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挂牌时间、地点
(一)挂牌时间:2012年12月6日9:30时至2012年12月19日16:30时止。
(二)挂牌和报价地点:梧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梧州市银湖南路2号)。
八、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办理采矿登记手续所需的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安全设计中安全技术设施设计、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等相关资料由竞得人委托资质单位编制,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三)竞得人因生产实际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场时,须按有关规定依法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自行协调、解决办理相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