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琼吧 关注:1,603贴子:13,830
  • 6回复贴,共1

【转】长歌吟松风,犹思麒麟颂 ——煮酒忆秦琼 作者:dengjie93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该文转自严宽吧,已通过作者授权。


1楼2013-09-24 11:40回复
    【写在前面的话】自小受家中长辈的影响,是个铁杆的秦琼迷。很高兴,能看见宽哥饰演秦琼,而且饰演得这么好。我心目中的秦琼,贯穿着中华自古而来的“仁义礼智信”。若借用一句《诗经》中的话,那必是“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忍不住要著文以纪念,也算聊以抒发“平生心曲谁为伸”之叹。鉴于《隋唐》版本众多,我个人比较喜欢单田芳先生的《瓦岗英雄》和田连元先生的评书版。《说唐前传》也比较经典,但因《说唐》为清朝之无名氏所编纂,(尤其是后期)不仅怪力乱神较多,而且宣传忠君思想的痕迹过重,使我对《说唐》的评价打了折扣。而清朝褚人获的《隋唐演义》在我眼中反而是最不好的一版。当然,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个人之观点,不足作大家之参考。对剧版的《隋唐》:96年版古朴,惜乎没有拍完,而且细节处理也比较粗糙;03年版离原著相差得比较远,如果不把其当成《隋唐》,而是作为单独的一部武侠剧,我想会更好;13年版宽哥的《隋唐》,大体情节做到了忠实于单老的《瓦岗英雄》,尤其宽哥的秦琼,于我个人而言,做到了还原出从小就在我心中扎根的秦琼形象,但遗憾于整体编排和后期效果,更遗憾于剧本对有些人物的杜撰,好在我看《隋唐》就是为了看秦琼,秦琼的戏份基本保存得很好,也就不计较其他的缺漏了。这篇原创文,我是以单老《瓦岗英雄》原著和2013严宽版《隋唐演义》电视剧为主,偶尔参考其他版本的《隋唐》,而做出的品评。鉴于各版《隋唐》在细节处会略有不同,因此,我文中所述的情节在细节上也许与诸君映像中的会有少许偏差,亦请勿怪。最后,希望敝人区区之砖,可以引来稀世之玉。文以载道,恳请大家交流雅正。


    2楼2013-09-24 11:41
    回复
      序言
      秦琼之难写,是我早有预料的。可等到下笔时,才能真正体会到其间的沉重与艰难。
      为何?
      无他,世间难书唯君子。而秦琼,恰恰是上等君子。我粗粗翻了翻先秦时期诸子百家对君子的要求和定义,这些零零总总的定义,不下千条。而将这些定义一一带入秦琼身上,竟无一条违背,契合得如此完美!换言之,秦琼身上承载的,不仅仅是一段历史使命,更是古往今来求道慕义之士最高的希冀。如此奇士,书之难矣!但这样的人物,若不以全然的严谨和钦慕来书写一番,就好似品酒师错失手边的百年茅台,殊为可惜。所以终究还是开始动笔了,只为了在这个浮躁的世界里遥遥纪念所有“以生行道”的先贤,他们曾是那样渴求着道义,那样探求着方向,那样鞭策着自我,可惜他们的太多所作所为只被后人当成“谈资”,尽付笑谈中,正像千年前范仲淹所预料的那样。范公曾说他和他的同道在当时不计代价所做的事,于后人眼中,恐怕只会被冠以“迂阔”之名而遭取笑。范公诗中的“岂独世所非,千载成迂阔”,真是让人越读越心惊,越思越怅然,悠悠叹来,几近泪洒衣襟。可范公呢?虽明知世态如此,却终其一生正道直行,犹飞蛾之扑火,向死而从生,坦荡无惧。本写秦琼的,却引入了范文正公,是因为我觉得君子虽不同人、不同时,但其道相同,其义相通。近日偶得一个句子:“我们如此努力,不是为了改变这个世界,而是为了不被这个世界改变。”默然良久,觉得确乎如此,有时候总是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坚持操守。怀着这样的心情,开始写秦琼。也算聊以告慰前贤君子,他们的所作所为虽然难免沦为“千载成迂阔”,但同时也必“千载有余音”,而且是黄钟大吕,煌煌其音。


      3楼2013-09-24 11:41
      回复
        正文 一 扶危济困侠为骨
        初见秦琼,真真是踏雪飞鸿。虽只片刻,却也掩不住非凡侠气。
        深山,老林。李渊一家遭人围杀。恰逢秦琼路经此地。几年前看过《秦时明月》,其中情节现在大都忘却了,但始终记得里面说古篆书的“侠”字,可拆为“一个强大的人庇佑着两个弱小的人”,故能扶弱者,是为侠!
        秦琼与李渊素不相识,仅仅陌路偶逢,时值李渊一家不堪抵挡蒙面众寇,情形凶险无比。
        未发一言,没有犹豫,挺身,纵马,御敌。众寇本来胜券在握,气势汹汹。秦琼一加入战局,立马形势突变。短短几回合,便令众寇心惧胆丧,落荒而逃。秦琼之神勇高绝可见一斑。其后,秦琼发现盗寇与晋王有关,他的心细如发与为人谨慎又呈现在读者眼前。弱者已救,秦琼再不停留,拔马便走,既不问李渊身份来历,亦不问其间因果缘由,更不留下自家姓名,瞬息而来,瞬息即去。对于秦琼而言,扶危济困,乃是义所当为,至于其他,自己不必知,亦无须让人知。
        鬼门关前走一遭,却生生捡回命来的李渊一家自是感激涕零,惊魂未定之际突见恩公快马远去,如何不急?连忙大喊询问恩公姓名。秦琼骑在奔马之上,闻声遥遥摆手,意为不必相询。再定睛,哪还见得到秦琼人影。观至此处,怎能不心血激荡?好个侠义士!匹马可纵横,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4楼2013-09-24 11:42
        回复
          二 世人不识玉壶心
          再见秦琼,却愕然而惊。
          病体,瘦马,陋屋,一袭粗布葛衣,一片破败萧瑟意。任你雄杰无匹,亦奈何不了腹内之饥。这还是那个“仗义踏歌去,威严使气凝”的英豪吗?
          是谁有此本事,能使一代义士困顿至此?
          只是区区一户店家而已。
          秦琼住店这节,是很精彩的。店家逼,秦琼退;再逼,再退。若无之前勇救李渊的铺垫,看官恐怕要将秦琼视作老实懦弱的庸人了。但既见过秦琼的卓然风姿,此时的情景便是另一番滋味。刀光剑影,血雨纷飞,秦琼匹马单骑尚且不惧,这手无寸铁、身无长技的小小店家又何足道哉?可秦琼仿佛一个普普通通的流落异乡之人,任自己卑微地居于店家之下,不言勇,不恃强,不露威,规规矩矩,方方正正。人进逼,他退让,一逼一退之间,他的眼神中有无奈、有伤感、有悲凉,唯独清明得没有一丝戾气。
          世间所谓英雄,率性者众,克己者稀;傲者众,谦者稀;好为人上者众,甘处人下者稀。稀者方为世间贵。
          秦琼是不识人心鄙陋吗?是不知世道风情吗?
          当然不是。事实上秦琼的“江湖经验”之广在隋唐中少有人能与之比肩。店家的刻薄贪婪、狡黠势利,秦琼都洞若观火。除了直接动武,秦琼还可以用自己衙门中人的身份恫吓店家,甚而可以用市井手段对付店家,我相信秦琼见过的“江湖”手段不知凡几,完全可以信手拈来,只要他愿意。可秦琼毕竟是秦琼,深谙世故而不世故。
          深谙世故,令秦琼洞察世事、无所失当,更令秦琼遍知人世之苦、多悯他人之难;不世故,秦琼方能立身以正、待人以诚、行事以义、言语以信。
          所以纵使他本不必落魄至此;纵使他本不必当锏卖马;他若真要与店家针锋相对,店家又能奈他何?可是大道虽有三千,秦琼之道不在其列,很多时候君子的路注定是条窄路。所以,秦琼安然坐在那,听着众人喧哗,沉默以对,既盼有人识得黄骠,又隐隐不舍卖出黄骠。心中半是别离的伤感,半是光明和坦荡。
          每每念及此,我总不自觉地想起很辽阔高远的一句词——“拣尽寒枝不肯栖”,但仅仅这一句,是不够的。因为秦琼从不自矜高洁,他知道世人不了解自己,便也温和地任由世人将自己轻视,只踏踏实实独自做着正确的事,从不拒人千里,也绝不孤傲偏激。
          所以,想了很久,觉得还应在原句后面加五个字——“拣尽寒枝不肯栖,亦无孤高鸣”。这才是真正的秦琼,心如长空皓月,双脚却稳稳踏着泥土的厚重君子!
          世道虽蒙尘秽,不舍玉壶冰心。


          5楼2013-09-24 11:42
          回复
            三 何处相逢不故人
            要说世事难料,秦琼别了黄骠,却引出另一位当世英雄,九省绿林总瓢把子,单通——单雄信。这位响当当的绿林好汉,生性刚烈、脾气火爆、为人慷慨仗义、爱憎分明,最是自许傲骨。就是这么一位桀骜倔强的人物,偏偏对一个自己连面都没见过的人万般敬仰、心心念念唯求能与之结交。他所全心钦敬的人,就是秦琼秦叔宝。
            有时候,人之相交真的是很奇特,古语云“人有白头如新,有倾盖如故。”秦单二人一位是山东英豪之冠,一位是山西雄杰之首。素来相互闻名,却未曾谋面。仿佛是天随人愿,必要他们在这小小的山西天堂县相逢。关于秦单见面的情节,各版本《隋唐》的描述略有不同,但不管细节如何,总之大同小异,读来着实感人。《史记》里说“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见”这里虽不至“一生一死”,但“一贫一富、一贵一贱”却是实情。而单雄信一旦得知黄骠是秦琼坐骑,真是“既惊且喜”,当即就要去寻秦琼。后来在道观里见到秦琼,视其潦倒状,不但不敢轻视,反而愈敬益愧,比起以衣冠判人的凡夫,这位绿林首领深深明白“古来壮士多苦厄”,所以他见到秦琼行状,不免替秦琼悲戚甚矣,竟至泪如雨下,纳头便拜,凄声请罪道:“使兄长落难至此,皆单通之罪也!”如此深情厚谊,如此拳拳赤心,怎能令秦琼不感动?又怎能令看官不感动?
            这对挚友不管日后见解是否有分歧,选择的道路是否相背离,始终未损私谊,终生互敬,至死无悔。
            结识于风尘,生死相莫逆。


            6楼2013-09-24 11:43
            回复
              好,继续


              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3-12-26 03: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