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9月28日消息:驾校教练代收学员学费,本应立即上交驾校为学员报名,张某却用来偿还自身债务。三年间,以代收学车费为由,张某共骗取13名学员学车费5万余元。近日,嘉定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处罚金4000元,并退还违法所得。 张某因生意失败无力偿还所借高利贷,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间多次以驾校教练的身份谎称能为学员代办入学手续,收取学车费用。之后,就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安排学员上车学习。无奈之下,一些学员只好打电话向驾校咨询,却被告知张某已被开除,他们的报名记录也无法查到。此时,学员们方知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