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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宾筠连县城发生的离奇车祸。。。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只是站在一个小市民的角度来看待这起事故,我行得正做得端,不是谣言,不怕查水表!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1-05 22:35回复
    听我一一道来。。。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01-05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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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1-05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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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7日,在 宜宾 各论坛、贴吧、QQ空间中传播着这样一件事:筠连县沐爱镇一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将路边一位老人送到医院,老人抢救无效死亡,而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却被诬陷是撞人者,遭死者家属暴打。
        该事件受到网民热议,其中QQ空间的日志迅速被多名网友转发,24日,转发人数已超过1800人。
        但在12月27日,在宜宾本地论坛上却又出现一篇质疑的帖子:“‘离奇’的交通事故,到底是谁在造谣?”,帖子提到,“那个救人的,其实就是肇事者。”
        孰是孰非?记者进行了采访。
        一场车祸 两个版本
        “看了这个故事,我感觉如今好人确实难做。”这是网民们看了第一个版本“事件经过”后的反应。
        在该事件的第一篇网络文章中,讲述了12月17号早晨在筠连县沐爱镇百步梯(小地名)方向发生了一起意外。58岁男子潘某经过百步梯,当时晨雾较大,在没有碰撞的情况下,发现前方一名70多岁的老人突然倒地,潘某徒步半小时将老人背至沐爱医院,最终老人因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闻讯赶来,不分青红皂白将潘某暴打至昏迷。
        看到上述文章,许多热心的网民义愤填膺,其QQ空间的评论转发量迅速攀升到1800以上。
        12月26日,记者接到陌生来电及短信,称打人者有钱有势,派出所也不管,希望记者前往了解。
        但12月27日,一篇名为“筠连县沐爱镇‘离奇’交通事故的真相,到底谁在造谣?”的质疑帖出现在网上。该贴希望造谣者自重,并宣称,“肇事者是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车祸撞死了人,警方已经调查取证。网上出现的大量言论均为诋毁死者家属的谣言。”并指出,转发过千的空间文字已被发文者自己删除,质疑是否心虚?
        这个帖子一发,不少网友的态度又发生了改变。网友“蝴蝶骨”说:现在的人都学会利用网络舆论了。但无论如何真相在就不怕,坚决走司法程序,让造谣者付出代价。
        也有一些网友觉得,事情的真相,还是要等交警部门认定,“结果没出来,不发表评论,但围观也是一种力量。”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01-05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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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0日,记者联系上潘某的女儿潘凤华,当提到关于其父的网络文章时,潘凤华表示不知情,“我们都不知道那些是谁写的,都是别人告诉我们的。”
          潘凤华称,父亲被人殴打是事实,但经父亲潘某自己口述,当时骑车时确实和死者发生了擦挂,“虽然打人事出有因,但把我父亲打成那样也不对。该承担什么责任我们就承担什么责任,但打人也要承担责任。至于在网上发帖的人,有可能是打抱不平的人。”
          随后,记者回拨最初就此事件联系记者的陌生人电话,已无法接通。
          据了解,当地警方对该事件的前因后果还在调查当中,不日将公布结果。
          记者手记:
          真相扑朔迷离,每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讲述着,令事实真相不为人所知,如同电影——“罗生门”。
          但最终,当警方的鉴定报告出来以后,真相都会大白。
          在互联网上,每一个账号都是一个“自媒体”。发帖、评论、转微博……信息、观点、态度便汇入网络海洋,焕发出巨大的能量。但只有事情完全真实,经得起推敲,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反之,如果其内容不真实,哪怕描述多么骇人听闻,但最终都将被人鄙视,更甚,发文者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 程文帝 编辑 杨艳 责任编辑 蓝荣杰)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1-05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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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的,在我看来这起事故肯定不是网友们评述的那样单一!首先不管老太太家属是否确是受害人,但也不至于如此殴打肇事者,肇事者固然有错也有法律的制裁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1-05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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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挤挤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4-01-05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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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去亲人的心情能够理解,但在做出违法之事就得承担法律责任!不是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4-01-05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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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是活着的东西,即使是神我也杀给你看!


                  11楼2014-01-05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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