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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死亡笔记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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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07-09-30 20:29回复
    六 

      19,死亡状态的设定必须符合常理,必须是该人能力范围以内的事. 
      20,连死神也不知道死亡状态是否实现的详细范围,所以必须自己去验证. 

      同样出现在第六话,这两条规则实际上不是流克告诉月的,而是月用罪犯试验出来的。利用六个罪犯,月摸清了自己究竟可以操纵人的死前行为到什麼程度。其实也难怪死神,写笔记只不过是他们的谋生手段,写上去了,死了人了,拿到寿命了,任务也就完成了。流克开始的浓厚兴趣之一就是看笔记居然还能玩出这麼多花样来。 

    七 
      21、死亡笔记的一页或一小纸片,都具有死亡笔记的所有性质。 
      22、只要可以写出字迹,无论任何道具都可以来写死亡笔记。即便是化妆品或血等东西也没关系。 
      23、有关死亡笔记,即使是宿主死神也有很多不知道的事情。 

      这条可是笔记的重头规则之一,身上藏一片纸可比揣个笔记本方便的多,而且假装是记录便条而写下笔记内容……我们可怜的南空直美就这样的……成为了死不见尸的失踪人口。21+22两小项最经典的代表就是月与L成功诱捕火口,月恢复记忆时藏在手表里的那一小片笔记碎片和一根针~,杀火口取回笔记所有权,这一切可都是在L的眼皮底下进行的呀~!月这手玩的真的是「帅到掉渣」。 
      23小项其实想想也就知道,死神们都有死神眼~杀个人跟捻死个蚂蚁一样,谁没事去研究那花活呀~! 

      八 
      24、先写死因和死亡状况,后写名字一样有效。不过这期间不能超过人间单位的19天。 
      25、即使不是死亡笔记的持有者,无论谁只要想著某人的样子并在死亡笔记上写他的名字也一样有效。 

      这条规定,又给笔记很大的收缩性。经典代表是雷依,那个可怜的FBI,被月玩弄在股掌之间,成为继月之后第一个在笔记中写下姓名的人。导致其他12个FBI惨死。不过由此为因果~~L大人才会正式露脸。 
      使用过死亡笔记的人死后不能升天堂也不能堕地狱……那麼雷依现在在哪儿呢? 

      九 
      26、对出生未满780天的人,死亡笔记无效。 
      27、想著同一个人的样子,但四次写错该人的名字后,死亡笔记对其失效。 

      780天,2岁零50天。到底有什麼含义在里面目前还不知道,也许2岁前的孩子没起名字属於正常情况吧。话说回来,笔记规则里出现了好多的数字~不知道作者的设定依据是什麼~也许……抓阄来的吧~。 
      4次写错人名笔记就会无效~~这麼说来,松田被火口写错两次了~再写错两次的话~就会成为「超越神的存在」啦~ 

      也许有的大人会问:「为什麼那个开始的时候被月干掉的街头流氓(涩井丸拓男)被月写了7次,笔记还是有效?」 
      实际上,月虽然写了7次,但在第一次就写对了。 
    十 
      28、「自杀」也是有效的死因设定。几乎对於所有人类来说,自杀不属於没有被考虑过的范畴。 
      29、不管是自杀死还是事故死,都不能直接导致第三者的死亡。如果死亡状态将会导致第三者的死亡,那麼被写下名字的人只会在不导致第三者死亡的状态下心脏麻痹死。 

      自杀这条狠~看过基努.里维斯大人的《康斯坦丁》的人都知道,基督教里说自杀的人不能升天堂的~~死神一定跟阎王有协议…… 
      29项定的好~~要杀人必须直接杀~否则的话,随便操纵个松田就毙了L,故事就没意思了~!


    3楼2007-09-30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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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30、写好名字、死亡时间和死亡状态后,在那6分40以内可以随意更改。当然,必须是在其死亡之前。 
        31、要在那6分40秒以内更改死亡时间或状态的话,首先在想改动的地方划两条横线。 
        32、虽然死亡时间和状态可以在上述范围内更改,不过一旦名字被写入到死亡笔记上,就肯定会死,没有任何方法可以取消。 

        写错了还能修改~笔记也比较人性化,不过……毕竟是死神界的东西,怎麼改无所谓,只要?琣煽N成~ 

        十二 
        33、死亡笔记丢失或被盗后490天以内不取回的话,自动丧失所有权。 
        34、交换了死神眼的人,在失去死亡笔记的所有权后,有关死亡笔记的记忆和死神眼的能力都会消失,但失去的寿命却不归还。 

        笔记的所有权可是个比较严肃的问题呢~!我们可怜的海砂,却因为这条的第34项只剩下剩馀生命的一半的又一半~~!尽管海砂的剩馀寿命很可能成百上千…… 

      十三 
        35、只要自己还有所有权,可以出借死亡笔记给其他人,二手出借也没问题。 
        36、宿主死神不会凭依借去死亡笔记的人。死神由始至终都只凭依拥有死亡笔记所有权的人。借用死亡笔记的人不能交换死神眼。 

        关於笔记所有权的规则,为月拿手的笔记大转换做了铺垫~72话里月就彻底舍弃了笔记的所有权,就要使用权~! 

        十四 
        37、在死亡笔记被出借期间,如果死亡笔记的元所有者死亡的话,所有权会自动落在当时持有死亡笔记的人手里。 
        38、死亡笔记被盗的话,如果盗窃者杀害了死亡笔记的所有者,所有权也自动转移到盗窃者手里。 

        还是关於所有权的定义,经典代表还是月和L连手诱捕火口后月成功利用手表中藏的笔记碎片和针,在L的眼皮下杀了火口取回了笔记所有权。可怜的L样之后因此而丧命……默哀…… 

        十五 
        39、如果同一个人的名字被写到两本或更多的死亡笔记上,跟记入的死亡时间没关。只有最先写的那本笔记有效。 
        40、如果同一个人的名字被写到两本或更多的死亡笔记时的时间差不超过0.06秒,那麼该人不会死。 

        随著剧情的推移,流落在人间的死亡笔记也有三本了~!规定下优先权也好。不过谁那麼背……被几本笔记同时写名字…… 
        他一定欠死神很多钱。^^ 

      十六 
        41、死神本身必须要持有一本死亡笔记,那本死亡笔记既不能给人类也不能让人类写。 
        42、死神之间可以交换死亡笔记,也可以使用对方的死亡笔记。 

        死神嘛~~总要留点家底的~不然像斯度那样被人类利用……实在是死神界的悲哀呀~! 
        第42项嘛,还是用於了月的那次笔记大转换上~~直接导致雷姆,L的死亡~! 

        十七 
        43、如果死神对特定的人持有好感,并为了要延长该人的寿命使用死亡笔记杀人的话,死神会死亡。 
        44、死神死后消失,但笔记会残留。其所有权通常会转移到捡到该死亡笔记的死神手里。但常识上应该将它交还给死神大王。 

        唯一的,杀死死神的方法,错就错在让月知晓了,於是……我们死神界的大美女雷姆小姐……就这样的去了…… 而海砂,竟然让两位死神为其送命,到可以说是「死神界的基拉」呢。 
      十八 
        45、即使是同样持有死亡笔记的两人,在没有接触到对方的死亡笔记的情况下也无法识别对方死神的音貌。 
        46、拥有死神眼的虽然可以看到其他人的寿命和姓名,但是因为只能看到被取命者的寿命,而笔记持有者的身份是取命者而非被取命者,所以不能看到包括自己在内的拥有死亡笔记所有权的人的寿命。 
        47、死神不能告诉人类别人的姓名和寿命。以免在人间界引起混乱。 

        不能看死亡笔记同事之间的寿命~月因此被海砂识破为基拉,M的隐藏地点也是因此而找到的~!伏笔埋的还真不少呢~! 
        至於死神……还是在旁边静观的好,其实硫库实在不成到可以来个姓名寿命交换苹果的举动呢~! 

      十九 
        48、在人间界被使用的死亡笔记,最初必须是活著的死神的意志让人类使用才能生效。 
        49、虽然很难想像凭依的宿主死神会死,但如果死神死了,其落在人间界的那本死亡笔记的效果不变。 

        人死留名,树死留皮,死神死了……留笔记。唉~死了死了,还要留下笔记本祸害人间,不愧是死神们呀~! 

        二十 
        50、用死神眼看别人的姓名和寿命时,必须看到人脸的左右一半以上;上下的话,必须看到头顶到鼻子的部位,如果只是看到眼睛以下部位的话,无效。另外,眼睛、鼻子、口等其中一个部位被遮掩起来的话,也可以看到。至於被遮掩的部分占脸部的百分之几才会看不到姓名和寿命,这就有待死亡笔记的主人自己去验证了。 
        51、在上述情况OK的前提下,无论是多久远的照片和录像也可以看到该人的姓名和寿命,但根据大小和清晰度也有可能会看不到。另外,不管多麼仿真的绘画也是无效的。 

        好复杂的一段文字~其实也没什麼难理解的~~只要记住,也有死神眼看不到姓名寿命的情况就好了。至於什麼时候看的到什麼时候看不到的……那不就大肠的一句话麼? 

        这一条解释了为什麼美砂不能通过梅罗的画像看到他的真名……


      4楼2007-09-30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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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一 
          68、无论写多少名字,死亡笔记的页数不会用尽。 

          您就敞开了写吧~~~只有能杀光的人,没有写完纸的笔记。 
         
        三十二 
          69、若同时拥有两本或更多死亡笔记时,想著同一人的相貌, 
          在其中一本死亡笔记上写下该人名字,而将死因及死亡状况写在另一本死亡笔记上,有效。 
          同理,在一本死亡笔记上先写下死因,之后再在另一本上写下名字,同样有效。 
          70、上述情况也可在不同所有权的死亡笔记之间进行。但此时必须是在笔记所有者互相触碰对方的笔记的状态下。 

          一本里写名字,一本里写死因~~!这都行…… 
          DN呀DN~~!只要能让你噬血就成了。不过……不知道只写死因的那本,之后再在死因前填个其他人名还有效不? 

          三十三 
          71、如果失去死亡笔记所有权的话,便无法识别宿主死神的音貌。但之前触碰过死亡笔记的其他人还可以继续识别宿主死神的音貌。 
          72、在上述情况下,其他人因为触碰笔记而认知的有关死神以及笔记的记忆会一直存在,直到该人得到笔记所有权后又丧失为止。 

          没有所有权的但是碰到过DN的人……这恐怖的记忆将伴随你度过一生…… 

          三十四 
          73、笔记所有者不能被死神界的死神杀死。 
          74、以杀笔记所有人为目的而下凡的死神不能直接杀死该人 
          75、只有把笔记渡让给人间界的死神才能杀死笔记所有人。 

          也是,大家都是笔记持有者,不同的不过是死神比人多俩翅膀而已~!死神界的死神们~~还是在旁边看大戏吧~! 
          74的规定~~就是埋给可怜的斯度的,智取没大脑,力取又被禁止~~!只好乖乖当枪使,丢尽死神的脸了。 
          幸亏硫库不是喜新厌旧的死神~!不然见一个换一个的,换一个杀一个~~更无聊。 

        三十五 
          76、以逃避死亡笔记制裁为目的而故意将名字写错四次的人,会死亡。 
          77、被故意写错名字四次的人,日后依然可以被死亡笔记所杀。 

          貌似是最严重的作弊处罚~~~!而且……作的弊还没效果…… 
          真是赔夫人又折兵呀~! 

        三十六 
          78、虽然死神有雄性及雌性之分,但既不容许,也不可能够与人类发生性行为。死神之间也不进行性行为。 

          还好还好~~不然像塞亚人那样在地球上留一堆混血儿出来……麻~~~烦! 
          不过死神之间也不许~~难怪他们会成天无聊呢~! 
          於是……DN的一大迷题也诞生了~!「死神究竟从何而来?」 

          三十七 
          79、丢失了所有权的死亡笔记再度获得时,会恢复关於所有死亡笔记的全部记忆。 
          80、另外,即使没有重获死亡笔记所有权,在触碰笔记的那一刻内会恢复记忆。 

          关於所有权的归属的规则,经典代表大概就都是月的那次笔记大转换了~! 
          从阶下囚到放弃笔记到跟L合作抓火口到接触笔记恢复记忆~到杀火口取回笔记,到最后成功利用雷姆杀了L~~~这套乾坤大挪移大概是目前为止DN里最经典的一场戏了~! 

          三十八 
          81、丧失死亡笔记所有权而失去记忆,又因为重获所有权或者触碰死亡笔记恢复记忆的次数,一本笔记最大为6次。 
          82、上述情况中,如果在6次之后再度获得死亡笔记所有权的话,会以无法恢复记忆的状态重新使用死亡笔记。 

          也就是说……乱换所有权也是有限度的~~估计6次下来连笔记自己都要搞晕呼了~~只好一切清档从新开始喽~~ 
          不过……貌似已经换的最多的那本月最初拿到的笔记已经还给斯度了……这条规则究竟什麼时候能用到呢? 

        三十九 
          83、和死神交易的死亡眼所看到的人的寿命是不能被笔记所左右的其在人间界本来的寿命。因死亡笔记而死的话,剩馀生命归於死神。 

          其实……和上面的第30条有些重复~大概大肠自己也忘记了吧~~ 

          四十 
          84、交易了死神眼的人,看已死亡的人的照片时,即看不到该人的名字也看不到其寿命。 

          人都已经死了……还看到名字和寿命有什麼意义吗?不过因为这条规则到是可以利用成判断对手是否死亡的依据呢~在72话里就用到了~


        6楼2007-09-30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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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一 
            100、人间界同时存在的死亡笔记最多为6本。当然,死神自身所有的那本笔记不计其内。因此,借将笔记让人类所有为由,滞留在人间界的死神也最多为6只。 

            一本笔记就足以闹的天下大乱了……6本……乖乖~~ 突然想到一种设定:上古死神流传下6本死亡笔记,得笔记者得天下,於是围绕著6本笔记展开了旷世已久的纷争,最终在万年前创立了6国…… 互相牵制,万年来勾心斗角,明争暗斗……编纂了一部《六国编年史》…… 
           
           
          五十二 
            101、一只死神,同时渡让笔记给不同的人类时,最多为三人。 

            102、将笔记渡让给三个人类时,可以采取让每人拥有两本笔记等手段。这样,一只死神可以让人类所有的笔记最大为6本。 

            103、因此,也能让一个人使用6本笔记。 

            绕那麼乱~其实就是制定个限定~~ 不然来个笔记大氾滥~ 谁受得了…… 不过,现在来看月最多也就拿过3本,那这个规则是给谁制定的呢?难道说……DN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吗? 

            五十三 
            104、假设人间界存在第7本笔记时,即使被人类使用,也无任何效果。 

            好像充数的一条规则…… 大家注意了~ 也许你手里的那本死亡笔记就是真品也说不定呢~不过就是现世存在的太多你的没效果而以~哈哈 

            五十四 
            105、人间界存在7本以上笔记时,只有最早渡让给人类的6本有效。 

            106、若非因烧毁等方式使笔记丧失效果,或由死神所有以及带回死神界的话,第7本笔记不发生效力。 

            看到了吧~ 什麼都要排座次的,第7本~ 你想要有出头之日要麼忍要麼就去玩点手段吧~这世界争就一个字! 

            死亡笔记假规则 
            1,在死亡笔记中写下名字后连续13天内不写下另一个名字的话,使用者死亡。 
            2,如果撕毁或烧掉死亡笔记的话,所有接触过死亡笔记的人,死亡。


          8楼2007-09-30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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