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过期出车祸,保险公司是否依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白德营 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
《第三者责任险条款》第七条第6项规定 “对于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该条款约定了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可以拒赔的两种情形,一是驾驶人员无驾驶证的,二是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证过期后未及时换证并不必然导致驾驶证无效。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规定,对驾驶证持证人“未申请并超过有效期换证的,依法处罚后予以换证。”由此可见,驾驶员未按期办理换证手续,其驾驶证并不必然被吊销,在接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后仍可以办理正常的换证手续。因此,未按期办理换证手续的,驾驶证只能认定为有瑕疵而非无效证件。
《第三者责任险条款》中的“无证驾驶”应指驾驶人从来都没有取得过驾驶资格和取得后被注销两种情况,“无证驾驶”拒绝理赔条款的设立旨在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避免缺乏驾驶技能的人员驾驶车辆发生事故,而驾驶证的过期不意味着其驾驶技能和水平的丧失,因此保险公司认为驾驶证过期就应当视为无证驾驶的理解,即不符合社会公众的通常理解也不符合同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