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市农村合作医疗的吧?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市医院病人太少所以他们他们跟市里面申请了,这也是留病人的一种方法。因为他们把市里面的工作做好了,现在市农合欠了医院好几十万的医疗费用不给,医院也没办法。所以,前一段时间医院都不敢收像你们这种医保的了,除非你按自费住院。后来,因为好多病人到市上去闹了以后,市上又给医院一个政策,就是每个月给十来万定额,超了就不给医院报销,这又导致医院也不敢多收病人。给你算笔账,比如说,一个科室医保给2万块钱的限额,一个病人大概每次住院花4000的话,一个月就只能收5个市农合的病人。但是,你知道住院时是很花钱的,2万块的总额一不小心就花超了,然后超出的部分就要管床医生自己掏钱。你想,这样没道理的事情谁也不愿意去执行是吧?因此,现在一般的处理就是要么建议去市医院住院,要么按自费走,要么就干脆不收,当然马上要命的急诊病人除外。其实不光是市农合,有个别县医保也是这样的。这样的规定当然支持或者说保护了一些医院,但是吃亏的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