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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春被传整容失败死亡 正式起诉造谣者索赔10万,某些人要当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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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春整容失败死亡——3月19日,这条转自百度贴吧的微博在网络上迅速传开,但随着出席活动的李宇春现身而粉碎。记者昨日上午获悉,李宇春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发布假消息的邹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0万元精神损害金。北京市东城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3月19日中午,一条“李宇春手术出现麻醉意外,抢救无效心衰死亡”的微博,迅速在网上流传。只是这则假新闻的寿命并不长,当天下午,李宇春以青年电影人的身份出席在北京举行的青年影展活动,她高举板砖拍照,身体力行粉碎谣言。  李宇春所属的天娱公司表示,所谓李宇春死亡的消息,是将去年标题为《王贝死因:手术出现麻醉意外抢救无效心衰死亡》的报道PS合成,此事对李宇春名誉造成了很大损害,其将对造谣者追究法律责任。  李宇春起诉称,2012年3月18日,邹某使用百度贴吧ID“不爱我的走”,在百度贴吧里,恶意将2005年的超级女声成都赛区超女王贝整容手术失败死亡的新闻,更换了时间和人名,发布了名为“李宇春死因:手术出现麻醉意外抢救无效心衰死亡”的帖子。  此后,该帖经微博转发以极快的速度传播,影响极大。  李宇春认为,邹某利用微博在网上凭空捏造、传播原告整容致死的虚假信息,对身为公众人物的自己名誉及其家人造成了严重伤害。故起诉要求判令邹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等。  记者昨日上午从法院了解到,本案系李宇春委托代理人前往法院立案,原告方就是李宇春本人,并未涉及天娱公司等单位。在本案中,李宇春个人是名誉权受损的主体,而被告方也仅指邹某一人。与以往不同的是,传播新闻的网站并没有被牵涉其中。
有了这样的一个开头,今后谣言的受害者更会懂得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利,今后谁造谣,受害人完全可以赚点外快油费什么的,当然那些在国外拿钱的不用怕也不会怕,而国内的跟风人士记得数数自己腰包吧,别玩这种奢侈的游戏,到时要赔钱的时候口袋毛都没有肯定要没收你电脑,示轻重刑事民事责任,我们这里1米9的黑老大进牢房第一天都是被打得只敢睡厕所的,你们的菊花如果够坚固,可以进去试试。


IP属地:江苏1楼2012-07-05 17:37回复
    春哥 威武


    IP属地:江苏2楼2012-07-05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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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我也会越来越欣赏春哥


      IP属地:江苏3楼2012-07-05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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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老夫看你根骨极佳,将来必非池中之物。不如这样,你把鼠标移到我头像上,那里有关注二字,你把它点亮,然后我们一起拯救世界如何?


        4楼2012-07-05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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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2012-07-05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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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人活该


            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2-07-05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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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人活该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2-07-05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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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电脑网络知识技术的朋友,新的外块机会来了,人肉或者查网络造谣份子的IP地址,主动联系谣言受害人鼓励其**,最后好处肯定少不了。


                IP属地:江苏8楼2012-07-05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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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哥 威武


                  IP属地:江苏9楼2012-07-05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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