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篇】
当你即将被一个你所不想被杀的人给杀掉时(这话说起来真拗口),你心里肯定不爽。临死前总得拖他下水,掉进地府也好当个垫背的。我们不能指望着每一个警官都能有像柯南般明晰的头脑,更何况,而今世道乱,不知谁是好人啊。所以呢,总得在死前留点念想是吧,总得留下个暗号或者说句意味深长的话,在人生的最后时刻迸出些智慧的火花吧。要是写得好,说的定会登在报纸上,成为头条新闻,或者被选进电影,成为了又一不朽巨作的推理主轴,流芳百世(当然这不大可能)。不过,比起那些渴望“青史留名”而去烧名胜古迹的NC们,此着实在高明得多。
那么,怎么写好这人生最后的作文呢?
其要领不过三点。
短、平、快。
对,你们没看错,某枫确实用了这恶搞的三个字眼。
历来成功的死亡讯息都不离这三点。
熟悉柯南的亲们可以细细回忆,这是前人为我们留下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路人甲精神(偏题了!)
(若无其事地转开话题)
短,要短,不能不短。写太长了,万一写到一半就嘎嘣(挂掉)了咋办?而且写长了,占地面积一大,就容易被发现了,凶手看着绝对会不顺眼的啦,真是的,死前搞什么不好还写字,不知道我文盲是吧!于是,凶手拿出了人类从娘胎里就会的本能行为往上边涂涂画画,于是乎,你去拜谒上帝前倾毕生心力完成的大作就被人家给毕加索(……总之,给改成天书了)了。
平,这也很好理解。一定要把讯息平实得如同尘土,普通凶手的扫地工具是无法发现他的。不要让凶手看见,凶手不是白痴。像魔咒一集,凶手尽管不知道Bring my tux 的含义,但是他也把字条给拿走了。这说明,尽管凶手或许不知道你写了什么,但是出于自我保护的心理,也一样会将你的讯息给破坏。一旦你成功地将其与世间万物(身边的东西= =)和谐化了,凶手便难以发现其存在,或者,看到了也不知道是嘛意思,不会以为是线索,自以为手法完美大笑不已。诶诶,那边的学员,看你一脸奸笑就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要以为你可以以这种方式让凶手笑得心肌梗塞最后翘掉了。而且,如果你留下了线索,必须要让凶手看不懂,或者只有特定的人能够看懂。要是写成了无字天书,不仅凶手不知道那是Dying message,其他人也不会觉得是,于是,这案件不就悬了吗?
快,便是写得快,编得快。这和一个人的天赋十分不开的。你想的速度不快,想着想着突然间挂掉了怎么办,或者凄惨些,好不容易胸怀一举世无双的密码结果就带憾离世了怎么办?呜,那你下地狱也不会忘了那个凶手:靠,你个天杀的,要么给我捅得浅点,我就可以多点时间留下我的旷世巨作了;即使你捅深点也好,至少让我想不到这东东,让我死了也不安宁!所以,又短又快,方乃死者上策。
下面,让我们倾听一位死者,伟大的孤魂野鬼——闪电迅雷的悲惨经历。
迅雷在三界中徘徊近1年了,杀他的凶手至今不明。为什么?(废话……你已经被杀了N+1次了,谁知道说你哪次死?- =)因为他被凶手抡了菜刀腹部挂彩,却企图想在临终前于地上写完the murderer is li(凶手是li。)可惜啊,他没写到一半,慈悲的圣彼得就不忍让他受人世间的诸多疾苦,把他迎进天堂了,于是此案只得陷入沼潭,裹足不前。这是为什么呢?如果,他不执着于得瑟(炫耀)优秀的英语(所以好孩子们不要得瑟的啊!),又何苦落得这般田地……所以,学员们,由此观之,一句li胜过千言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