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业主们,大家提的意见都很好。问题是没有一个牵头的。大家都认为物业公司不负责,而且大家都有炒掉物业的愿望,这个愿望是好的,但如何炒掉物业,那么就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小区居住一半以上的人员就可以成立了,可是到现在没有成立这个委员会,最终的问题是业主所在的区域的居委会行政不作为,那么业主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据物业法的相关规定,和所在区域的居委会沟通,由他们牵头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员会”合法的炒掉现在极不负责的物业公司,如果居委会不牵头,那么可以起诉他们行政不作为。通过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这个渠道,和违章搭建的部分业主进行交涉,如果不自行拆除的,可以集体到所在的城管部门进行控诉,相信最终问题会得到满意的解决的。希望大家要有信心有决心,团结一致,面对那些违章搭建的现象,构建和谐安全优美的小区,让小区的升值空间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