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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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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戒指的起源和发展变化,是一个很有趣味的问题,理应由精通历史、考古、民俗的学者来作一番专门的扒梳、整理和研究。笔者才疏学浅,对此问题的研究,在学识和资料的准备上都很不充分,因而只能就唐代的戒指[1] 发表一些极粗浅的看法。

 

                                          一

 

  先简略谈一下唐代以前戒指的情况。

  中国古代在原始社会就有戒指了。大汶口-龙山文化时期的墓葬中已有骨戒指出土,有的戒指上还嵌有绿松石。 甘肃的齐家文化类型遗址中也已发现了铜戒指[2]。此后在考古发掘中续有戒指出土, 值得注意的是新疆自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纪年开始,沿丝绸之路,多有铜戒指出土[3]。公元1世纪, 在新疆昭苏县夏台乌孙墓曾出土过一枚嵌宝石金戒指[4]。 此后似乎在西北和东北地区出土的戒指要多于其他地区。比如著名的宁夏固原地区,北周李贤墓曾出土过一枚金戒指[5],隋史射勿墓也出土了一枚金戒指[6]。在东北, 辽宁朝阳市田草沟晋墓(鲜卑墓)一个墓就出土了金戒指19件[7]。这些墓的墓主人大多是少数族, 出土的金戒指中有一些已经专家鉴定为西方传入的手工业制品。

  那么,戒指的使用在唐代以前具有何种意义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这里只想指出以下几点。

  一、《太平御览》卷718《服用部.指环》引《五经要义》说:“古者后妃群妾礼御于君所。女史书曰授其环以进退之。有娠则以金环退之,当御著以银环进之”。许多学者都以此作为中国古代戒指出现的最初的含义。但这是十分可疑的。首先,如上所述,戒指早在有君主出现之前就已经出现了,而且男女都戴[8]。 其次,我们从文献记载上还找不到第二条证明,不知《五经要义》的根据何在,并且考古发现也不能支持这一说法。最后,《五经要义》此段文字只说是“环”也并没有明确说是“指环”。因此我以为,关于戒指用途的这一说法也许是不能成立的。

  二、戒指在汉代可能使用的不多,或许仍被视为宝物并用于奖赏。前述《太平御览》又引《后汉书》云:“孙程等十九人立顺帝有功,各赐金钏指环[9]”。 查范晔《后汉书》卷78《孙程传》,没有上段引文,只说给孙程他们“加赐车马金银钱帛各有差”。但是我们知道,当时以《后汉书》名书者,除范晔《后汉书》外尚有四家,即华峤《后汉书》、谢承《后汉书》、袁山松《后汉书》、薛莹《后汉书》。这五家《后汉书》,《太平御览》都引用过。所以我们不能因为现存范晔《后汉书》中没有这一记载就轻易地否定这条史料。特别是将戒指用作赏物,符合戒指出现后所具有的一种文化意义。据布兰奇.佩尼的《世界服装史》,在罗马帝国时期,金戒指“一变而为国家荣誉的象征,作为献给作战有功的官员的一种奖赏”[10]。因此《太平御览》所引《后汉书》的那段话还是有可能成立的。戒指作为赏物的用法可能为南北朝时的北方朝廷所沿袭。前述北周李贤墓中的金戒指,有学者就认为“可能是北周皇室对李贤的赏物”[11]。

  因此有一种推测:在汉代,除北方少数族外,戒指还不是一般人日常使用的装饰品。孙机作《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12]没有将戒指归入“服饰”类,而是归入了“金银器”类,恐怕也是出于这种考虑吧。

  三、戒指在唐代以前似乎还具有一种神秘意义[13]。这在汉代已经是这样了。《西京杂记》卷1记“戚姬以百炼金为■环,照见指骨,上恶之”。这种能照见指骨的戒指不知是用什么材料什么工艺制作的(也可能是国外传入的),仅其“照见指骨”一点,就已经透出了十分的神秘。或者正是由于戒指所具有的这种神秘意义,因而我们看到关于戒指的记载,大都与神鬼有关。魏晋南北朝是一个民族大移动大融合的时代。这时文献中有关戒指的记载激增,并且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都与神鬼与死人有关,有些则与少数族有关。由此或可推知,戒指所具有的神秘意义和胡族[14]色彩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我们举文献上的一例。南朝宋刘敬叔《异苑》卷8“鲜卑女”条记:“晋有士人买得鲜卑女,名怀顺。自说其姑女为赤苋所魅。始见一丈夫,容质妍净,著赤衣,自云家在厕北。女于是恒歌谣自得,每至将夕,辄结束去屋后。其家伺候,唯见有一株赤苋,女手指环挂其苋上。芟之而女号泣,经宿遂死”。鲜卑人戴戒指,前述辽宁朝阳晋墓出土的戒指可与文献互证。此段史料及其他记载告诉我们,在当时人的观念中,戒指隐含有一种胡族色彩和神秘的意义。



1楼2006-11-28 17:16回复

      五、但是到晚唐,可能一些了解西方习俗的士人知道或接受了西方戒指所具有的“定婚”意义。前述A条史料就是典型的一例。史料说韦皋与玉箫告别,“遂为言约,少则五载,多则七年,取玉箫,因留玉指环一枚”。这里的指环就有了比较明确的“定婚”的含义。不仅如此。我们知道西方戴戒指的习俗是戴在中指上表示已经定婚(也有说表示热恋者)、戴在无名指上表示已经结婚。古罗马庞培城壁画中画的已婚妇女,已将戒指戴在无名指上了[34]。这种习俗晚唐的某些士人可能也已经知道。前述韦皋与玉箫定婚后,韦皋违约不至,玉箫绝食而死。史记玉箫的主人姜氏“愍其节操,以玉环着于中指而同殡焉”,即视玉箫为已定婚之人,所以才将戒指戴在她的中指上。前述C条史料说墓中的女子“左手无名指有玉环”,说明这位女子是一位已婚妇女。如果说C条史料的作者谷神子(郑怀古)记墓中女子无名指戴戒指尚属不知其所以然的话,A条史料的作者范摅则应该是懂得将戒指戴在中指上所具有的意义的。当然,具有这种知识的人在唐代可能很少见(比如前述乙墓的墓主人就是左手戴2个右手戴3个铜戒指),但文献中明确有将戒指戴在中指和无名指上的记载,还是说明晚唐人对戴戒指的外国习俗已经有了相当的了解。

      综上所述,戒指在唐代仍然具有神秘性、胡族性的特点。它虽然可能在北方某些少数族中流行,但就唐朝大部分地区而言,仍然不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装饰品。此外,戒指在唐代依然与婚姻有关,但其含义仍不固定,传统文化意义可能仍然大于外国文化意义。只是到了唐代晚期,才似乎有些士人对外国习俗中戴戒指的意义(如定婚)以及佩戴方式(如戴于中指或无名指等)有了一定的了解。

     

     

                                          三、

     

      现在的问题是,戒指在中国可说是起源甚早,但是为什么没有发展成为一种普遍使用的装饰习俗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这里只想就与婚姻发生关系的侧面来谈一谈。按中国古代的戒指很早便与婚姻联系起来了,那么为何到唐代为止,戴戒指却一直没有在社会中流行、并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婚姻习俗呢?我想,其根本原因或者在于,戒指与婚姻发生联系的习俗来自外国,而这一习俗与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格格不入。按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很早即已形成,其基本特征之一是婚姻的结成需要媒人,《诗.豳风.伐柯》云:“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即是明证。此外,结婚过程的“六礼”也早在《仪礼》中已经有了明确规定,而“六礼”中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每一礼,都需要中间人(使者、宾)来完成,其中没有给新婚男女直接见面的机会。上述婚姻制度在后代虽有繁简之分,但却大致为历代所遵守。唐代也是如此,“为婚之法,必有行媒”[35],婚姻的成立要靠媒人。一般而言,唐代民间的婚姻过程首先是媒人牵头,然后男方提出《通婚书》,由媒人传给女方,若女方也有《答婚书》,婚姻就成立了,一般也就不许悔婚了。《唐律疏议》卷13《户婚律》云:“诸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杖六十”[36],“虽无许婚之书,但受聘财亦是”。这就是说,唐代婚姻成立有两种办法:一是女方回报《婚书》,一是女方接受聘财。这两种方法实际都是由媒人穿线,在男女双方家长中进行的。在这过程中,没有男女之间的自由交往和自由恋爱,恐怕也就没有了男女之间直接交换戒指以定婚的可能。因此我们在笔记小说中看到的有关戒指的故事,就只能与死人有关了。这实际上是当时人对男女自由恋爱生活的向往,也是对现实生活中婚姻状况的无奈。或者可以这样说,戒指与婚姻的联系是以男女之间的自由交往自由恋爱为基础的,只要中国古代的社会不允许男女之间的自由恋爱,只要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没有根本的改变,具有定婚意义的戒指的使用就不会发展起来。也许正因为此,因而戒指虽然常出现在文献和考古资料中,但它归根结蒂属于外国文化范畴,不能进入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由此或者也说明了一个道理,即任何一种外来事物及其运用,乃至任何一种外来文化,如果与接受它的社会的传统制度传统文化相冲突,它就很难融入那个社会中去。但是如果它本身存在有合理的进步的因素,它又能断续存在于那个社会(甚至只在观念上),而不会彻底消亡。这些,或者就是研究唐代戒指给我们的一点启示吧。 
    


    4楼2006-11-28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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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刘宾客文集》卷26《马嵬行》。从诗中可知, 刘禹锡也视指环为一种神奇的有胡族色彩的宝物,所以才说它会让“贾胡惊”。

      [30]、参见《明皇杂录》、《杨太真外传》等书中的记载。

      [31]、《敦煌变文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8月, 290-291页。

      [32]、但是《佛本行集经》原文只是间接和婚姻发生关系。据佛经原文, 太子准备的“杂宝无忧器”都让其他女子拿走了。耶输陀罗最后一个来,来后又向太子要杂宝,“是时太子指边有一所著印环,价直百千,从指脱与耶输陀罗”。但是耶输陀罗仍不高兴。后来净饭王向耶输陀罗的父亲提婚,经过比武等,耶输陀罗的父亲才同意将女儿嫁给太子。值得注意的是,第一,佛经中所云太子戴的戒指是一种“印章戒指”,可能是身份的象征,本与婚姻无关。第二,并没有太子以戒指为信物,与女子直接定婚的意思。但是中国唐代西北地区的僧侣(或还有文人)对佛经作了改编,删掉了其他杂宝无忧器,只以金戒指来判定婚姻,这里显然有沿丝绸之路的外来文化的影响。可是一经如此改编,它就借助变文形式广泛传播,从这一意义上说,准确地说,在唐代戒指与婚姻的关系上,是经过改造了的佛教亦即中国式的佛教可能起了一定的作用。

      [33]、还有一种推测,即当时戴戒指的人可能信佛教。 这在唐代尚找不到直接证据,而隋代则有。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唐长安城郊隋唐墓》(文物出版社,1980年9月)中《隋代李静训墓》篇报告说,墓主人李静训“两手指上各戴有金、玉戒指”(4页)。据报告所刊《李静训墓志》,李静训“幼为外祖母周皇太后所养……于是摄心八解,归依六度,戒珠共明当!并曜,意花与香佩俱芬”(27页),可见李静训在其外祖母的影响下,成了佛教信徒。唐代墓葬出土有戒指者可惜没有墓志,文献记载也太简略,无法据以立说,这是令人十分遗憾的。总之,戒指和佛教的关系今后还应作进一步地深入探讨。

      [34]、Maurizio Bonicatti著、 森田义之译:《世界偺帄曮乼栊俀乻仙侪僔倾乛尽亅儅乛价僓儞侥傿儞乼丆东妪偓效偆偣偄株式会社出版,1984年。

      [35]、《唐律疏议》卷13《户婚律》。

      [36]、这里的“私约”不是男女之间的私约, 而是指女家预先知道对方男子的条件如年岁大小、有无残疾、是嫡是庶之类,并且答应了这些条件的那种家长之间的私下约定。 

       

      原载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大阪经济法科大学编《7—8世纪东亚地区历史与考古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科学出版社,2001年2月  
      


      6楼2006-11-28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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