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平时可能遇到过这类情况:你的朋友把他最近的一些烦恼或者秘密告诉了你,你也很乐意帮他想办法排忧解难。但是除了一些常识性的问题,很多情感上的事件我们不作为当事人,是很难真正体会到当事人的心理状态的,也就很难百分之百地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帮他解决烦恼。也就是说,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在与朋友的沟通中,其实只能是作为一个接收者,在人道上给予朋友关心,于事件本身却难以发挥自己的价值。这就可以认为是一种不等价的交换。所以欣赏别人的孤寂,大概是指倾听别人的伤痛苦恼。罪恶,可能指的就是这种不等价的交换。也有可能你和朋友彼此都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吃亏的地方,但是从第三者的眼光来看,你们毕竟是进行了一次不等价交换。因此,这种罪恶既有主观的成分,也有客观的成分。
试想,我们和朋友之间都存在着这种罪恶,那么,如果我们“欣赏”到的孤寂不是主动愿意告诉我们的人的,而是一些受媒体所害的公众人物的,那么这种罪恶当然是有增无减。因此,这种罪恶也就存在着普遍性和公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