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继承篇】
(一)相遇
刚下过雨的大地,十分湿润。许多污秽的灵魂都被这场雨洗净了。随后,乌云散开,温暖的阳光照耀了下来。地面显出了血色的亮光!一具具的形骸倒在地上,眼神如此的无助。
一个男人从这些形骸上踩踏而过,看着这情景,那个男人是多么的具有王者之风。他满手血腥,踩着无数的“军功章”走到了今天。他,就是雷凯洛斯家族的创始者——雷凯洛斯·凯古霍斯。那场战争让他一夜成名!从此以后就不断的有人因仰慕他而追随他,他的势力不断的扩大,不久后则决定建立一个家族,一个黑手党家族!那就是今天的“雷凯洛斯家族”。
在那之后,过了近百年,雷凯洛斯家族已经成为了黑手党世界数一数二的大家族,并且在以彭格列为首的同盟家族中的声誉也是丝毫不弱于彭格列。
2011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因为在这一年发生了许多的大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其中一件就是雷凯洛斯家族的三代目首领的继承!其继承者就是仅16岁的霍古凯斯的孙子——雷凯洛斯·芒。但是他却一直都十分排斥黑手党,更是在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从意大利跑到日本。
———————2011年10月5号 日本 东京—————————
“好无聊啊……逛了一整天了,也好累,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雷凯洛斯·芒走到了一个长椅旁边,然后就整个躺下去了,懒洋洋的晒着太阳,看着蓝蓝的天空,还有棉花糖般的白云。
“咕~”雷凯洛斯的肚子突然发出了响声。“哎呦,看到白云就想到棉花糖,一想到棉花糖……就才发现饿了。仔细想想,都两天没吃饭了!”雷凯洛斯·芒猛地一下就坐了起来。刚动脚想要站起来时,犹豫了一下又缩回去了。“可是没钱那……唉。算了,先去找份工作再说。”
雷凯洛斯·芒开始了他的寻工自行,可是走了许久,没有一个商铺需要招人的。雷凯洛斯走到了一个地下车站的入口处。靠着墙发呆,他抬起头,发现这是他前天来过的车站。正在他摇头叹气,回忆以前的少爷生活的时候,从地下车站跑出了一个人影。紧接着又上来一个体型小巧、蛮可爱的一个混血女孩。“站住!把我的钱包还给我!!”那个女孩追着前面那个人边喊道。
雷凯洛斯发现是小偷,那颗“正义之心”就燃烧了起来!他奋起直追,不知跑了几百米终于追到一个死胡同里。那个小偷蒙着面,慌慌张张的看这四周,寻求着逃跑的机会。雷凯洛斯见他无路可逃,便冲了上去,三拳两脚就搞定了他。随后那个女孩也追了上来。雷凯洛斯拿过小偷的钱包,交还给她。那个女孩鞠了一躬,“谢谢你帮我追回钱包,辛苦你了。”雷凯洛斯挠着后脑勺说:“呵呵,这不算什么。不过这小偷,得赶紧送他去**局了。”
雷凯洛斯·芒一把扯下了小偷的面罩,大吃一惊!“你!你!就是你!三天前在新干线上把我的钱包给抢了!好哇,总算让我逮住你了,走!去**局!”雷凯洛斯拖着他去了**局,那个女孩也跟着去了。半路上她跟雷凯洛斯聊了起来!“那个……你好,你叫什么名字?”雷凯洛斯老实的回答出来:“我叫雷凯洛斯·芒!叫我芒就好了!”那个女孩面带羞涩的说:“芒,你好!我是天岛炎夜。”“炎夜么,那我就叫你小夜了。”两人说着说着就来到了警局门口,他们把小偷交给了**,雷凯洛斯也拿回了前天被偷的钱包。雷凯洛斯一走出门口肚子就咕噜咕噜的叫,这次的叫声十分响,“好饿啊,小夜,一起吃饭去吧!为了庆祝钱找回来了,我来请客!”炎夜犹豫了一会,但还是答应了。
(一)相遇
刚下过雨的大地,十分湿润。许多污秽的灵魂都被这场雨洗净了。随后,乌云散开,温暖的阳光照耀了下来。地面显出了血色的亮光!一具具的形骸倒在地上,眼神如此的无助。
一个男人从这些形骸上踩踏而过,看着这情景,那个男人是多么的具有王者之风。他满手血腥,踩着无数的“军功章”走到了今天。他,就是雷凯洛斯家族的创始者——雷凯洛斯·凯古霍斯。那场战争让他一夜成名!从此以后就不断的有人因仰慕他而追随他,他的势力不断的扩大,不久后则决定建立一个家族,一个黑手党家族!那就是今天的“雷凯洛斯家族”。
在那之后,过了近百年,雷凯洛斯家族已经成为了黑手党世界数一数二的大家族,并且在以彭格列为首的同盟家族中的声誉也是丝毫不弱于彭格列。
2011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因为在这一年发生了许多的大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其中一件就是雷凯洛斯家族的三代目首领的继承!其继承者就是仅16岁的霍古凯斯的孙子——雷凯洛斯·芒。但是他却一直都十分排斥黑手党,更是在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从意大利跑到日本。
———————2011年10月5号 日本 东京—————————
“好无聊啊……逛了一整天了,也好累,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雷凯洛斯·芒走到了一个长椅旁边,然后就整个躺下去了,懒洋洋的晒着太阳,看着蓝蓝的天空,还有棉花糖般的白云。
“咕~”雷凯洛斯的肚子突然发出了响声。“哎呦,看到白云就想到棉花糖,一想到棉花糖……就才发现饿了。仔细想想,都两天没吃饭了!”雷凯洛斯·芒猛地一下就坐了起来。刚动脚想要站起来时,犹豫了一下又缩回去了。“可是没钱那……唉。算了,先去找份工作再说。”
雷凯洛斯·芒开始了他的寻工自行,可是走了许久,没有一个商铺需要招人的。雷凯洛斯走到了一个地下车站的入口处。靠着墙发呆,他抬起头,发现这是他前天来过的车站。正在他摇头叹气,回忆以前的少爷生活的时候,从地下车站跑出了一个人影。紧接着又上来一个体型小巧、蛮可爱的一个混血女孩。“站住!把我的钱包还给我!!”那个女孩追着前面那个人边喊道。
雷凯洛斯发现是小偷,那颗“正义之心”就燃烧了起来!他奋起直追,不知跑了几百米终于追到一个死胡同里。那个小偷蒙着面,慌慌张张的看这四周,寻求着逃跑的机会。雷凯洛斯见他无路可逃,便冲了上去,三拳两脚就搞定了他。随后那个女孩也追了上来。雷凯洛斯拿过小偷的钱包,交还给她。那个女孩鞠了一躬,“谢谢你帮我追回钱包,辛苦你了。”雷凯洛斯挠着后脑勺说:“呵呵,这不算什么。不过这小偷,得赶紧送他去**局了。”
雷凯洛斯·芒一把扯下了小偷的面罩,大吃一惊!“你!你!就是你!三天前在新干线上把我的钱包给抢了!好哇,总算让我逮住你了,走!去**局!”雷凯洛斯拖着他去了**局,那个女孩也跟着去了。半路上她跟雷凯洛斯聊了起来!“那个……你好,你叫什么名字?”雷凯洛斯老实的回答出来:“我叫雷凯洛斯·芒!叫我芒就好了!”那个女孩面带羞涩的说:“芒,你好!我是天岛炎夜。”“炎夜么,那我就叫你小夜了。”两人说着说着就来到了警局门口,他们把小偷交给了**,雷凯洛斯也拿回了前天被偷的钱包。雷凯洛斯一走出门口肚子就咕噜咕噜的叫,这次的叫声十分响,“好饿啊,小夜,一起吃饭去吧!为了庆祝钱找回来了,我来请客!”炎夜犹豫了一会,但还是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