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在一定程度上我很赞同你的观点,我也认同你这些内容属实 , 你的初衷是好的, 为了让更多的女孩不被骗, 而舍我其舎。 在他让我去看爱情连连看的时候我就觉得你们不合适,在我眼里 ,我认为你应该是淑女级别的, 而他只是一披着羊皮的狼 。但有些伤会在时间里慢慢消磨掉的 ,忘记一个人的最好方法是不见和不贱 ,要让他受到惩罚就是过得比他好,让他嫉妒死。,我们无法阻止他这例“病原体”的产生,也无法切断传播途径, 那就让我们远离他! 忘了他吧! 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当然跟你讲这些的时候也是在安慰我自己!他这样的人不值得你我在这费神讨论,因为总有一天社会舆论会淹死他。希望你能够释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