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大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通知,金洲集团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4,750,000股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金洲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5月13日。股份质押期限自2013年5月13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41号”文核准,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向包括控股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八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6644.8万股,已于2013年4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29,503.5万股增加至36,148.3万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金洲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7,128,360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188,000股,直接、间接共持有发行人股份133,316,360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88%。本次质押14,750,000股,质押部分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8%。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洲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8,2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41%。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6日
参考资料:http://www.xtmmw.com/NewsPage_2845.html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大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通知,金洲集团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4,750,000股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金洲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5月13日。股份质押期限自2013年5月13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41号”文核准,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向包括控股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八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6644.8万股,已于2013年4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29,503.5万股增加至36,148.3万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金洲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7,128,360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188,000股,直接、间接共持有发行人股份133,316,360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88%。本次质押14,750,000股,质押部分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8%。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洲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8,2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41%。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6日
参考资料:http://www.xtmmw.com/NewsPage_2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