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石曰:“行人比旧已各苏息,可以存活,何须除放息钱。若行人已苏息,比旧侵刻之苦已十去八、九,更须除放息钱,即见今商税所取,不择贫富,固有至贫乏人,尚为税务所困,亦合为之蠲除。既未能蠲除彼,何独蠲除此。”
此处“行人比旧已各苏息”之说,即使“逐人所供状”皆是“事实”,王安石本人并无夸张,也至多反映了市易法推行之初的情况,当时市易息钱和罚钱的“威力”尚未充分发挥。此后,各地的大量欠钱户便成了市易法推行过程中的一大难题。宋廷为此取消了结保赊请的办法。尽管多次蠲减和展限,仍有大量人户无法偿付市易息钱和罚钱
“大姓富家”的破产,似可被作为“抑兼并”的成效,而加以歌颂。然而据苏辙统计,在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闰二月将所有纳还市易本钱的商人一律放免息钱和罚钱后,②开封欠市易钱户计27,155户,共欠市易钱237万馀贯,其中“大姓”35户,“酒户”27户,共欠l54万馀贯,“小姓”27,093户,共欠83万馀贯,其中欠钱在200贯以下人户为25,353户,共欠46万馀贯。由此看来,欠钱者主要是大量中小商人,应是无可怀疑者。他说:市易催索钱物,凡用七十人,每人各置私名不下十人;掌簿籍,行文书,凡用三十馀人,每人各置贴写不下五人,共约一千馀人。以此一千馀人日夜骚扰欠户二万七千馀家。都城之中,养此蟊贼,恬而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