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月1日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直到4月17日才开庭审理。代理审判员刘欣莹以石刚、孙伟有事为由,居然独任审判。事后我才得知,根据规定,二审民事案件必须三人以上合议庭审理。刘在庭审过程中明显表现出倾向另一方,并在庭审结束后,用威胁性语气企图误导我,让我撤诉。 她说:“你证据不足,如果宣判也是输,我看了一下,你这诉讼费挺多的,不如撤诉,撤诉能返回一半的费用!” 我说:“我不会撤诉,如果判我输了,我就申诉." 她竟然又说:“撤诉也不影响申诉,差不少钱呢?你撤完诉再申诉呗,我是为你好,你自己好好想想!” 后来我和刘欣莹交涉,她说:“我没独任审判,我们有合议庭,我说的话也都是为你好。".真可笑,石刚和孙伟直到如今都没见过我,判决书上还写着:审判长石刚、代理审判员孙伟、代理审判员刘欣莹。 可以断定,刘欣莹肯定是让被上诉人收买了,现在判决结果出来了,不出所料,我败诉了,我铁定上诉! 刘欣莹——这位民一庭的代理审判员,我真佩服你的胆量和勇气!执法犯法,为所欲为!你的权力不大,发挥的作用却是很惊人。真佩服!早晚有一天,你要受到应有的惩处。等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