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这个问题关涉到以下几个问题:
1,对于“基础”“基础知识”和“基础主义”观点的认识取向。
2,哲学与其它学科的奠基关系如何?
3,反思是否只是哲学的专利?
如果,
1,基础:是能够作为学科基础的必须具备地基般的坚固稳定可靠的架构和确定无疑的相关知识,这里我的问题是,存在这种知识吗?比如数学的基础是逻辑的演算还是数学的命题?如果是演算,岂不推论出逻辑演算是分等级的荒谬结论?如果是命题,数学中的很多命题都是自明的直觉的被看作公理的东西,而证明这些公理的工作至今仍然在进行,使得我们很难发现或者确证可以真正被叫做基础的东西。
2,基础主义:一种支持存在基础知识的认识论信念,既认为哲学作为对追求终极知识为己任的目标使其具有了评价其它学科“公理”的能力,进而有理由成为所有其它学科的基础。看来你是支持这种观点的。我的问题是,如果任何基础知识(包括哲学自身的基础)都是不确定的,无始无终的,你是否仍然支持?比如,作为哲学家的康德的关于几何学的先验综合判断就被非欧几何学这样的事实驳倒了,哲学判断公理的能力就无法让人信服。
3,如果哲学是其它学科的基础,那么哲学与其它学科就应该具有一种奠基关系。所谓奠基关系其实就是部分与整体,独立与不独立的关系,一个不独立的内容必定是被奠基的,具有依赖性的,必定作为部分而奠基在整体之中的,或者是通过整体而得到奠基的。其奠基形式或者是一种相互间奠基(比如不带感性的理性是无法想象的,如同无广延的颜色),或者是一种单方面奠基(比如判断可以单方面奠基于表象中),或者根据其奠基联结方式是直接还是间接分为直接奠基和间接奠基关系。
尤其是单方面奠基涉及到原初和简单的意识行为而更加复杂,比如范畴直观奠基于朴素感性直观之中,逻辑述谓判断奠基于述谓的经验明见性之中,所有评价和意愿行为最终都奠基于原信仰之中.....这里,奠基并不意味着论证(给出根据),它仅仅意味着:被奠基的构成物如果不回溯到奠基性的构物上去就无法自身被给予。而这些奠基关系又可以划分为静态的有效性奠基(它是超越时间的)和动态的发生性奠基关系(它是在时间之中的)。在这个意义上的奠基关系都涉及到了“起源”这个环节。前一种关系可以导出后一种关系,或者后一种关系可以回溯到前一种关系上。你前面说的哲学是其它学科基础的理由只能在这个意义上部分成立,的确,1+1=2,只是一个数学命题游戏中的一个约定,这里数学不负责解释1,2,=这些符号中的命题意义,后者属于哲学领域的原因,只是因为哲学思考的角度是把“人”摆进去“看”的建构,而非其它学科那种“从外面看”问题的角度。“人”一旦放进问题里面,我们就失去了对于自己的把握,自我总是时间性的自我,我失去了看问题的支点,也由此决定了哲学思考是一个无法完成的任务,无法给出其它学科的基础知识,或者我们最多可以这样说,哲学是一切学科的建构基础,但不是一切学科的知识基础。何况,就哲学自身的基础或者哲学是否有确定无疑的基础也是一个悬案。
4,反思是否只是哲学的专利?
胡塞尔是这样定义反思的:反思是目光从所意识到的某物向对该物意识的转移。既反思是一种意识行为而非感知,是关于意识物的意识行为,因为反思的意识行为永远不会是直接的当下。如此看来,反思不是哲学专利,因为伦理学就常常用到反思,比如会突然问自己“为什么如此做(某个事情)?”
而反思的基础是体验的当下化,既,使体验本身获得存在(如何存在),体验本质得以揭示(本质直观)。如此看来,爱因斯坦在电梯里面关于相对论的思考也是一种反思。
再看反思的两个特征:意识变样(目光转移,态度改变),意识能亲和经验。显然,反思具有方法论意义,像意识和意识内容只能通过反思被认识。这其实是一种本质洞见,宗教在这方面利用反思方法的能力一点也不比哲学逊色。如此看来,反思的的确确不是哲学的专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