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石场开采过程疑点重重欺上瞒下!石场从审批到开采过程中合法性存在好多疑点?第一次审批开采时就没评估到周边的民居安全及会造成民房,农作物失收等生态失衡问题吗?国土局草草就开了绿灯?第二,前面的第一次开采不到半年就造成两名小学生死亡,就应该吸取教训了!县府有批文责令停产为证!第三,本来就没拿到开采证的,第二次承包老板明知道石场有案底及政府已经责令不能开采了,还来强行开采,说明有保护伞有后台!第四,县政府监管部门明知道有前车之鉴,就改了一个石场名称字号就颁发了合格的二次开采权!第五,为什么每次村民到上级投诉就临时停工,过后又开工呢?第六,难道监管部门不能评估离村民房子只有百米余带来的后果吗?现在民房炸坏了,安监领导叫村民到8公里外的村委会居住,草民疼心啊!发证部门的领导怎么不搬去那里住住看,每天要面对轰炸声及飞来的碎石,民房随时会坍塌的壮况,心里有何感想?那里还要世代住人还要耕种生活下去的农民呢!第七,村民投诉到区政府,为什么国土局每次都刊登县境内的矿场是合格的?狡辩!说明什么?不说也明!本人认为:从村,到镇政府,到县监管部门是否有个别官员顶风作浪大张旗鼓,,有权不使过期作废,有捞一把的心态?是否存在猫腻?就问问当地的个别官员了!!纪委也要督办一下啦,找某个领导喝喝咖啡去,还村民一个公道,为了眼前的利益,埋葬了一条村民的世代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