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初一的我,喜欢在描写时间的文章前加上“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这句名言,用在对鹿晗的表白贴中,不知适不适合,总感觉有点老土,呵呵,也许是我太小的原因吧。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老饭,姐姐们都是在《MAMA》预告中认识了鹿晗,而我,却只是在无意间观看的那期的快本,才认识了EXO-M这个组合,认识了鹿晗。我觉得鹿晗这个大哥哥好可爱好萌,平时爱犯花痴的我被鹿晗的颜吸引了,就因为他的萌,他的可爱。可不知为什么,时间久了,我发现我对鹿晗的颜没感觉的,我不再沉迷在鹿晗的样子上,慢慢地爱上了他的笑,他的舞蹈,他的声音,他的情义,可以说真正爱上鹿晗。我不懂什么是爱,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去爱,我只知道,我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我最爱的那一个人。
我想我在这个表白的机会里,我没必要把我为鹿晗哭泣,为鹿晗微笑的事全说出来,因为我知道,比我更爱鹿晗的人有很多,比我更多次为鹿晗哭泣、微笑的人数不胜数,我那一点小小的情绪,在姐姐饭们中,真的算不了什么,我只想,来点特别的。
2012年6月8日,我喜欢鹿晗的第一天,那时的我只是一个准备上六年级的小孩,2013年8月13日,七夕节,是我喜欢鹿晗的第432天,也是我过的第十三个农历生日。我很开心,可以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对鹿晗表白。
鹿晗,说我爱你,我觉得太普通了,一句我爱你用嘴很容易说出来,用手很容易写出来,用键盘很容易打出来,用心,却不知如何表达,因为我对你的情,已无法用爱去证明了。我是个花心的小孩,我不知道哪一天我又看到了一个帅哥,就不再爱你,我也不祈求能见到你真人,我只是希望,远在韩国的你,能和一群好兄弟,过一个开心,充满爱的七夕节。
哥哥,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