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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支军队在对步兵装甲车辆提出要求时,倒不必都规定四个主要性能的先后顺序。但它必须对其他四个基本问题作出决定。这四个基本问题是:车辆是履带式的还是轮式的?是否需要优先考虑射孔或车内主要座位的布置?是否需要浮渡、潜渡或涉渡?是否需要安装武器?


19楼2013-12-09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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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履带式车辆和轮式车辆之间作出决择是相当复杂的,或许比一开始出现这个问题时更为复杂。有些公司,特别是法国的一些公司,似乎十分喜欢把很重的火炮安装在轮式车辆上。苏联于60年代在摩托化步兵师内,用轮式的БТР60装甲人员输送车代替了履带式的БТР50装甲人员输送车,并且现在仍在使用这种车辆。  有几个因素是占支配地位的。如果车辆将广泛使用在道路上,那么在公路和坚硬的道路上的使用程度,是打算选用轮式车辆的一个考虑因素。车辆的重量是另一个考虑因素,谁也不希望看到一辆60吨的主战坦克是轮式车辆。车轮的可靠性和生存能力又是一个因素。多轮式车辆能用泄了气的轮胎或在可能失去一个车轮的情况下继续行驶,履带式车辆则不能用断开的履带行驶。  总的说来,履带式车辆具有更好的机动性,因为它们的平均最大压力要低于轮式车辆。  关于这方面的更多技术问题已经在第七章里谈过,只要说明下面这一点就已经够了:内部治安用的装甲人员输送车通常是轮式的,但大多数其他步兵装甲车辆则是履带式的。  如果战场上将要遇到越来越多反装甲人员输送车的火炮,这些车辆的装甲肯定会不断加厚,那么不管轮式车辆的技术如何发展,未来机械化步兵和装甲步兵使用的车辆仍将是履带式车辆。


    20楼2013-12-09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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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一种步兵装甲车辆是否应当浮渡、潜渡或仅仅涉渡,不属于本章的讨论范围。我们这里只谈谈这种决定所造成的后果。  许多服役的步兵装甲车辆如БМП、FV432和M113都能在水上行驶。但“黄鼠狼”步兵战车则不能浮渡,而且有充分的理由不这样做。利用它的火炮、炮塔和装甲生产的相同重量的车辆也没有浮渡能力。这个事实显然是根据设计意愿形成的。  对反装甲人员输送车的火炮具有明显防护力的任何一种步兵装甲车辆,如果配上通气管就可以潜渡,它们当然都能涉渡,但只有在装上大型浮渡板后才能进行水上行驶。看过诺曼底登陆时使用的DD坦克有关资料的人都会熟悉这种浮渡板。


      22楼2013-12-09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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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上安装什么武器是对步兵装甲车辆的一个最有争议的问题。理由是清楚的。一旦装上武器后,车辆就变成一个武器的平台,承担了一项与装甲人员输送车本身任务直接矛盾的任务。火炮越大,矛盾也越大。有时火炮平台的作用占据支配地位,输送人员的作用受到损害。  矛盾不是唯一的难题。当火炮变得越来越大和越来越难于操作时,它们就开始冲击步兵分排的组织编制和它的训练要求。


        23楼2013-12-09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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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应该考虑安装哪一种武器呢?至少要安装一挺机枪。它的最低限度的任务是为车辆的紧急防御提供火力。它可用于威吓在一定距离内对车辆进行攻击的敌机。它也可用于对下车后实施进攻或占领防御阵地的步兵提供火力支援。不管在任何情况下,车上必须留下一名士兵操作武器。驾驶员的视界受到限制,不可能操作武器,因此兼任车长的炮手也必须留在车上。也就是说,要有两个人留在车上。这是一个简单的安排,不会引起编成和训练上更复杂的问题。


          24楼2013-12-09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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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们想在车上安装一门象“拉登”机关炮和美国休斯公司的25或30毫米“铁链”那样的反装甲人员输送车机关炮,情况就会更加复杂化。这些武器所需弹药的定货价格为每发25英磅。车上无法储存这些笨重的弹药。机关炮的发射速度为每分钟100-600发,为此车辆必须携带大量弹药,这就要为争得车内空间而竞争。炮手要想在车辆上进行行进间的有效射击,必须经过大约6周的扎扎实实的初级训练,掌握高超的技能,然后再进一步接受技术训练。这样使他成为专家。此外,若要做到有效地用机关炮射击和正确地指挥车辆,就需要有一个3人乘员组,他们必须呆在车上。如果地面上的步兵分排是8个人(这是公认的理想数量),那么车辆的载员是11个人。机关炮增强了步兵分排的力量。车长必须接受有关对车辆进行作战控制和指挥两名部属的训练。这时车长应是一名军士。步兵分排下车战斗时需要一个分排长和一个副分排长。这样,由于安装了机关炮,分排内的军士数由两名增至3名。  最后,对炮手的训练要求可能十分复杂,以致他不可能在本营内接受射击技术的训练。分排内的其他任何人大概能够在本营内受到这种训练。这是营的训练计划中的一个很复杂的问题。  对直接火力支援车来说,这些问题并不那么严重,因为它没有任务上的冲突。此种车只有一项任务,步兵连或排是根据其任务和训练要求组建起的。


            25楼2013-12-09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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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机械化步兵车辆上如果装上反装甲人员输送的机关炮,任务上的矛盾是最为严重的。车辆最有利于攻击敌人装甲人员输送车的位置,并不一定就是准备运送步兵分排最有利的位置。一项任务可能要求展开以掩护暴露的翼侧,另一项任务则需要把车辆隐蔽在灌木林内,以掩护分排的后方。这些战术上的矛盾只有通过牺牲战术效果才能得到解决。  在装甲步兵内,这种矛盾减少了,因为他们的车辆是作为战斗车辆行动的。当步兵下车时,车辆在后跟进对他们进行火力支援,同时自己也从邻近的坦克部队得到火力支援。  为避免机械化步兵车辆的这种任务上的矛盾,最能令人满意的唯一解决办法是把任务分割开来。只要在营内组建一个反装甲人员输送车排,这个问题就圆满解决了。这个反装甲人员输送车排是反坦克排的姊妹分队,装备一辆象“大弯刀”一类的装甲车,用以攻击敌人的装甲人员输送车。装甲人员输送车则可留下来去完成自已的任务——在战场上运送步兵。反对这样做的人只不过是嫌费用太高。


              26楼2013-12-09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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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早的装甲人员输送车,即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那些装甲人员输送车,能运载约50人,相当于当时一个排的人员,或装运10吨补给品。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装甲人员输送车载运的人数少得多,可能是5或6人,最多达12人。今天的步兵装甲输送车必须具有执行各种不同任务的能力。把对步兵输送车辆的需求放在优先地位有两个原因:这种车辆数量最多,超过其他任何一种变型车,至少约为10:1;其次,由于车内空间大,它是部队最需要的车辆。这样,在提供了大量的输送车辆之后,还能提供足够数量但不是理想数量的、用于执行其他任务的变型车。  搭载步兵分排人数的多少一般是衡量运载能力的主要指标。但是,当步兵装甲车辆装上一门反装甲人员输送车的火炮后,车辆任务上的矛盾即转为争夺空间的矛盾。当然,只要认真对待,这个矛盾是能够解决的。  步兵分排增加一个人就要增加对空间的需求;不仅要满足他本人对空间的需求,而且也要满足他的背包、口粮、水和弹药对空间的需求。车辆所能提供的运载能力有一个上限,这是明确的。这个上限取决于车辆的允许宽度。


                27楼2013-12-09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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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看出,步兵分排的输送车辆已经变成储存各种物品的大仓库,它是一个“高尔夫球袋”。  在研究坦克装甲防护时所遇到的那些技术限制,在研制步兵装甲车辆时也会遇到。区别在于,对步兵车辆来说运载能力是一个基本要求,而对坦克则是一个次要要求。步兵装甲车辆的装甲防护水平明显较低,尽管正在提高。因此,对运载能力的需要比较容易得到满足。


                  28楼2013-12-09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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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的装甲人员输送车可靠性很差,这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它们的可用性也差。但是这些年来在机动车辆工程方面的巨大进步,已经使步兵装甲输送车的可用性有了很大改善。图9.15指出了可用性的一些主要因素,其中每个因素又都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课题。


                    29楼2013-12-09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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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确保可用性的绝对措施是不存在的。然而,有一些能保证它的许多因素的措施,比如,平均故障间隔时间的系数可应用在悬挂和推进系统上。其结果是,可用性的明细表包含了它的许多因素的尽可能多的指标,这是可以理解的,尔后加上对某些其他有关车辆的性能的说明。这样,即使是一个绝对数据也不能加以引用,但可以规定与另一种车辆的性能进行比较。  我们所区分的三种基本类型的步兵装甲输送车,对可用性的需求略有不同。装甲步兵车辆对可用性要求最强烈。这种车辆大体上应能在它所伴随的坦克所能到达的任何地形上行驶。说在任何地形上行驶可能是言过其实,坦克因为重量和功率重量比大,能够撞倒房屋和树木而继续前进。装甲步兵车辆在这种行动中与主战坦克比高低,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因为它不可能有坦克那样的重量,即使它可能有相似的功率重量比,也是比不过主战坦克的。真正需要的是在遂行正常任务时,也就是在战场上进行火力交战和运动时能跟上坦克。这是可能遇到的技术挑战。  机械化步兵车辆的可用性并不象装甲步兵车辆的可用性那么重要。这是很幸运的,因为它的可用性几乎肯定比较低。装甲步兵车辆倾向于减轻重量,并且不管其功率重量比如何,根本不会有和坦克一样的越野性能。但是相反,它们的水上通行能力可能比坦克好。用于雪地行动时,它们的性能不可能和坦克一样好,因为它们的车底距地高较小,更容易托底。  执行内部保安任务的轻步兵对车辆可用性的要求较低,但对可用性的各个因素有不同的强调重点。事实上,这些要求的区别在某种程度上在于强调的重点不同,而不是绝对的要求。


                      30楼2013-12-09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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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存能力无疑是步兵装甲车辆基本性能中最复杂的性能。这出自一个很简单的考虑。如果我们把车辆看作是任何一种武器系统的攻击目标,那么生存概率(为武器系统的单发击毁概率的反函数)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 增大免被发现的概率,比如,可降低车辆高度或实施巧妙的伪装。   2. 增大被发现时免遭攻击的概率,比如,可以破坏敌人的攻击能力。   3. 增大遭受攻击时的生存概率,比如,可以加大装甲厚度。  一种看法认为,提高生存能力可以采取积极的和消极的两种措施。明显的积极措施是采用使敌人难以攻击的运动方法。消极措施是加大装甲厚度。  还有一种看法认为,可采用直接的和间接的两种办法。直接的方法是增大遭攻击时的生存概率,而间接的方法则是增大免被发现和免遭攻击的概率。


                        31楼2013-12-09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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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生存能力包含许多复杂的攻击手段,这些攻击手段的范围从反装甲人员输送车火炮、核辐射直至造成车辆事故。  对这些不同的攻击手段的相对强调程度,决定着三种类型步兵的不同车辆的生存能力。核、生物、化学战剂和反装甲人员输送车火炮,在执行内部治安任务的轻步兵输送车上并不强调,而在装甲步兵车辆上则处于支配地位。


                          32楼2013-12-09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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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早的装甲人员输送车装有机枪,实际上此后每辆装甲人员输送车都装了一些武器或别的装备。一般认为,这种车辆至少应具有攻击车辆近旁敌人士兵的能力,尽管使用这些武器的机会可能是比较少的。装在步兵装甲车辆上的武器可以攻击各种不同的目标,其范围从暴露的敌人士兵到装甲人员输送车,从坦克到直升机和固定翼飞机。  在这些车辆上安装反装甲人员输送车的武器在战术和组织编制上有什么意义,已经谈过了,但是安装用于攻击直升机和固定翼飞机的武器,则是一个值得特别注意的问题,这里的困难在于要提供有可能命中目标的武器系统。有两种基本的解决方法:一种方法是给具有足够射程的火炮装备一套精密的火控装置;另一种方法是提供一套简易的火控装置,而主要依靠射手以成吨的弹药构成一个敌机可能飞入的圆锥形火力网。不论在哪种情况下,车内空间、车辆重量和生产成本三者的综合将限制步兵装甲车辆的效能。打飞机是一项很复杂的任务,需要有专门的武器。步兵理所当然地要求得到防空火力的保护,但这最好由专门的武器来提供。


                            33楼2013-12-09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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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步兵装甲车辆安装某种武器后产生任务上的矛盾的问题,我们已经谈到过。要很好地劝告步兵,在对装甲车辆上的火力提出要求时,不要忽略任务上的矛盾这个问题。不能过分强调基本性能相互间的密切关系。可从两种彼此区别而又明显相关的角度,即从机械的和人的角度,来区分这些相互关系。每种情况的最终限制条件是生产成本,关于这一点不需要再说什么了。


                              34楼2013-12-09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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