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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走余篇——对联的“格律”、“韵律”及“出律”,简明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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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吧内沸沸扬扬,矛头尽指“格律”与“机关联”的基础常识问题,更有伪师者乱点鸳鸯、混淆视听。特此将大家其实都看过、但都不当回事的“格律”基础常识简明列于斯(不做迷魂式的回避法和避重就轻的长篇大论)。
联友们都知道,“对联格律”分“六相”,而最让人迷糊的是“格律”与“韵律”、“出律”的关系,所以着重把这些列清楚。
对联格律 = 对子格律 + 楹联格律 (上下相应为对,内容相关为联)
(六相中,“对”占5项、“联”占1项)
五对格律 = 对子本律(基本律) + 对子义律 + 对子音律
(六相中,对子本律1项、义律2项、音律2项。也有流派分义律3项、音律2项,实则一样,对基本“六相”内容鲜有异议)
本律:1、上下联字数相等。
义律:1、对应位置的词形一致
A、名词、副词等12种词性上下联相同。
B、同位词义对应(同类、邻类,如数字对数字为同类、地名对人名为邻类)。
2、结构一致
A、全句主谓宾定状补的位置一致。
B、词组偏正、并列等结构一致。
音律:1、断句位置一致(上下联停顿的地方相同,含不同断句方式,称为对子“节奏”)
2、平仄相谐
A、尾字平仄(含断句尾字“腰眼”)上下联相反。
B、句中“韵律节拍”平仄悦耳,如马蹄韵及借鉴律诗平仄的其他韵律。
联律:1、上下联句内容相关照应,但不能同义重复(合掌)。
“出律”指的是对联“格律”是否合格,“格”为法则,出格即为“不合格”。但是近年一些不学无术者只取字面,将“出律”归结为“出韵律”,用只占“格律”1/6 x 1/2 = 1/12的冰山一角来断定整个“格律”是否合格,实为偷奸取巧的做法。
出律标准:
1、合“格” = 合格
关于合格的标准,在中国楹联学会《联律通则》中特别写明了“避忌问题”:
(1)忌合掌。(2)忌不规则重字(3)仄收句尽量避免尾三仄;平收句忌尾三平。
除此之外,皆可视同合格,但作为专业的“对联吧”,可以不放宽到如此地步。
2、严“格”不合(从严考量中的不合“格”,即对联格律中最常说的“出律”)
(1)断句前三同调(同平或同仄)落脚。
(2)句尾变格(上下联尾字均平、均仄,或上平下仄,但多数情况可从宽)。
(3)上下联同位断句尾字(腰眼)平仄相同(视句意可从宽)。
(4)上下联同位词性、词义、词组结构、句式、断句位置中有两项以上不对。
(5)上下联内容完全无关(只求对,不求联时属合格,但成对不成联。“天下无语不成对”不等于“天下无语不成联”,求联时属不合格)。
特殊许可:
1、上下联异位重字、同位重字属不合格,但“异位互重”(换位格)、虚字重(如“之”)除外,属于合格。
2、“无情对”不受除平仄限制外的一切约束;趣联则不受平仄相关限制。
3、在词组结构一致的情况下,允许近似或特殊句式出现(先词后句,不计入出律标准第二条第四款范围)
特别说明:
马蹄韵、律诗韵,都只是个节拍,这些东西是为了悦耳,根本不在“出律”范围之内。同时,近年喜好雕虫之技者发明了很多关于平仄的限制说法,目的是加强对联的乐感,属于“上层建筑”,是对爱好者更高级的提升标准(流派不同,标准亦不同),供高手“对绝”之用,也不在考核对联是否合“格律”的范围之内。
仅供吧管、联友参考。


1楼2012-07-24 16:33回复
    附中国楹联学会《联律通则》全文
    引言
    楹联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独立文体之一,具有群众性、实用性、鉴赏性、久盛不衰。
    楹联的基本特征是词语对仗和声律协调。为弘扬国粹,我会集中联界专家将千余年来散见于各种典籍中有关联律的论述,进行梳理规范,形成了《联律通则(试行)》。在一年多的试行实践基础上,又吸纳了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修改,制订了《联律通则》(修订稿)。现经中国楹联学会第五届第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颁发。
    第一章 基本规则
    第一条字句对等。一副楹联,由上联下联两部分构成。上下联句数相等,对应语句的字数也相等。
    第二条词性对品。上下联句法结构中处于相同位置的词,词类属性相同,或符合传统的对仗种类。
    第三条结构对应。上下联词语的构成,词义的配合,词序的排列,虚词的使用,以及修辞的运用,合乎规律或习惯,彼此对应平衡。
    第四条节率对拍。上下联句的语流一致。节奏的确定,可以按声律节奏“二字而节”,节奏点在语句用字的偶数位次,出现单字占一节;也可按语意节奏,即与声律节奏有异有同,出现不宜拆分的三字或更长的词语,其节奏点均在最后一字。
    第五条平仄对立。句中按节奏安排平仄交替,上下联对应节奏点上的用字平仄相反。单边两句及其以上的多句联,各句脚依顺序连接,平仄规格一般要求形成音步递换,传统称“平顶平,仄顶仄”。如犯本通则第十条避忌之(3),或影响句中平仄调协,则从宽。上联收于仄声,下联收于平声。
    第六条 形成意联。形式对举,意义关联。上下联所表达的内容统一于主题。
    第二章 传统对格
    第七条 对于历史上形成的且沿用至今的属对格式,例如,字法中的叠语、嵌字、衔字,音法中的借音、谐音、联绵,词法中的互成、交股、转品,句法中的当句、鼎足、流水等,凡符合传统修辞对格,即可视为成对,体现对格词语的词性与结构的对仗要求,以及句中平仄要求则从宽。
    第八条 用字的声调平仄遵循汉语音韵学的成规。判别声调平仄遵循近古至今通行的《诗韵》旧声或现代汉语普通话的今声“双轨制”,单在同一联文中不得混用。
    第九条 使用领字、衬字、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词,以及三个音节及其以上的数量词,凡在句首、句中允许不拘平仄,且不与相连词语一起计节奏。
    第十条 避忌问题。(1)忌合掌。(2)忌不规则重字(3)仄收句尽量避免尾三则;平收句忌尾三平。
    第三章 词性从宽范围
    第十一条 允许不同词性相对的范围大致包括:   (1)形容词和动词(尤其不及物动词);   (2)在以名词为中心的偏正词组中充当修饰成分的词;   (3)按句法结构充当状语的词;   (4)同义连用字、反义连用字、方位与数目、数目与颜色、同义与反义、同义与连绵、反义与连绵、副词与连词介词、连词与介词与助词、连绵字互对等常见对仗形式;   (5)某些成序列(或系列)的事物名目,两种序列(或系列)之间相对,如,自然数列、天干地支系列、五行、十二属相,以及即事为文合符逻辑的临时结构系列等。
    第十二条巧对、趣对、借对(或借音或借义)、摘句对、集句对等允许不受典型对式的严格限制。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通则作为楹联创作、评审、鉴赏在格律方面的依据。由中国楹联学会解释。
    第十四条 本通则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1日公布的《联律通则(试行)》同时废止。


    3楼2012-07-24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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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有伪师者乱点鸳鸯,混淆视听
      好好的一篇博导。偏偏被这一句给掉价了。
      你们可都别生气,他这是在说我呢。
      没办法,太笨了呗。


      IP属地:湖北4楼2012-07-24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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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就是最大的伪师。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然后把声律基础再考皮过来,就伪装老师了。


        5楼2012-07-2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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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


          IP属地:河北6楼2012-07-24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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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更善于把少数人犯的错误总结成联吧大多数人犯错,然后显得自己很有先知卓见,无聊。


            7楼2012-07-24 16:51
            收起回复
              哪位老师看不惯了,或者哪位吧管不高兴了,想删就删吧。
              只是上次说这事,吧管让我单发一贴把格律的事说说,我就发了。
              反正最近我也不打算在吧里混,一不要头衔、而不要名分,说几句希望大家多学习下基础知识的话、劝老师们不要误人子弟而已。
              各派系都跟我没关系,我混对联吧的时候还没派系呢。讲的比较浅显,最基础的东西往往是最核心的东西。
              走了,让那些只敢拿小号来反驳的人自由发挥去吧。


              9楼2012-07-24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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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过,学习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2-07-24 17:22
                回复
                  平水韵和新韵各有优点,爱好不同,个人感觉没必要统一要求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2-07-24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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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有心,有情,有才,何不能持久?动则说去,岂不埋没才华?本意为佳,亦或为家,然此离去之说,未免另闻者而生他意,说君有意乱此风浪,岂不伤君美意?夫天长地久,可敢与日月争恒?以明君心!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2-07-24 17:34
                    收起回复
                      呵呵,才猪说的太繁缛,我来简单说两句吧。
                      格律就是格式和音律所应遵循的准则,对于对联,简单的说就是1对仗2音律和谐。
                      韵律是指平仄和押韵的规则,简单的说就是1押韵2平仄。对联不需要押韵,所以韵律一词极少用于评判对联。
                      广义上来说,平时所谓的出律就是指出不出格律,不对仗和音律不和谐都属于出律。再狭义的细分,不对仗就是出格,不合音律就是出律。
                      本次争执缘于红襟效仿海妖,提出了限制机关联。我想红襟本义绝对是好的,她不是要限制上好的机关联,而是要限制那些东拼西凑的机关联。
                      本来没什么值得争执的,被某些好事之徒趁机介入,大肆炒作,好像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其实大家都是玩联,没有什么真正的矛盾。
                      至于才猪,有些小题大做了,某些人被删,是因为句子不好,才猪非要说是吧管素质不高,有点上纲上线了。我相信才猪说的这些理论,吧管们肯定都懂。


                      13楼2012-07-24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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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有时方言与平仄不矛盾。学习赵树理。哈。。


                        14楼2012-07-24 18:16
                        回复
                          走了,联友们再会,有谁遇到05年的那些老朋友们,替我打个招呼,名字都快记不清了。贴子发完任务结束,又说了这么多。
                          吧管们其实也都不容易,有的是压力太大,有的是门户之见太强,该体谅的体谅,毕竟是吧管们在付出辛劳。有时候被删联的新手们退一步海阔天空,心态平稳点就好。
                          对红襟这个副吧主,我表示满意,我感觉他还是属于讲道理的,不像某些人故意混淆视听。
                          最后补一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如果是有底气的人,你敢不用小号反击吗?哪怕是在我离吧不再回复之后,给你那些徒弟们点信心,谢谢。


                          15楼2012-07-24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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