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12月10日下午,凉风习习,空中正飘着毛毛细雨,湖南省娄底市金谷市场南门口来了一位特殊的“乞丐”。这位“乞丐”冒雨跪在街道旁,称要向路过的市民们讨一句“公道话”。据介绍,“乞丐”名叫胡克锋,他曾在一次抓捕小偷的过程中不慎将其砍伤,结果被指控为故意伤害,但他却固执地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2012年3月7日凌晨4点多,胡克锋得知有人在其附近的一处工地偷钢筋,于是他上厨房拿了菜刀出门查看,这时一名盗窃者望风而逃,并将手中的钢筋抛向了他。情急之下,胡克锋朝盗窃者的头部砍了一刀,将其抓获后,他拨打了报jing电话。
当地jing方认为,案发当晚曾某(即盗窃者)盗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其受伤后一直在住院治疗,生活不能自理,故对其采取了监视居住。当地jing方在通报此案时表示“胡克锋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处理过程中过于冲动,导致曾某构成重伤”。
2012年3月8日,胡克锋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3月13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胡克锋自称是一个嫉恶如仇、敢于见义勇为的人,“自1999年以来,我先后抓获并移交***的盗窃者、抢劫者已达10余人!”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胡克锋还向路人们展示了***为他出具的证明材料。
“如果我故意伤害的罪`名成立,我相信这将会对整个社会的道德、价值取向造成重大的影响,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12月10日下午,胡克锋带着两只投票箱来到了大街上,到底是见义勇为还是故意伤害?他希望市民们以投票的方式为他说句“公道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