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地方官制,得从小往大说起。明代正式的官制只延伸到县一级,所以,就从县说起吧。
县的官职,基本上集中县衙,不同于今日各种局、各种办公室,明代的县级政府就一个衙门,知县衙门。知县无疑是这个县的老大,正七品,一个县就一个。知县的权力,应该说除了军事权,其他的都拥有,比如财政税收权、民政户籍权、教育权、司法权等。全县的户籍、钱粮、刑名案件、水利整修等等,都由知县负责。
知县有一个副手,叫县丞,是正八品。县丞的职权有哪些呢,基本上与知县没啥区别,户籍、刑名、钱粮、工程、教育都管,他就是二把手。知县出差的时候,就需要县丞代理知县的职务。
县丞之下,还有一个官,叫主簿。这个主簿,在讲中央官职的时候,n次提到。比如五寺、国子监、太医院等机构底下的办事员,都有主簿这个官职。在中央,主簿是芝麻小官,在县里,主簿却是除了知县、县丞外的三把手。
主簿是正九品,平时负责县衙所有公文文书的事务,比如上级发下来的公文,县里要交上去的文书,县里处理政务留下来的文档,审案总结的案卷,都由主簿负责。但是如果知县和县丞都出差了,主簿就可以代理知县的职务。主簿,按照字面理解,主管文书(簿),本职工作也确实如此,可以把主簿理解成县政府知县办公室主任。
县衙还有第四把手,叫典史。典史是没有品级的,不入流,但也是官而不是吏。典史专门负责缉捕、监狱,参与审判,可以把典史理解为县公安局局长兼一个县法官。历史上抗清八十一日的江阴阎应元,之前担任的职务就是典史。因为掌缉捕一事,所以指挥能力比较在行,有过实战经验,所以阎应元抗清守城,就有职务上的经验优势。如果县丞和主簿都出差了,那么典史可以兼任县丞和主簿的工作,这是文的武的都能来的工作,极能考验人的能力。但是,典史不能代理知县的工作。
按照地位不按照权力来排,县衙还有第五把手,但是这第五把手只专职管教育,就是无品级的教谕。教谕管理县学,手底下有好几名训导,教谕就是县学校长,训导就是县学教师。
县一级的官,就这五名了,下面的就是吏和差役。
吏大概一个县衙有30名到50名这个样子。按照六部的分权方式,县衙的吏员也被分为六个办公室,称作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一个房(办公室)有五六名或者七八名吏,负责专门处理这方面的事务。比如吏房专门负责衙门内吏员、差役的人事事务。户房专门负责全县的户籍和税收,所以如果是老百姓办户口的话,就要去县衙找户房的吏员办理。老百姓告状的话,就要先递状纸到县衙的刑房,由刑房的吏员安排审案时间和相关事务,所以那种直接敲大鼓,递状纸给知县的,基本上都是大冤案,所谓鸣冤击鼓。
吏之下就是差役。差役分为好几个类型,总的来说,是县衙的服务人员,负责很多事务,比如站堂、看门、看库房、看监狱、催粮收税、押解、缉捕等等。按种类有三大类,皂、捕快、壮三班。
皂基本上是县衙的服务型人员,有门子(门卫)、马夫、轿夫、灯夫、仓夫等等。捕快就是刑警,专门负责缉捕犯人,也兼职看管监狱的,这一班的头头就是捕头。捕头实际上只相当于刑警队长,离公安局长典史还差得远呢。民壮就是民兵,一个县可以有六七百人的规模,甚至更多,他们基本上负责押韵、治安巡逻,在倭寇泛滥的时代,他们还充当军队抵御倭寇,他们就相当于县联防大队。哪个地方失火了,哪个地方溃堤了,知县可以迅速召集民壮前往救援,县里出现了中级犯罪团伙,捕快对付不了的,民壮就需要出动围攻了。如果是大型团伙,就需要朝廷调官兵围剿了。
这是一个县的官职机构,五个官、几十个吏、几百个差役,各司其职,面面俱到,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县的官职,基本上集中县衙,不同于今日各种局、各种办公室,明代的县级政府就一个衙门,知县衙门。知县无疑是这个县的老大,正七品,一个县就一个。知县的权力,应该说除了军事权,其他的都拥有,比如财政税收权、民政户籍权、教育权、司法权等。全县的户籍、钱粮、刑名案件、水利整修等等,都由知县负责。
知县有一个副手,叫县丞,是正八品。县丞的职权有哪些呢,基本上与知县没啥区别,户籍、刑名、钱粮、工程、教育都管,他就是二把手。知县出差的时候,就需要县丞代理知县的职务。
县丞之下,还有一个官,叫主簿。这个主簿,在讲中央官职的时候,n次提到。比如五寺、国子监、太医院等机构底下的办事员,都有主簿这个官职。在中央,主簿是芝麻小官,在县里,主簿却是除了知县、县丞外的三把手。
主簿是正九品,平时负责县衙所有公文文书的事务,比如上级发下来的公文,县里要交上去的文书,县里处理政务留下来的文档,审案总结的案卷,都由主簿负责。但是如果知县和县丞都出差了,主簿就可以代理知县的职务。主簿,按照字面理解,主管文书(簿),本职工作也确实如此,可以把主簿理解成县政府知县办公室主任。
县衙还有第四把手,叫典史。典史是没有品级的,不入流,但也是官而不是吏。典史专门负责缉捕、监狱,参与审判,可以把典史理解为县公安局局长兼一个县法官。历史上抗清八十一日的江阴阎应元,之前担任的职务就是典史。因为掌缉捕一事,所以指挥能力比较在行,有过实战经验,所以阎应元抗清守城,就有职务上的经验优势。如果县丞和主簿都出差了,那么典史可以兼任县丞和主簿的工作,这是文的武的都能来的工作,极能考验人的能力。但是,典史不能代理知县的工作。
按照地位不按照权力来排,县衙还有第五把手,但是这第五把手只专职管教育,就是无品级的教谕。教谕管理县学,手底下有好几名训导,教谕就是县学校长,训导就是县学教师。
县一级的官,就这五名了,下面的就是吏和差役。
吏大概一个县衙有30名到50名这个样子。按照六部的分权方式,县衙的吏员也被分为六个办公室,称作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一个房(办公室)有五六名或者七八名吏,负责专门处理这方面的事务。比如吏房专门负责衙门内吏员、差役的人事事务。户房专门负责全县的户籍和税收,所以如果是老百姓办户口的话,就要去县衙找户房的吏员办理。老百姓告状的话,就要先递状纸到县衙的刑房,由刑房的吏员安排审案时间和相关事务,所以那种直接敲大鼓,递状纸给知县的,基本上都是大冤案,所谓鸣冤击鼓。
吏之下就是差役。差役分为好几个类型,总的来说,是县衙的服务人员,负责很多事务,比如站堂、看门、看库房、看监狱、催粮收税、押解、缉捕等等。按种类有三大类,皂、捕快、壮三班。
皂基本上是县衙的服务型人员,有门子(门卫)、马夫、轿夫、灯夫、仓夫等等。捕快就是刑警,专门负责缉捕犯人,也兼职看管监狱的,这一班的头头就是捕头。捕头实际上只相当于刑警队长,离公安局长典史还差得远呢。民壮就是民兵,一个县可以有六七百人的规模,甚至更多,他们基本上负责押韵、治安巡逻,在倭寇泛滥的时代,他们还充当军队抵御倭寇,他们就相当于县联防大队。哪个地方失火了,哪个地方溃堤了,知县可以迅速召集民壮前往救援,县里出现了中级犯罪团伙,捕快对付不了的,民壮就需要出动围攻了。如果是大型团伙,就需要朝廷调官兵围剿了。
这是一个县的官职机构,五个官、几十个吏、几百个差役,各司其职,面面俱到,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