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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梁园区拆迁怪招频出:以关代谈巧取豪夺 强撤证件威胁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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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记者:您好!
在您们百忙之中打扰了!我叫胡明珠,女,现年60岁,汉族,大专毕业,妇产科主治医师。我几十年如一日,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没有做过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
我家的房屋坐落在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白云办事处中州路与团结路南五十米路西。现有商业用房1630平米,住宅730平米,土地证和房产证都是相关部门发放的正规证件。自2012年10月该区域被划定为商业开发拆迁范围以来,我就遭到了牢狱之灾。并且,我家独院的围墙在未经一次协商和许可的情况下,被强行拆除,并砸坏院内房屋若干间,房屋内的家具、电器等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一、巧取豪夺
2012年11月初,“海亚和家园”项目拆迁指挥部一位领导通知我开会,希望我积极配合,尽快拆迁。第二天我到达指挥部后,指挥部要求把我的私有商业用房及住宅用房全部按照每平方米1:0.5进行房屋置换,而我要求一平方米换一平方米,商业房置换商业房,住宅房置换住宅房,同时补偿我房屋装修和停业损失。”况且,我家占地两亩多的大院子我也没有过多要求。我认为我提出的条件完全合情合理,并且符合国家的拆迁补偿政策,但是拆迁指挥部并未同意我的要求,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哪知不久我就被关进商丘市看守所,到现在已经非法关押八个多月。这期间,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对案件一直反复退卷延长羁押时间,就是不往法院起诉。8月12日,派出所办案民警提审我说:“你的案子现在到期了,我们不会起诉到法院,我们会给你定个新罪名来继续关押你!”这种随意定罪,乱扣帽子的做法真实让人啼笑皆非,荒谬至极!他们是否知道什么是国法?什么是廉耻?
我同意拆迁,我只想按照国家拆迁的法律法规要求一个公平的补偿,我不知自己何罪之有,我更不知道我的房屋双证齐全,为什么只能按照拆二补一进行补偿,开发商的这种行径跟抢劫有何区别?跟旧社会的土匪恶霸任何区分?请记者同志查清事实,为我申冤。
二、以关代谈
先以莫须有的罪名把花甲之年的我抓进监狱,再跟我谈房屋拆迁补偿,提出的补偿条件低到可笑的地步,不同意就一直关押下去,由于所定罪名子虚乌有,也没办法往法院起诉,只好硬着头皮再胡乱安上一个新罪名,延长关押时间。这些公职人员为了帮助开发商达到目的,公然滥用职权,行为令人发指。
2012年12月7日,我被商丘市梁园区白云派出所拘留,2013年1月11日,被梁园区检察院批捕,至今已经在看守所关押八个多月。而梁园区检察院和白云派出所最大限度的钻着法律的漏洞,把我的关押时间拖到最长。今年8月12日,他们最初定的罪名关押时间已经到期,按照刑法规定必须起诉或者无罪释放,但是他们却以发现新罪名为由对我继续进行关押,关押期间,派出所办案民警提审我七八次,每次都跟我谈房屋的补偿问题,目的还是一个,同意开发商的补偿条件,否则就一直关押下去。我说为什么不按照国家政策办事,按照1:1补偿?他们回答:“开发商搞开发要找几十个部门办手续,花费很大,让我尽快答应他们的条件,把这个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快取保出监。如果不答应他们的条件,再关个三年两年也出不去。并且说,下一步会把我家里其他人一个一个全部都关起来,直到同意为止,鸡蛋碰石头,没有好结果。他们还说,如果你还不同意,我们就撤销你家的房产证,按照无证违章建筑强拆你家的房子,每平米赔你个几百元现金,到时候你后悔都来不及!
律师通过阅卷发现,从现有的全部证据材料显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胡明珠有犯罪嫌疑,把胡明珠关进看守所是一起典型的冤假错案。是开发商与个别官员勾结压榨百姓血汗而使用的阴毒计谋,想以以关代谈的方式迫使百姓屈服,从而将全家人几十年的血汗拱手送给开发商!
现在,我在看守所已经被关押八个多月,到了必须起诉的时间,可是他们又以找到新罪名为由对我继续关押,上一个案子也不起诉到法院,这些办案人员及某些官员为了帮助开发商达到目的,公然利用公权陷害百姓,制造冤假错案,简直是丧心病狂,把老百姓逼上绝路!!
三、强撤证件
商丘市梁园区检察院一纸无法律效力的检察建议书,强行撤销我家的正规房产证
我家的三个房产证最长的一个已经办好了七八年,最短的也超过了五年,这期间从未有任何单位提出过异议,我保证从未在我家房产问题上做过任何违法的事情,为何要撤销房产证?梁园区检察院在给商丘市房管局的[商梁检建议(2013)09号]文件称我家所有房屋土地证均是伪造,并以此为依据撤销房产证,我强烈要求商丘市土地局对我家的土地证进行真伪鉴定,并对梁园区检察院的陷害行为保留控申和起诉的权利。


1楼2013-09-09 18:49回复
    回过家银行就能和他过


    2楼2013-09-0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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