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再也不喜欢吃甜筒冰激凌,因为男孩子吃这个很矫情。
我突然想起了我不喜欢吃冰激凌的朋友,她那么厌恶甜食,究竟是怎么把一个个我送的甜筒咽下去的。
四十八岁的时候,儿子十八岁。
他喜欢上了班里的一个娇小可爱的女孩子,女孩子喜欢吃甜食,他就每天买上一个甜筒冰激凌送给她。
我突然想起我矫情的问男友你到底爱不爱我,冰激凌化了怎么办。
五十八岁的时候,儿子结婚了。
结婚的当天,他对我说——妈妈你当年拿着甜筒在我后面追着一定很累吧,当时我太不懂事了。
于是我以为已经干枯的眼泪,又慢慢的流淌。
我看着帅气的孩子,美丽的新娘,突然想起了我的爸爸妈妈,当时拿着融化的甜筒顶着大太阳跟着我后面跑的时候,究竟是什么样的表情,有没有喘息,有没有流汗。
为什么我当年一点都察觉不到。
六十八岁的时候,我的小孙子6岁。
我已经老了,老的牙松齿摇,视线也不再清晰了。
小孙子果真出生在一个太好的时代,科技发展、国家强盛、生活水平整整日上。
甜筒冰激凌已经快要消失在这个时代了。
甜筒冰激凌的店已经很难很难看到了。
直到那天在街上,一条不起眼的小巷道,墙壁已经斑驳,道路已经凹凸泥泞。我慢慢牵着他走着,因为我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跑了,所以不能让他远离我。
当我看到那家小小的甜筒冰激凌店的时候,我突然恍恍惚惚觉得回到了从前。我买了一个甜筒冰激凌给小孩,小孩只是看了看,没有接,说了一句——现在谁还吃这个呀?
我可能真的老了,因为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天气并不热,没有太阳,甜筒冰激凌在我手里,却慢慢的化了,乳白色的、粘稠的液体缓慢的顺着掌心的线条流下来。
这一次,可能是我人生六十八年中,甜筒冰激凌化得最多的一次。我左手牵着小孩,右手的任凭奶油一点一点的侵蚀、覆盖。
六十八年都一起融化了。
我的人生,原来都这样一片惘然的过了。
那么多年,爱我的爸爸妈妈,我最爱的朋友,我爱的男人,我爱的孩子,都盛开在一支甜筒冰激凌里。
在我人生的末尾,全部融化了。
我的青春年华,仿佛一场永远不会醒的梦。我爱的人呀,你们都在哪里呀?
恍惚间多年前的夏日,我握过谁的手,说——我们不要上晚自习了,好不好?
恍惚多年前的小巷,我秘密发现的小道,到学校可以再快一些。
恍惚多年前的艳阳天,我问一个男孩子,你爱不爱我。
很多很多很多年,很多很多很多支甜筒冰激凌。
虽然已经融化成了粘手的悲伤。
送你一支甜筒冰激凌,请你不要丢掉,请你不要嫌它廉价,请你不要说不喜欢。那些乳白色的柔软的奶油,曾经那么完整的覆盖过我的岁月。
就像开头所说,曾经以为这是一株绝世奇葩的玫瑰,到了最后,却连它什么时候凋谢腐朽了都不知道。
可是,即使岁月全部都融化了,我还是会记得你们。
我爱你们。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