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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天下】本吧的过去、现在、将来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标题格式是为了醒目
主要内容是关于本吧前途。


1楼2013-01-06 21:38回复
    看到最近的一个吧友辛苦经营却依然遭到百度拒绝,刚才我去了一趟贴吧投诉吧。本以为可以捞点有用的办法来应对现在的状况,可是我失望了。
    我开这个帖是希望为能留住那些对本吧还抱有希望的吧友们做些贡献(这句稍有点儿长,大家慢慢按句式去理解吧)。


    2楼2013-01-06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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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接下来先说本吧的现在。
      就像大家看到的,这个吧荒废了至少有两年了,杂草铺满了地皮,甚至都没有一株长得像样的灌木,两年来无数人向百度申请义务除草都被拒绝。现在到处都是收费删帖的广告,真怀疑是不是双方有染,一方获利后向另一方提供点回扣,拿到回扣的这方故意提供这么个场地好让双方都能获利?


      5楼2013-01-07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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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百度没有给出任何提示,我也只好大胆猜测了。法治吧是不是属于你们所说的“涉嫌敏感信息贴吧:(保密,不对外公开)”呢?


        6楼2013-01-09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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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经过不完全测试,发现并不是受到特殊照顾。
          今儿过来偶然看见顶到第三位的一个帖子,提醒了我另一种可能,待我先去慢慢验证。


          8楼2013-01-10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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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都快完全成为与法治无关的地方了,不是到处喊冤,就是广告,问题是我昨天搜索“法律吧”竟然因为“抱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吧暂不开放。”现在我发现大家的目的仅仅只是为了投诉某一具体案件的不公,而没有我所希望看到的大家所提倡的法治的建设,既然对法律的判决不满,可以上诉,但我们应当尊重法律不应具有追溯性,不要用现在的改革后的法律去衡量已经被判定的案件了。
            希望我们法治吧的建设不要出现那种强烈表达个人的不满的,(你不满,请说出对那条那款具体法律存在什么样的问题!)不要因为判决的不满从而对法律和国家不满。还有我知道每个人可能对法律的执行存在一种不信任感,但只要想想,这些法律是你们自己选的人大代表制定的,你们以后就应更加珍惜和宣传自己的选举权,我想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另外,我觉得投广告的人是一种杯具,你们发的东西你们自己也讨厌,但是为了可能的经济利益不得不发,所以我建议吧主可以行使删楼或者删帖的权利,但不要封号,毕竟他们是有权利发广告的。
            仅限个人意见,不代表任何组织,希望建议准予采纳。


            IP属地:山东9楼2013-02-26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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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很对。
              法律吧已经有两年没有开放了。
              后来我在唯一留下的法学呆过一阵子,那段时间贴吧里基本都是说司考的,与……与……有关的一律不谈。
              后来我重新回到法治吧。法治吧受到……,虽无特殊照顾但没有授予权限,收费删帖类的广告只能通过举报来删除,其它的帖子只好放任它们在此泛滥了。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3-02-27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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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百度增加了楼主删除帖中回复的功能,才让那些不合理的回复帖有了明显的撤退,只是回复帖。
                去年年底,百度有了实习吧主一说,尽管不太完善,不过那些新建的贴吧也不至于像以往一样荒废很久。
                今年,度终于向暂时没有吧主的贴吧里活跃的吧友都发送了实习吧主邀请函,法治吧有了现在的吧务团队。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3-02-2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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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名道姓辱骂执法者的,没有拿出证据就乱加举报的,正月过后我会做个清理。
                  至于那些对判决不满的,贴出大量判决书的,我的建议是让发帖者等待有能力的人去帮助,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对法律有很深的认识,都能明确指出问题所在。他们的去留还是让吧主定夺吧。


                  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3-02-27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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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中楼被删除,在此重新贴上。


                    14楼2013-02-27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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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对法律有很深的认识,都能明确指出问题所在。”我认为法治的实施不可以具有追溯力,即使看出了问题,也只是就事论事罢了,而贴吧内的举证方只有一面之词,没有被告人的辩解的案件本身不该成立,咱们法治吧的目的不是干预司法,而是就某一现象对立法提出见解,案件应该遵循一审二判的原则,所以不应对单一案件多次发重复性的帖子,尽管理解被侵权人的心理,但那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我们的目的是宣传法治,多做一些理性的建议,不要触及zf的底线,保证让更多人具有法律意识,这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不是为了就某一单一问题进行大肆批评、宣传,而是让所有原本没有法律常识的人,了解更多自身应有的权利及义务。
                      还是像往常一样,仅仅代表自己的观点、思想,不希望触及任何人的合法利益。


                      IP属地:山东15楼2013-02-27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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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2013-03-03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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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苦。这么长的篇幅,敲的不易。法治吧,切合社会实际建立,跟随潮的步伐,生活中少不了的。案例多。引人注目深思。楼主言之凿凿,希望吧友思考,维护。


                          来自手机贴吧17楼2013-03-08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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