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一段时间,一旦听到DUO版《约定》,就像着了魔一般,没完没了地单曲循环。
回想起来,这首翻唱的《约定》,怕是陈奕迅打动我心的最后一首歌。之后《苦瓜》的娓娓道来,《Stranger under my skin》的苦情反省,《叶问风中转》的俏皮趣致,都很好,但总觉得欠缺了一点东西(《?》只认真听过《张氏情歌》,不喜欢,并且很不客气的认为小克根本不该吃作词人这碗饭)。
当然,听歌这种事是很主观的,“感觉”也是看不见摸不着,只能见仁见智。想来,也许有的歌手像Y,你某时某刻偶然听到了他的歌,一拍即合,从此便一路走下去不离不弃;有的歌手像X,只在某一点打动过你,之后各走各路,渐行渐远。
《约定》这首歌,最初听的是周蕙的国语版。当时就很喜欢,觉得旋律很优美,再加上周蕙甜美的声音,幸福的气息有如透明的蜂蜜般,在曲词间点滴渗出。
之后听到了王菲的《约定》,粤语歌词与国语歌词可谓天差地别,林夕果然有点石成金的魅力。王菲的天籁之声尽展温柔缱绻,像是刚开场的恋情,等不及地期待着明天。
唯有陈奕迅的《约定》,却将恋人的患得患失和旁人唱不出的纠结心情展现得淋漓尽致。沙哑疲惫的声线,如履薄冰,每个字都像是踩在人心上。
听了他的翻唱,彻底爱上了这首歌。于是上网搜索,还找到了黄耀明版和张学友版。总体来说,觉得男声比女声更容易出彩。黄耀明可能是声线的关系,唱起《约定》来阳光的成分多些;张学友的则经过重新编曲,加了悠扬的小提琴,更有讲述者的感觉。
如果都用饮品来比喻的话,周蕙的像是雪碧般清澈透明,轻快得好似饮料上不断浮现的碎泡泡;王菲的是一杯爱心奶茶,香中有甜,摸起来暖手,喝下去暖心;黄耀明是蜂蜜柚子茶,明亮的颜色下,甜中藏着几不可辨的苦;张学友的仿如速溶咖啡,香浓可人,一饮便是一大杯;陈奕迅的,则好像不加糖的柠檬红茶,初尝有涩涩的酸,不算太淡的苦。直到品久了,方微微觉出一丝甜。
同样一首歌,这么多人唱过。可是只有陈奕迅,唱出了别人没有的味道。我不知道是他自己的处理还是夕爷特别开的小灶,或者甚至有可能是因为声音表现不好反而歪打正着……总之,听了他的演绎,才发觉《约定》并不是一曲美好的颂歌。
“忘掉天地,仿佛也想不起自己,仍未忘相约看漫天黄叶远飞。
就算会与你分离,凄绝的戏,要决心忘记我便记不起。
明日天地,只恐怕认不出自己,仍未忘跟你约定假如没有死。
就算你壮阔胸膛,不敌天气,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
几段初看矛盾的歌词,恰恰展现了主角纠结非常的心态。这种矛盾和纠结,其他人看不出或是唱不出,但陈奕迅的分寸感拿捏得非常到位,整首歌都贯穿了这种感觉——多一分即如堕深渊万劫不复,少一分则“将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
别人唱的全是希望,只有他,唱出了绝望中的一点希望。像是知道彼此时日无多的爱侣,明明已面临分离,却还硬撑着欺骗和安慰对方。或者说,别人都是在讲故事,唯有他,将自己当成了故事中的主角。
PS:这篇文明明应该在一年半之前写的,但是拖啊拖啊一直拖到了今天……原因无它,开始是懒,然后是没激情。如果真在那个时候写了,标题我会用《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不过时至今日,只想用《就算会与你分离》。
回想起来,这首翻唱的《约定》,怕是陈奕迅打动我心的最后一首歌。之后《苦瓜》的娓娓道来,《Stranger under my skin》的苦情反省,《叶问风中转》的俏皮趣致,都很好,但总觉得欠缺了一点东西(《?》只认真听过《张氏情歌》,不喜欢,并且很不客气的认为小克根本不该吃作词人这碗饭)。
当然,听歌这种事是很主观的,“感觉”也是看不见摸不着,只能见仁见智。想来,也许有的歌手像Y,你某时某刻偶然听到了他的歌,一拍即合,从此便一路走下去不离不弃;有的歌手像X,只在某一点打动过你,之后各走各路,渐行渐远。
《约定》这首歌,最初听的是周蕙的国语版。当时就很喜欢,觉得旋律很优美,再加上周蕙甜美的声音,幸福的气息有如透明的蜂蜜般,在曲词间点滴渗出。
之后听到了王菲的《约定》,粤语歌词与国语歌词可谓天差地别,林夕果然有点石成金的魅力。王菲的天籁之声尽展温柔缱绻,像是刚开场的恋情,等不及地期待着明天。
唯有陈奕迅的《约定》,却将恋人的患得患失和旁人唱不出的纠结心情展现得淋漓尽致。沙哑疲惫的声线,如履薄冰,每个字都像是踩在人心上。
听了他的翻唱,彻底爱上了这首歌。于是上网搜索,还找到了黄耀明版和张学友版。总体来说,觉得男声比女声更容易出彩。黄耀明可能是声线的关系,唱起《约定》来阳光的成分多些;张学友的则经过重新编曲,加了悠扬的小提琴,更有讲述者的感觉。
如果都用饮品来比喻的话,周蕙的像是雪碧般清澈透明,轻快得好似饮料上不断浮现的碎泡泡;王菲的是一杯爱心奶茶,香中有甜,摸起来暖手,喝下去暖心;黄耀明是蜂蜜柚子茶,明亮的颜色下,甜中藏着几不可辨的苦;张学友的仿如速溶咖啡,香浓可人,一饮便是一大杯;陈奕迅的,则好像不加糖的柠檬红茶,初尝有涩涩的酸,不算太淡的苦。直到品久了,方微微觉出一丝甜。
同样一首歌,这么多人唱过。可是只有陈奕迅,唱出了别人没有的味道。我不知道是他自己的处理还是夕爷特别开的小灶,或者甚至有可能是因为声音表现不好反而歪打正着……总之,听了他的演绎,才发觉《约定》并不是一曲美好的颂歌。
“忘掉天地,仿佛也想不起自己,仍未忘相约看漫天黄叶远飞。
就算会与你分离,凄绝的戏,要决心忘记我便记不起。
明日天地,只恐怕认不出自己,仍未忘跟你约定假如没有死。
就算你壮阔胸膛,不敌天气,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
几段初看矛盾的歌词,恰恰展现了主角纠结非常的心态。这种矛盾和纠结,其他人看不出或是唱不出,但陈奕迅的分寸感拿捏得非常到位,整首歌都贯穿了这种感觉——多一分即如堕深渊万劫不复,少一分则“将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
别人唱的全是希望,只有他,唱出了绝望中的一点希望。像是知道彼此时日无多的爱侣,明明已面临分离,却还硬撑着欺骗和安慰对方。或者说,别人都是在讲故事,唯有他,将自己当成了故事中的主角。
PS:这篇文明明应该在一年半之前写的,但是拖啊拖啊一直拖到了今天……原因无它,开始是懒,然后是没激情。如果真在那个时候写了,标题我会用《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不过时至今日,只想用《就算会与你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