一致,但也是一种心跳声。很结实的一个东西,他摸不出来那是个什么,那东西似乎微微颤动了一下,吓得他赶快缩手,突然觉得呼吸急促头昏乏力,靠在椅背上喘气,过了一会儿他举袖擦去满头虚汗,觉得好热。
                              他一直没看见自己背后有个紫薇花般的印记,如果他现在脱光衣服,萧守红一定能看见那红色印记已经弥漫到如拳头般大小,娇艳得像盛开的红花一样。而且它还在慢慢地扩散,那图案渐渐变得不像一朵红花,而像一团经络纠结,充满异样生命力的球。
                              正在这时,马车突然动了一下,接着渐渐往前倾斜,马蹄声听起来似乎有些缥缈,竟然是在远去。全身上下哪里都不舒服的公孙朝夕叹了口气,缰绳似乎给人割断,马跑了,这种下大雨的天气居然也有人大半夜跑出来拦路,难道是夜里私奔没带盘缠?伏在身上睡觉的萧守红气息均匀,看来今天伤势没再恶化,不想打断她难得睡得这么香甜,他索性闭上眼睛。
                              撩开攀车车帘的是一只利刀一样的“脚”,事实上是只爪子,爪子尖锐异常,竟比匕首还长,真不知道马车外的是只什么东西。公孙朝夕本以为有人剪径,突然嗅到一股恶臭,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只螃蟹还是蜘蛛那样东西的巨爪从马车门伸了进来,没探到什么,又缩了回去。
                              他大吃一惊,这里已经接近昆仑山下,人迹罕至,这是什么鬼东西?还是什么新兵器?正当他一下坐起,要摇醒萧守红的时候,那爪子突然‘哗啦”一下撕去了马车前面的车帘和前半个壁板。马车剧烈摇晃,公孙朝夕抱着萧守红从破碎的马车出来,往后一跃两丈,骇然发现半夜三更大雨哗哗,挡在前面的竟然是一只比房子还大的不知道是蜘蛛还是螃蟹的东西。那鬼东西犹如蜘蛛,但外壳尖锐,共有八条腿,没有吐丝,两只小眼睛只有鸡蛋大小,在漆黑一片的雨夜里闪闪发光,仿佛在盯着他,还看得很认真的样子。
                              公孙大少这次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昆仑山还没去成,可能就要人生祸福如朝夕,朝不保夕死于这只大怪物嘴里了。公孙朝夕正在叹气,萧守红被震动惊醒,一睁开眼看见一只大怪物,形象可怖,无比丑陋,吓得她尖叫一声一头埋进公孙朝夕怀里,“那是什么?”
                              “不知道。”公孙朝夕苦笑着,“感觉是给暴雨雷电惊醒的什么万年妖怪,莫非它肚子饿了,醒来到处找点心?”
                              萧守红“哇”的一口淤血喷了出来,她的伤势在刺激下突然恶化,一边喘气一边挣扎着要下来,“我们快逃……”
                              “你别动,否则你还没被怪物吃掉就已经被血呛死了。”公孙朝夕横抱着她往树林后一步一步退去,“我希望它找别的东西吃……”正说到这里,突然小腹一阵酸软,他“啪”的一声坐倒在地,“哇”地吐了许多水出来,那阵酸软弥漫到全身,刹那间他连一根手指都抬不起来。
                              萧守红大吃一惊,勉强从地上爬起来,颤着声问:“你怎么了?”
                              


                              35楼2011-06-27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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