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篇 小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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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铃突兀地把我从梦魇中拽出来的时候,窗外还是一片黑暗,错愕了半天才明白过来,六月十号了。
郑允浩,此时此刻,你是安安稳稳的沉睡,还是在难以入眠期待白天的婚礼,又会不会像我一样,在回忆里痛不欲生又甘之如饴。
过去五年,每一个今日,我们都是在时间越过零点的时候,伴随着响亮的铃声逐渐清醒。紧紧拥抱对方,在我身下的这张大床上疯狂无节制地**,我们用这样激烈的方式纪念着我们的相爱与结合。矫情得过分,欢愉得要死。
这是在我认识你之后,第一次在这个被设定为特殊的日子里,没有在你的怀抱里醒来。我发誓,如果不是敞开的窗户吹进来的风太冰冷,如果不是这张king size的双人床过于宽敞空旷,如果不是我一个人没办法完成那样狂热满足的仪式,我一定不会这样的想念你。
郑允浩,真的,没办法,不想你。
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穿着过于正式,和拥攘的公交车实在是格格不入。那时候我以为我一辈子都不会跟你这样的人有点滴的交集,所以我不会承认那种莫名其妙的情窦初开。
可是世界上狗血的事情果然是层出不穷的。像我这种整天穿着T恤牛仔穿梭在街头小巷斗殴骂娘的小流氓,怎么能那么不小心把豆浆泼在你看起来就很昂贵的西装上呢,至今我百思不得其解。当时我倾家荡产也赔不起你一件西装啊,我连每日三餐都要靠勒索拐骗,我不会告诉你当时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朝你吼“怎样”的我,内心的失落无措。
我没有经历过爱情,我甚至不知道爱是怎样的感觉,所以我不光没办法解释那时候的失落无措,也没办法解释我狠狠憋回去的眼泪。
更没办法解释你脱下西装,然后笑着跟我说“我是郑允浩,我带你回家好不好。”的时候,瞬间充满整个心脏的欢悦和满足。
郑允浩,你一定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你用“家”这个昂贵的价码让我心动,肯定自信的让我签约。
一切都像你计划好的,我莫名其妙顺理成章的住进你的房子滚上你的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