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顺德,今年65岁,家住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夏李乡。
本案发生于1992年,到现在二十年之久。我儿孙金岭,被伤害致死一案。反映到叶县**局,但叶县**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丢失案卷,至今犯罪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现将以上问题向上级领导反映,请查处。
在这二十年间,我们曾向叶县**局提供重要线索,以及凶犯行踪,但是,叶县**局不予理睬,不予重视,长达二十年之久,不予侦破,视人命如草芥。更甚者,叶县**局刑侦队及其办案人员渎职,毫无责任心,竟然将重要卷种材料丢失。给案件的侦破人为上造成更大难度,使我儿子孙金岭冤死二十年,难以讨回公道。这都是叶县**局和承办此案的**造成的。现我求告无门,只好向上级领导反映,请求领导重视我所反映的问题,依法严厉追究叶县**局相关责任人员不履行法定义务,玩忽职守,丢失卷宗的法律责任,并责成叶县**局对此案继续侦破,加大力度,搜捕犯罪嫌疑人,严厉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我儿偿命,赔偿我们所遭受的一切损失,保护公民的生命不受侵犯,重塑**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