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一学期内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四门以下者,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前后统一补考,达五门者按留、降级处理。一学期或连续两学期累计有三门课程或两门主要课程经补考不及格者,应予留、降级。一年级学生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到留、降级规定时,可给予试读,准予第一学年结束时再补考一次,补考后视全学年成绩决定升级或留级。
注意看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年制)》
http://www.ahpu.edu.cn/s/12/t/185/1c/8c/info7308.htm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暂行细则(学年制)
http://www.ahpu.edu.cn/s/12/t/185/1c/88/info73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