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小孩在路上捡到三万元,就坐在那里等失主,结果被人冒领,小孩到学校后,告诉了老师,受到了老师的表扬。不久,真失主听说小孩拾金不昧的事后找上门索款,未得,于是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小男孩父母赔偿20%即6000。
我无法想象小男孩内心的崩溃与挣扎,明明是做了好事,为什么结果会是这样?或许我们社会又少了一个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的人,多了一个走过小悦悦的身边却无视而过的冷漠的路人。看到小男孩的委屈的表情,我心如刀割。我想到了毕淑敏的《不会变形的金刚》,如果是我的孩子做了这样的事,遇到了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给他说向他解释。
社会的冷漠无情是谁造成的?我们又该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