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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07-04-11 17:05回复
    九 
    朱令家人多年来对我的怀疑是没有事实和证据依据的 

    97年4月2日下午,对我的问讯是非常秘密的,老师同学包括我的舍友都不知道。但是第二天(4月3日)一早,朱令的一位舅舅就来到学校,召集了很多同学,说“朱­令的案子拖了这么久,到现在也没有人承担责任,朱令家里很窘迫,现在目标已经很集中了。”并说“公安机关办案需要很多手续,有些公安机关不宜出面做的事,我们决­定自己出面,采取一些非常规的行动。”同学告诉我后,我家人马上向派出所、系里和学校保卫处汇报,但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家人担心我的人身安全,于是不让我上学了­。 
    4月11日晚和4月14日晚,朱令的舅舅两次打电话给我家里要和我父亲面谈,由于他在学校说了要采取非常行动的话,我父亲当即拒绝。 


    4月22日,系主任打电话给我父母,催我回校上学,父母向学校反映担心我的安全,学校答复说没法保证我的安全,但是如果我还不上学造成的损失学校不承担。我不能­接受学校提出的留级一年的选择,于是说服父母于24日回到学校。26日中午,我收到朱令舅舅寄到我宿舍的恐吓信(25日发出),说我已经“无可救药”“世人皆曰­可杀”“纵然是天涯海角,终不能逃脱惩罚”,并“发誓不惜用一切为朱令复仇,为国家除害”,信中还提到“黑社会”。 


    我家人十分担心,立刻向系里汇报,但是系领导已经知道恐吓信的内容了,因为相似的信件也发给了班里其他同学,要求同学们配合朱家提供有关我是凶手的“证据”。由­于安全没有保证,我只好再次离校回家。 


    5月5日下午,迫于毕业压力,我再次返校。5月9日中午,我收到朱令舅舅寄到我们宿舍的第二封恐吓信。内容除重复第一封信的恐吓外,还提到“获悉我给你的信已交­付学校保卫部门,我认为你做的没有错误。但这次大可不必这样做了,因为,当你收到这封信的同时,此信的副本也会放在学校保卫部门的办工作桌上”并说“另获悉,由­于我的上一封信,你希望获得学校对你安全的保证.我想,这是一种不现实的想法”,“学校是无法保护你或惩罚我的”。 


    这两封恐吓信的复印件我都已经给交公安机关了。 


    我知道朱令家人对我的误会非常之深。后来我找过朱令的一个好朋友,表示希望能和朱令的母亲沟通。他说如果真的不是你干的,你于心无愧就行了,朱令家人坚信了这么­久的想法,你是不可能改变的。 


    97年7月30日,我和哥哥去公安局催问案件调查的进展,正好看到公安人员接待朱令的母亲。我们提出是否可以在公安在场的情况下和朱令的母亲谈一谈,把有些事情­说清楚,公安人员连忙拒绝,说现在不合适,并马上把我们拉走。 


    98年8月,公安宣布结束对我的调查后,我再次提出希望能和朱令家人沟通,消除误会,公安说:“朱令家人误会很深,认死了这个理儿这么多年了,即使你们和她家人­见面,恐怕也很难改变他们的想法。我们也做过他们的工作,很困难,没什么效果,你们不要和他们接触,可能会有危险,要是出了事儿就更麻烦了。” 


    我以前在学校和医院见过朱令的父母,他们都是非常通情达理的知识分子。大女儿惨死,二女儿中毒对这个家庭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我去医院看望和看护朱令的时候见到朱­令父母对自己孩子的照顾和疼爱,很受感动,也非常理解朱令家人渴望挽救自己孩子和抓住凶手的心愿。 


    尽管我也是这个案件的受害人,但朱令和她家人的情况更惨,因此当年我咨询的法律专家说朱令的舅舅给我写恐吓信是违法的,我可以告他的时候, 
    我不想给她的家庭雪上加霜, 至今没有起诉。 


    不过朱令家人的许多说法是没有事实和证据依据的,仅仅是根据一些所谓的“线索”推测得到的结论,在冲动情绪下的言论和举动不但伤害了我,更不利于本案的侦破。


    5楼2007-04-11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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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我曾多次要求公安机关对我测谎 
         
        从1997年4月起我和我的家人反复要求对我再次讯问、安排对证和测谎,但始终没能实现。 
         
        97年4月29日晚,因收到恐吓信我和家人去学校派出所报案,同时向接待我们的两位办案同志提出对我测谎的要求,他们没有答复。之后我们请教了一位法律界人士,­他们说国内还没有成熟的技术和应用。所以我们就没有接着再提了。 
         
        1998年7月29日北京晚报登出我国测谎仪研制有突破的报道,报道中说:80年代北京市公安局就曾试用过国外引进的一台测谎仪,准确率90%左右。1991年­研究机构和北京公安局合作研制并鉴定过此种仪器,还办了培训班,后来又不断改进,经过8年努力,终于可以大胆亮相了。但通篇没有提国产设备准确率,所以需要确切­、全面的了解。后来终于咨询到有关人士,他们说:准确率相当高,但准确与否还和测试的出题人水平有关,所以是有风险的。尽管如此,在案件没有侦破的情况下测谎是­能还我清白的最好方法。我实在不愿意不清不白地生活,因此尽管公安机关从未提出过,但我仍然主动要求对我进行测谎,却未被接受。 
         
        1998年8月26日公安机关宣布解除对我的嫌疑,在14处领导和主要办案人员都在场的情况下,我再次提出要求对我进行测谎,被立即拒绝,说“没有必要了”。直­到后来家里发现了窃听器,我才明白公安早已使用了更有力的侦查手段,事情清楚了,当然不必再给我测谎。 
         
         
        九 
      朱令家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认定我是“凶手”并曾对我进行恐吓 
         
        我97年4月2日被卷入案件,4月11日朱令的舅舅给我父亲打电话要求“私下谈谈”,并声称:“我手里有不利于你女儿的证据”。我父亲说:“有证据应该立即交公­安机关,这样有助于破案”,“我绝不是怕与你谈,但一定要有公安人员在场做证才行”。他马上改口:“不能算证据,只能叫线索”。我父亲说:“线索也应交公安人员­,同样有助于破案”。我父亲还表示:我们两家有两点是完全相同的,第一都是受害者,第二都希望早日破案。 
         
        详细的通话记录我们以文字形式递交了公安机关。 
         
        4月26日,我收到朱令舅舅寄到我宿舍的恐吓信,说我已经“无可救药”“世人皆曰可杀”“纵然是天涯海角,终不能逃脱惩罚”,说“对朱令所做的事情,如果法律无­法给予惩罚,是否可以效仿”,并“发誓不惜用一切为朱令复仇,为国家除害”,信中还提到“黑社会”。 
         
        相似的信件也发给了班里其他一些同学,要求同学们配合朱家提供有关我是凶手的“证据”。 
         
        我们请教了一位律师,她说:这是明显的恐吓,你们可以起诉他,另外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现在甚至花几百元就可以雇凶杀人,而且还可以伪造成意外事故不留痕迹。家­人十分担心我的人身安全,要求我离校回家。 
         
        5月5日下午,我迫于毕业压力返校。5月9日中午,我收到朱令舅舅寄到我们宿舍的第二封恐吓信。内容与第一封信基本相同。 
         
        尽管我也是这个案件的受害人,但朱令和她家人的情况更惨,我不想给她的家庭雪上加霜,因此没有追究。 
         
        两个优秀的女儿相继不明不白地一死一残,放在谁家都是毁灭性的打击。我理解朱令家人渴望挽救自己孩子和抓住凶手的心愿,也非常同情他们的遭遇。但是朱令家人自己­都承认没有证据,却认定我是“凶手”,并广泛散布我是“凶手”的舆论,对此我十分不解。 


         
        我曾找过朱令的一个好朋友,表示希望能和朱令的母亲沟通。他说:如果真的不是你干的,你于心无愧就行了,朱令家人坚信了这么久的想法,日思夜想,是不可能改变的­。 
         
        97年7月30日,我和哥哥去14处催问案件调查的进展,正好在远处看到公安人员接待朱令的母亲。我们提出是否可以在公安在场的情况下和朱令的母亲谈一谈,把有­些事情说清楚,公安人员连忙制止,说现在不合适,并马上把我们拉走,生怕朱令母亲看到我们。 
         
        98年8月26日,公安14处宣布解除对我的怀疑后,我再次提出希望能和朱令家人沟通,消除误解,公安说:“朱令家人误会很深,认死了这个理儿这么多年了,即使­你们和她家人见面,恐怕也很难改变他们的想法。我们也做过他们的工作,非常困难,没什么效果,你们千万不要和他们接触,很可能会有危险,要是出了事儿就更麻烦了­。”


      12楼2007-04-1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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