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华系江西省于都县禾丰镇大万村村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便利.大肆贪污.修建厦蓉高速时,私吞上级拨下来的补偿给农民的水稻田款,同年新农村建设,私吞本应属于江西省于都县禾丰镇大万村石岭脑小组每家每户的一个太阳能热水器.修村道公路的水泥,水管,等等一些设施.为自己购买挖掘机,勾机,小汽车各一辆,同时又投资50多万办了个红砖厂.现在这些所有产业都划规他儿子和他亲戚的名下.今年又强迫村民签订卖国营林的协议.国营林本是我们村的防护林一样的作用.是国家分配给每家每户的.现在又要卖给他.他又卖给一个老板.给村民以每亩4元的价格购买.上面天天喊着不许放火烧山.为何他们就可以烧山.山给他们砍光了.烧光了.村里人以后怎么过日子?在此呼吁有关部门彻查此案.还农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