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我勒个去长安吧 关注:50贴子:5,465

【呱呱】风吹来的祈祷文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北加州的天气好到无懈可击。阳光慷概直率。早晚都会有水雾平心静气地起落。临水的风始终保持着清凉的品质。棕榈树和杉树好心肠地带来满眼绿色。一切都是那样的prefect。完美到令我厌倦。十二月了,校园里的发肤颜色各异的姑娘们还穿着性感的低腰牛仔裤和露脐装,亮出一截或平滑或臃肿的腹部招摇过市。千篇一律的装束就像这里丝毫不见分明的季节一样,让我感到乏味透顶。


1楼2013-10-20 02:49回复
    天公不作美,都不肯给个机会让我穿上那件黑色的风衣。我是那么喜欢把半截脸都藏在风衣高高的领子后面。而我最大的心愿,也只是想度过一个名副其实的冬天,看一场想念已久的雪。
    Rachel对我说:“你想看雪?那得到东边的山上去,那里可是常年积雪。”
    “不,我想要的,是隔着玻璃看到雪落在我的窗台上的感觉。”
    “呵呵,浪漫的文科女孩。”
    “No,我原本是个十足的理科生,本科学的可是生物。我现在是和浪漫作对的人,而且,我也已经不能被称作女孩子了。”
    “可是亲爱的Effie,你现在学的是比较文学,最典型的文科,即使你微积分考满分可你的气质仍然是彻头彻尾的文科生的气质。再说,你看起来那么年轻,简直像个刚入大学的十八岁的小姑娘。”
    我嘲讽地笑:“十八岁的小姑娘?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十八岁,呵呵,对我来说更遥远,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多美好的年龄啊。哎!” Rachel叹道。


    2楼2013-10-20 02:49
    回复
      Rachel是与我一起合租公寓的室友,正在Berkeley攻读量子力学的博士。在国内时她是一所大学的物理专业的老师,有副教授的头衔。Rachel是个不好看到讨人喜欢的女人,聪明但不咄咄逼人,温和却不唯唯诺诺。也许是因为她一直生活在校园,身上涵容一种校园独有的风度和境界,保有清高和清贫散发出的清香。我很奇怪,她有这么好的性格,为什么没有一个有眼光的男人娶走她。


      3楼2013-10-20 02:50
      回复
        我的牙又开始痛了。两个月前我的牙医Lee告诉我说,是一颗wisdom tooth在捣乱,建议我尽快拔掉。我对冰冷的金属器械伸进口腔的感觉本就抗拒,若还要连根拔起一颗牙,抗拒就演变为恐惧以及更加坚决的抵抗。能拖则拖,直拖到现在痛得吃不下饭的地步。
        吃一粒从国内带过来的芬必得。可以抑止疼痛的药。对付普通的牙疼胃疼肚子疼都很有效。但,我猜它不可抑止不拔智齿的痛苦,也不可抑止住心痛。
        记得李碧华说过:生命中的一些人如同指甲,失去了便失去了,无关痛痒且能再生;另一些人有如智齿,离去了便再也不会回来,且疼痛到无以复加。
        了无生趣地喝完一碗燕麦粥,我带电话给牙医预约拔智齿的时间。
        无论牙齿还是人,留不住就是留不住。


        5楼2013-10-20 02:50
        回复
          开着Rachel灰黄色的丰田车穿过金门大桥去牙医那里拔智齿。遥相呼应的山峡和水湾,高高斜拉的铁索,穿梭来往的风,风驰电掣的速度,唇上一支燃起的香烟。短短的过桥路途中物我两忘。我不清楚为什么很多想要自杀的人选择从这座桥上跳下,这本应该是个让人超拔于尘世的场所。或者,那些人心底里积攒的沉甸甸的伤心,让他们不愿再走过桥去应对那极端的世界。他们愿意在一个离天堂最近的地方结束生命。


          6楼2013-10-20 02:51
          回复
            Golden Gate Bridge。无甚特点的名字,辜负了这座桥的华美外观,好似一个风流倜傥的帅哥不幸叫了金锁。美国人是懒得在名字上花心思的,连人名都是千百年重复的那么几个,更别说东西了。于是我也只好作千千万万个Euphemia中的一个。
            我叫Euphemia,熟识的人叫我Effie。这是我在美国用的名字。我在中国用的名字是蘧薏蒝,但这个名字我已经许久不用,也许,永远都不会用了。


            7楼2013-10-20 02:51
            回复
              我有一个复杂怪异的姓氏。听家里人讲,我们蘧家族上有御前三品四品的侍卫,有皇封诰命,而我的太爷爷是富甲一方的大地主。我家族谱在“文革”抄家时被毁掉,祠堂也被焚毁,仅祖坟因处于深山中才得以保存。但家人也是说说,要想一下当年的风光,却不肯花费钱财和力气寻根。何况,很多人一如我爸爸一样背井离乡。


              8楼2013-10-20 02:52
              回复
                令我感到毛骨悚然的是,我从小就听家人缅怀太爷爷在世时我们a家的富庶,却在读大学时才偶然得知太爷爷是在“土改”时被逼吞红巩致死的。一个在我心目中一直是穿着上等绸缎制成的长袍马褂的富贵老人,忽然间成了一个夹着尾巴做人的老境荒凉的阶级斗争对象。但,比起太爷爷的惨烈死去,更让我觉得恐惧的是家人的记性和忘性。他们念念不忘的只是往昔的荣华。
                我感到悲哀。
                爸爸拒绝和我谈论那个荒谬而沉重的年代,大约他觉得我没有资格。他只是对我说:“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人必须善于遗忘。因为无论昨天发生了什么,今天太阳会照样升起,二人总是要活下去的。”


                9楼2013-10-20 02:52
                回复
                  那时我真的不明白。那时的我年轻气盛,对很多事物都有着过分理想化的定义和期待。那时的我通体透明,欢乐和愤怒都直接表露在脸上。那时的我喜欢绑两根麻花辫子上学,低着头垂下眼睑,羞涩的拒绝和接受男孩子约看电影的邀请。那时的我喜欢穿着素色的长裙,在罗曼青梣和银杏叶兹的大学路上款款而行。那时的我热爱读三毛无限美好无限忧伤的文字,特别爱听罗大佑和陈淑桦对唱的《滚滚红尘》: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像是人世间的错,或是前世流传的因果。终身的所有,也不惜换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红尘逐浪翻云覆雨西风成年。后来,那一天到来了。我终于明白爸爸的话:人必须善于遗忘,因为人总的活下去。
                  为了活下去,我选择去国怀乡、放弃独特的姓名、故意的遗忘、拔掉智齿。


                  10楼2013-10-20 02:53
                  回复
                    把车停在高大的法国梧桐下。车熄火以后,我听见了茂密的悬铃木树冠上沙哑的鸟叫声。是乌鸦。虽然不是多么动听的嗓音,但从节奏上可以判断这只乌鸦今天心情不错。
                    走进诊所,见到Doctor Lee。他看我好似上刑场般神情严肃,就微笑着对我说:“别紧张,一会就好,一点都不疼。”
                    注射了麻药,脖子都不会扭动了,但却没有麻木到口腔。Lee为难地说不能再增加剂量了,再加就伤脑袋瓜了。她小心翼翼地征询我的意见:“还拔吗?”
                    思考了一分钟,我无奈地说:“拔吧,总是要拔的。不拔活不下去了。”
                    Lee说:“好的。一会儿就好。不会很疼。”
                    一会儿过去了。智齿从我身体里移除。留下一个血肉翻飞的隐秘伤口。
                    我没有吱啦哇啦乱叫。但真的很疼很疼。疼出了一滴眼泪。只怕我把从国内带来的多有芬必得都一气吃完,也挡不住口腔里翻江倒海汹涌而来的疼痛。


                    11楼2013-10-20 02:53
                    回复
                      坐在Lee的办公室里间等待麻药的药力消失。我看着窗外的法国梧桐,努力搜寻那只乌鸦栖在哪一根枝丫之上。
                      一个穿白大褂戴口罩的男人走了进来,将一杯咖啡递到我手里。我向他点头致谢。与他对视的瞬间,我发现她的眉眼长得英气动人,目光干净明澈,黑头发黄皮肤。看来是与我一样流落他乡的同胞。比较怪异的是他的白大褂下露出的是深色运动裤和白得耀眼的球鞋。以前未曾见过这样一个男助手。Lee是穿西装和皮鞋的,他的女助手是穿裙子和高跟鞋的。而我是穿运动裤和球鞋的。


                      12楼2013-10-20 02:54
                      回复
                        六年后再回到校园,首先和隆重拖沓的妆容、发式、衣裙、高跟鞋道别。每日扎一条低低的马尾,穿阔别已久的随意服装,洗尽铅华倍感轻松。只是眼睛里有一种滞重的东西褪不掉。这点别人也许不会留心,但我自己心里清楚。
                        喝过咖啡,我觉得痛楚渐渐淡却,也差不多恢复了一切知觉,于是起身离开。
                        “我想我ok了,先走了,麻烦你代我和Lee道别。”我用英语和白大褂说。
                        谁知,他用中文回应了我:“好的。”
                        略微有点什么不对劲的感觉。在异国我习惯采用陌生的语言和陌生人交谈,即使和Lee我们也从来都说英文。用中文是昵近的表现,英文才够安全。我已经过了乐于呼朋唤友成群结队的年纪。该拥有的我已全部拥有过,该失去的我也已经尽数失去。何况,这是在人情疏淡各顾各的美国。
                        我礼节性地微笑,单单对他说了句Thanks。
                        他还是坚持说中文:“不用谢。我送你到门口。”
                        白大褂把我送到门口,我正准备和他说Bye,他忽然对我说:“今天是冬至,建议你去吃顿饺子。这样不会冻着耳朵。”
                        我笑了:“加州的天气不会给我挨冻的机会。”
                        这次我说了中文。
                        “Solano上又加开口笑饺子,味道很不错。”
                        他摘下了口罩,对我露出好看的笑容。这是一张略带稚气的脸。也许是五官精致得有点过头的缘故,脱不掉babyface的气息。我猜他顶多二十刚出头。十年前我或许会对这样的俊朗帅哥感兴趣,但现在则引不起任何震动。准确地说,现在,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引起我的震动。
                        我忍不住问了一句:“你怎么确定我一定懂中文?”
                        他哈哈大笑了起来。那种调皮捣蛋什么都不怕的中学生才会有的笑,很有感染力的笑。
                        我好奇地看着他。
                        “因为,我给你送咖啡时听见你小声说:‘真他妈的疼’。”
                        “哈哈——”我也大笑了起来。
                        “好的,谢谢你,有机会,我一定会去吃开口笑的饺子。再见!”


                        13楼2013-10-20 02:54
                        回复
                          明白了这些以后我一方面无奈,一方面不甘心。我终于彻底悟了我会被吴森甩的根本原因。可若让我重新选择,他跟我说拜拜的时候我还是会和他说ok。尽管是结束一场八年的爱情长跑,尽管很无奈。但我真的不甘心,真的不肯妥协。爱无需语言,两个人都应该具备足够的信心。相信对方是爱自己的,相信爱会对两个人都是一种提升,相信两个人可以天长地久一直走下去。若一方还不具备足够的信心,那是因为双方还没有培养出足够的默契。
                          吴森说:“薏蒝,我们分手吧。我很累。我太累了。你总是一副冰清玉洁的样子,高高在上的样子,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你是个好姑娘,真的,关于这点我一辈子都不否认。但是,这样很累人你知道吗?我没有这个福分守着你,我要娶宁娜。她爱我这么多年,爱得那么热烈那么忠诚,她肯为我牺牲一切。是的,宁娜是个世俗的女子,但和她在一起我感到更轻松,我爱得更有把握。我只想过轻轻松松的日子。”
                          我看了他好半天。我完全愣住了,说不出话。我看到他的样子真的很痛苦很疲惫。于是我的眼神一点一点暗淡下来。我也很痛,心痛,痛得说不出话。最后我咬着嘴唇简短地说了一句:“好吧,我们分手。”说完这句话后我发现我把我的嘴唇咬破了,骤然尝到自己的血液的味道。
                          我承认很多时候我固执得要命,单调沉闷缺少变化,不似宁娜那样八面玲珑左右逢源,对一些事情怀有过高的期待和过分的坚持。可我天生就是这个样子就是这个样子了。
                          应酬饭局时我总表现的局促不安笨嘴拙舌,宁娜却可以一起喝下四瓶啤酒后依然神态自若谈笑风生。
                          碰到爱动手动脚的客户我只会硬梆梆地请他自重,宁娜却可以巧妙周旋既不撕破脸皮又不让人占到便宜。
                          面对犯了错的下属我总是尽力维护帮他们收拾残局,宁娜却可以将它谩骂得狗血淋头趁机克扣工资或者干脆毫不留情让下属走人。
                          吴森为拿下一个订单或申请一个贷款为难时我只能在一旁陪着着急,宁娜却可以不动声色地拿到合同然后轻描淡写地递到吴森面前。
                          我天生就是这个样子了:闷头闷脑不识时务。刻板生硬不解风情。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宁娜曾经咬牙切齿地对我说过:“蘧薏蒝,你是个恣意妄为的家伙,我很奇怪你居然会健康地活到现在,但我敢肯定你会受到惩罚的。肯定的。”
                          嗯,她说对了,我受到惩罚了。相爱了八年的男朋友不要我了。我应该怎么样?改变我自己?违背意愿去做那些做完后会让我自己恶心自己的事情?在商场上争夺拼杀在官场上蝇营狗苟?像宁娜那样对可以带来利益的人抛媚眼给不相干的人以冷眼?哭着喊着抓着吴森的衣角说求求你别离开我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我做不到。人是应该有准言地活着的。有一些原则是不可以放弃的。爱也不该是乞讨而来的。
                          不是吗?——是吗?
                          吴森,高大英俊的吴森,骑着破单车在我上课的吴森,在栀子树下温柔地吻我的吴森,拉着我的手在深夜的马路上奔跑的吴森,送给我玫瑰和精美钻戒的吴森。我们曾一起快乐地吃路边摊,互相辨认对方眼瞳的颜色;我曾以袜子为理由骂他,也曾由于味精挨过他的批评;他对我说姑娘等我赚到五百万我们就结婚,我说好的我们结了婚我就立即为你生一对双胞胎;我们曾一起谈论蓝色的往昔梦想和明媚的未来设计,谈论是不是只要紧紧拥抱就可以不让时光里我们远去。


                          15楼2013-10-20 02:56
                          回复
                            转眼,拥抱的身体分开了。时光流走泥沙俱下。吴森说:“我们分手吧。”尽管我是那样的不舍得那样的不情愿可我还是强作镇定地说:“好吧,我们分手。”我没有挽留他也没有挽留。一片沉默里,我听见爱情被我杀死的声音。爱情被我们杀死的声音。
                            《滚滚红尘》里怎么唱来着?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
                            ——不想了。想也没有用。
                            抽烟。逗弄pizza。看片子。
                            看了Rachel推荐的一部法国电影,中文名应该译作《两小无猜》的。看之前Rachel对我说:“看的时候,不要分析,要流泪。”
                            当真,看着看着,我的泪轻而易举地落了下来。
                            联营里的两个人,一男一女。万一个游戏。从两小无猜的童年一直玩到灰飞烟灭的生命终结。一个叫做“敢不敢”的游戏。敢不敢爱。敢不敢死。敢不敢地老天荒永不分离。
                            CAP OU PAS CAP?
                            还是想不起来时在哪里看到的句子:大家都在尝寂寞的滋味。关上屏幕就上床睡。可我怎么也无法入睡。因为烟熏得我眼好累。


                            16楼2013-10-20 02:56
                            回复
                              一冬无雪。春假过后,新学期开始了。
                              我们东亚系新聘请的一位华裔教师开设了一门特有意思的课:中国书法艺术。在国外,教师的薪水是与学生对他的课的反应直接挂钩的。如果听课人数少于五人,这门课会被取消;而课程结束后学生普遍表示不满或没有收获,这门课将会在下学期停开。若课程被取消,不仅经济受损,声誉也会受到影响,这对教授们来说可是件及其没面子的事,所以教授们开课都会相当谨慎。
                              中国书法无疑略嫌偏了点。现在干什么都是打印,很少需要手写字的时候。书法和任何一个专业的关系都不大,真的没什么用。留学生们大多很忙碌,需要拿学分、争奖学金、打工,没什么人肯花宝贵的时间学没用的东西。
                              出于一种对天真和个性的欣赏同情,出于害怕看到同胞下不了台的善心,我选了这门书法课。也好,我拿手烂字还真该连一下了。
                              第一次上书法课,进教室一看,果然不出我所料,人极少,也就五六个吧。一眼扫过去全是和我一样的中国学生。
                              老师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子,非常的谦逊和敬业,有一种温柔敦厚的老一辈知识分子的气质。他看我们的眼神几乎是感激的。他为他仅有的几个学生准备好了狼毫毛笔、墨汁和白纸,一上课便发给了我们。墨汁是装在废旧的小药瓶里的,白纸是废弃的回收纸,毛笔却是崭新的。看着这一切我忽然觉得这老师可爱极了。
                              可爱的老师让我们先写一些自己的名字。
                              我呆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把毛笔尖在药瓶里蘸了又蘸,不知从哪里下手才好。本来字就差,偏偏还要写我那巨复杂的名字,我开始后悔选这门课了。
                              正窘迫着,一张写有我名字的纸递到我眼前:“蘧薏蒝,是这样写吗?”
                              我吃一惊,抬眼一看,竟然是Lee的诊所那个和我说中文的人。
                              “鄙人有幸,与美女同校。”他又对我露出他好看得笑容。
                              “呵,幸会。”我也对他笑,算是领他的情。纵然我再较真,也没必要不识抬举地可以纠正一个已经泛滥的称呼。
                              我又感到好奇了,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且能够把我复杂的名字写对?
                              问他,他答:“我在偶然情况下见过你三次。三个罕见的小概率事件里都有你出现,我想,这该叫命定了。”
                              “哦?三次吗?”
                              “去拜访我十几年未见的舅舅,正好遇见你在他的诊所拔智齿。因为去送室友落下的弓,在我本不会出席的圣诞节夜晚的party短暂逗留,正好看到你坐在钢琴前弹奏《茉莉花》。我的室友是那天表演二胡的那个人。给教学中心做义工,我负责整理学生信息,正好看到你的学籍卡。我看到了你的中文名字。我想这是个独一无二的好名字。你不觉得,这一切,很巧合吗?”
                              他笑。笑得真的很好看。
                              “嗯,好巧。”
                              我的冷淡回应并没有让他的笑容凝固。他把我面前的纸拉过去,用毛笔龙飞凤舞地写下三个字,递到我面前,然后对我说:“李远宸,这是我的中文名字。英文名是Owen。但我更希望你叫我李远宸。”
                              他依然笑得很好看。
                              我只好对他笑。礼节性的笑。出于友好,也出于自我保护。
                              看到老师向我这边走来,李元辰走开了。走开的时候看我的眼睛里,依然含有温暖的笑意。那种我许久没有看到的未经世事熏染的男孩子的含笑目光。
                              我注意到他穿着一身干净的黑红两色搭配的运动服,白色球鞋泛着新鲜光泽。
                              再看看我自己,我穿着深蓝色运动服和卡其色帆布球鞋。忽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好似虚报年龄般的心虚。在心底里,面对青春的脸孔,我有着不小的自卑。
                              老师走到我面前,看着我桌上的两张纸,赞赏地说:“嗯,字写得不错。”
                              下课了。
                              我收拾好东西步出教师。李元辰跟了上来。
                              孩子气的脸。孩子气的心性。孩子气的行为。他说:“我想越你吃饭,可以吗?”
                              我面无表情,回了一句:“为什么?”
                              她吸一口气,吐出来后又笑了,说:“请漂亮女孩吃饭,不需要原因。”
                              我问他:“你属什么?”
                              “嗯?”
                              “生肖。”
                              “属狗。”
                              “你属狗,我属龙。这里没有漂亮的女孩子,只有漂亮的姐姐。”
                              李元辰一时说不出话来。他果真还是个孩子。
                              我趁机和他说了声再见,不等他回答转身走掉。
                              走廊上很喧嚣。我却把自己的脚步声听的一清二楚,那样的决绝那样的不容置疑。好似存心要踩碎路面,踩出一丝丝罅隙一道道裂纹。


                              17楼2013-10-20 02: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