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36年清太宗(皇太极)即帝位,改国号为清。先后统一东北诸部族,吞并漠南、蒙古,于1644年灭明朝,并不断拓展疆土,于1759年完成统一大业。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及雍正五年(1727年),中俄先后订立条约,划定黑龙江、吉林与俄国远东地区间边界,并划定外蒙古与俄国西伯利亚间边界。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又定盛京与朝鲜之间以鸭绿江、图们江为界。
至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清朝统一全国后的疆域是:北起蒙古唐努乌梁海地区及西伯利亚,南至南海,包括“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即今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南海岛礁),西南达西藏的达旺地区、云南省的南坎、江心坡地区等18世纪的清朝以及部分朝贡国缅甸北部,西尽咸海与葱岭地区,包括今新疆以及中亚巴尔喀什湖,东北抵外兴安岭,包括库页岛,东南包括台湾、澎湖群岛。极盛时总面积达1300万平方千米
除此之外,许多周边国家,也都成为清朝的藩属国,在盛清之时的藩属有:东边的朝鲜、琉球,中南半岛有安南(越南)、南掌(老挝)、暹罗(泰国)、缅甸、以及南洋群岛的兰芳共和国,西南有廓尔喀(尼泊尔)、哲孟雄(锡金)、不丹,中亚西亚有浩罕、哈萨克、布鲁特、布哈尔、山克、爱乌罕(阿富汗)等藩属国。
说明:清代的疆域是由3大部分组成的:以狩猎为主的女真区、以畜牧为主的蒙古区和以农业为主的明朝区。
清代先世是活动在明朝边墙以东的建州女真部落之一。16世纪下半叶开始逐渐扩张,统一了建州女真,又并吞了海西、东海诸部。1616年建国号为金,旋即起兵反明,占领了辽东都司的大部分土地。1636年改国号曰清。1644年明亡于李自成农民军,清军在击败农民军后乘机入据北京城,建立了继承明代的中原王朝。此后在大陆上的南明势力,经历了20年相继被扑灭。又20年至1683年,统治了台湾岛22年奉明正朔的郑氏政权亦被攻破投降,设1府3县于岛上,隶属福建省。自此,已统一了明朝全部疆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