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哭了很久很久你才抬起脸去看他。然后他抵上你的额头。贴的很近,你就看见他外形好看的唇瓣动着。
我陪你。
外面的雨滴声很大可他的声音仍能毫不减缓地进入你的耳膜,他温热的体温让你觉得第一次有人能值得你依靠。下一秒,他就捧起你的脸封杀了你所有的话语。
人生何处不狗血。十七岁的初吻让你学到了这个道理。一刻间你脑子里轰地炸开来,一下子眼前划过去的都是他为你做过的事情。
所以你知道了,他在替你分担你的悲伤,他为你悲伤而悲伤,你知道么。
你傻傻地看着他松开你后的脸庞,觉得当年拉着你四处疯玩的那个他,在篮球场上向你招手的那个他,动手去揍说你坏话的孩子被你发现的那个他,像极了。不,是根本就没有改变过。
他之于你,永远会是那个他。
他对你的喜欢,也从未改变。
>>>
你过得很累而且也倦了。你拉着她说,我们离开这里吧。他却第一次拒绝了你,他说他要去道上给人干活,他叫你乖乖完成学业然后干出一番大事业再也不要像你父亲一样也再也不要被人瞧不起。他知道你是个骄傲的人他也喜欢你的骄傲所以才想一直一直就这么默默注视着你耀人的光芒永不熄灭。
他还说,他与你,早不在一条路上。
说这话的时候他还是笑着。对你的态度依旧是那么问头。
可那确实最有硬度的温柔,能伤得人体无完肤你明白么。这就是你为什么那么痛,那么痛。
他在道上很有名气混得风生水起,而你也成功考上了一所好大学,一所在南方的好学校。他似乎比你还高兴,手舞足蹈地拉着你去KTV庆祝。包间里你也学着他的样子去喝那些辛辣的液体。他也不拦着你,坐在你身边一支一支地抽着烟,任尼古丁灼烧着肺叶。
你被辣得直呛,却又不想停下动作,一口口咽下辛辣的酒液。几乎没沾过酒精的大脑很快乱成一团所以你大概也不记得你说了什么了吧。
你说,陪我一起走,我喜欢你。
他说的话你自然也不会听见。
他说,我陪你。
>>>
醒来的时候房间里开着暖气,头疼也减轻了大半。你用手肘支起身子,蓦地感觉到手上覆盖着的他的手。
他看见你泛红的眼圈一愣,随即嬉皮笑脸地凑上来打哈哈,一边说着一边替你揉揉眼睛,一切的动作都让你深谙于心。他身上的香味和温度刚刚好,和梦里的那个他没有出入。
你在最重要的关头明白了他之于你太重要你是离不了他的。所以你得到了想要的幸福。
这个时候他掰过你的脸来吻你,他的样子依旧那么俊俏,足以让你看呆。
那模样,那么分明那么好看。这么些年他只说过“我陪你”,其他所有的情愫,都在你的嬉笑怒骂中一一接收,一滴不漏。
这反倒,是你听过最动人的情歌了不是么。
>>>
这是结局。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事情是不能错过的,正如解雨臣不能错过黑瞎子。
他们不需要海誓山盟和情意绵绵。
他们只是简单得相依相偎。
他们不过是靠着一句我陪你,然后活在彼此的生命里。
一切安好,便是幸福。
【END】
后记:
我这个人在这些年写下了不少的文字,的的确确有许多带着抵死缠绵的感情的故事。但可笑的是让我站在我喜欢的人面前我却说不出一句情话。是的,我不太会说话。
在文中反反复复出现的“我陪你”,是我对你的承诺,浅夏。
女孩子大概都喜欢又会浪漫又会说话的对象。但是我这个人比较粗,唯一能做的就是陪你说说话来逗你开心,大概也不能给你别的什么,希望你不要嫌弃我这样一个废物。而且我们是歪的也许未来在一起会遇到阻碍或是困难。
我知道你比较害羞容易难过,所以我会尽我的全力让你开心,然后握着你的手告诉你我会陪你,和你一起分担你的痛苦,也许会一路艰辛,可我依然可以给你一个稳妥的怀抱让你安然入睡。
最后说一句比较俗气的话。
浅夏我喜欢你。
就这样。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