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初见(上)<?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这世界上有无数种人,有的如同圣母玛利亚般纯洁善良,有的却如阴沟中的黑水一般肮脏,这类人通常一无是处,在社会最底层苟延残喘。我便是这后一类,我的失败绝非先天的不足,而是后天的散漫与无能造成的。
我的家世还不错,也算是个富裕家庭,家里共有我和我和的三个兄弟姐妹以及我的父母,我所有的兄弟姐妹都或多或少的遗传了我父母的优点(他们有很大的选择余地),唯有我似乎是他们二人那为数不多的缺点之集合,我的父母对我也很厌恶,他们没在我成年之前把我抛弃真是个奇迹,这需要一颗多么坚强的心灵啊。因为这奇怪的原因,我直到现在还很尊敬他们——真是一对伟大的夫妻!
因为我的愚蠢,伊顿公学开学考试时我我以无可辩驳的优势拿到了全校倒数第二,我后来才了解到我为何不是倒数第一———那位可敬的倒数第一的那位同学在开学考试那天因发高烧没有考试,便直接记作零分。后来他因身体状况转学了,这也成为了我为数不多的遗憾之一。
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我竟然能上得了大学简直是个奇迹,尽管只是个三流大学,但这也足够让我兴奋的了。我其他几科的成绩无限接近零,唯有英语一门考得还不错——我指的是那些只知道读书的好学生的还不错,这是唯一可以使我感到些骄傲的东西了——除了我的脸之外,不过相貌清秀没什么值得骄傲的,因为这个那些性变态老是在我面前犯毛病,自我出生以来这种事出了不下二十次。我考上大学一事也使我与我父母的关系缓和了一些,自不管不顾到拳打脚踢,真是一个飞跃性的进步!但这和谐的关系没能维持多长时间,就彻底破裂了,我想是不可挽回的。
读者们,我想你们已经对我无休止的回忆厌烦了吧,不过鉴于我是个将死之人,就原谅我的唠叨吧。我也说不出什么了,事实上,我身上也没什么可说的事。再忍耐一会吧,读者们。
在我上大学的最后一年,我的贪婪以及缺乏钱财的窘迫促使我去抢劫了一位贵妇人,结果是不必解释的:我被判了十年刑,关入布里斯托监狱。很可惜我的父母最厌恶的就是犯罪和我,当这两点融为一体时,他们对其的厌恶可想而知。他们二人在法庭上把我狠狠的骂了一顿,所用之词完全不符合这一对高贵优雅的夫妇的身份,然后他们毫不犹豫的与我断了亲缘关系,根据我被判的年数,这其实是毫无必要的。届时这两位杰出的人已与我如陌路人一般了。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