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范女士今年48岁,1988年经人介绍和同岁的何先生结为夫妻,两年后生下了女儿玲玲。 范女士酷爱跳舞,跳舞需要舞伴,何先生忙于工作,无暇顾及,范女士便在广场上找了一个舞伴,“他叫章某,和我年纪相仿,每次跳舞都是我俩搭伴。”范女士回忆说。 舞池里的默契配合,令两人越走越近,终于在一次跳完舞后,两人越过了道德底线。“有了那事之后,我很觉得对不起丈夫和女儿,但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后来又和章某发生了几次关系。”范女士说。 半年后,何先生发现了妻子的不忠。面对丈夫的指责,范女士痛哭流涕,保证断绝和章某的来往。然而,事情并不像范女士想得那么简单,章某说已经爱上了范女士,让她离婚后和他结婚。范女士断然拒绝了章某的要求。从此以后,章某经常半夜跑到范女士家门口骚扰,好多人都知道这事了。何先生及其女儿觉得丢人,报了警,但因为是情感纠纷,**也没有办法处理。受不了折磨,何先生甚至带着女儿到父亲家居住。何先生思忖再三,向郑州市中原区法院起诉,要求和范女士离婚。 法院受理后,于7月2日经过调解,使双方达成协议:双方离婚,价值3万元的股票归范女士,范女士给付何先生股票折价款1.5万元,半年内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