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公租客吧 关注:153贴子:671
  • 10回复贴,共1

公租房常见答客问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单位可否发放租赁补贴?
为减轻承租人租金支出负担,符合一定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公共租赁房租金;如果用人单位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发放租金补贴的,应直接支付给出租住房的运营机构。 以上信息来源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IP属地:上海1楼2013-05-16 10:33回复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后是否可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后,承租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的,仍可按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不计入承租人(单身或家庭)的现住房面积,但承租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必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以上信息来源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IP属地:上海2楼2013-05-16 10:39
    回复
      田先生想与好友合租一套公租房,询问是否可行
      田先生和毛先生是大学时的同窗好朋友,现在他们所从事的职业也是相同性质的,为了能更好交流提高工作能力,他们想合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吗?
      答:经过审核取得《上海市公共租赁住准入资格确认书》的单身人士,可以自愿组合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所以,田先生和毛先生可以在共同取得《上海市公共租赁住准入资格确认书》之后,承租一套二居室的公共租赁住房。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中心,感谢您的关注!


      IP属地:上海3楼2013-05-16 10:40
      回复
        插播广告~ 馨公租客公租房交流群 群 号:
        232155338


        IP属地:上海5楼2013-05-16 10:46
        回复
          唐先生询问单身是否可以申请一套二居室?
          唐先生是一位28岁的单身人士,现在他准备与洪小姐结婚。但是因经济问题现阶段不想买房,所以唐先生决定以个人名义申请承租一套二居室的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他的婚房,可以吗?
          答:可以。经过审核取得《上海市公共租赁住准入资格确认书》的单身人士并且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可以承租一套二居室的公共租赁住房。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中心,感谢您的关注!


          IP属地:上海6楼2013-05-16 10:58
          回复
            马先生询问是否可以同时申请经适房?
            马先生已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现在他已有了一定的积蓄了,而且父母也愿意出资帮他买房,同时马先生也符合申请本市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条件,那么他还能申请购买本市的共有产权保障房吗?
            答:按现有政策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不得同时申请本市其他保障性住房。必须待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审核完成(未通过)后,方可申请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廉租住房等其他类型保障性住房。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中心,感谢您的关注!


            IP属地:上海7楼2013-05-16 10:59
            回复
              陈先生询问如何退租?
              陈先生已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才住了不到半年。现被单位委派到外地的分公司任职,他不得不要提前解除《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那么他该如何办合同解除手续呢?
              答:陈先生只需提前30日向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开具《退房通知单》。在完成物业退房,核验并水、电、煤等费用结算好之后,押金及剩余天数的租金将于退租后的30个工作日内打入承租人的指定帐户。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管理中心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IP属地:上海8楼2013-05-16 11:00
              回复
                某企业询问是否可以以企业的名义承租公租房?
                上海某服装有限公司为了方便企业的的统一管理、节省职工上下班时间,想要租一批房子统筹按排职工入住。为减少租金开支,该公司想以单位的名义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吗?
                答:可以。根据现有政策规定,单位可以直接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管理中心联系,签订租赁合同。但实际入住人员需满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劳动合同,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或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单位所在地住房保障中心,感谢您的关注!


                IP属地:上海9楼2013-05-16 11:00
                回复
                  如果公租房到期后想要续租,也提前三个月重新进行资格认证了,符合续租条件,续租是续签原租赁合同即居住原住房,还是要重新选择其他的房间


                  IP属地:四川12楼2014-04-16 17:32
                  回复
                    大家知道这个材料是什么吗?
                    (1)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审批件(承租获本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复,且经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可不提供该项材料);
                    有没有人已经去提取过了哦? 馨越有备案过吧,这个材料是准入资格确认书?我忘记选房的时候是不是被收走了,如果不是大概我弄丢了,可以补办吗


                    IP属地:四川13楼2015-01-07 13:05
                    回复
                      去民政局问说不给个人开单身证明了,由要求单位负责审核,但是公租房的申请材料里又要有婚姻状况证明,这个怎么弄呀?


                      14楼2015-10-11 10: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