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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鹏:不愿公开更多 不想再给周筱赟误导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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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晚,央视《新闻周刊》关注李亚鹏事件,白岩松点评:“真理不辩不明,慈善的账不理不清。”昨日,一直与媒体躲猫猫的李亚鹏,终于发表了他对周筱赟指责他侵吞5000多万善款的首次回应。李亚鹏声称:5322万元是用于嫣然医院建设。


1楼2014-02-25 10:39回复
    昨晚,华西都市报记者,再次连线周筱赟时,周筱赟说:“李亚鹏纯属是一个法盲!避重就轻,赌咒发誓还不如马上完整地公开全部财务数据,解众人之惑。”


    2楼2014-02-25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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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亚鹏回应:第一,从法理上来讲,我们没有公布更多的义务。现在我们公布的程度是符合国家要求的。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非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至于向社会公布则采取“适当方式”即可,所以嫣然医院并没有更多的信息公开义务。关于嫣然基金,它是专项基金,不是独立法人,中国对非独立法人的专项基金的管理并没有相关法规,但是嫣然基金仍然在红基会的要求下公布了年度审计报告。


      3楼2014-02-25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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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我们有公布更多信息的意愿,但是这种环境下公布,只是给周筱赟更多的误导公众的素材。我们并不排除公开更多信息的可能性,但是我也呼吁,当我公布的时候给我一个绿色的环境。


        4楼2014-02-25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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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筱赟反驳:就这种说法,李亚鹏纯属是法盲!请大家一定注意这么一个问题:李亚鹏的嫣然天使基金是红十字基金会下设的公募项目,不仅有明星捐款,还有大量普通公众的善款。嫣然早就开通了网络和短信捐款平台。“公开透明是公益的底线,这有什么好讨论的?只要接受捐赠,就必须财务公开,这是常识。”


          5楼2014-02-2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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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亚鹏回答《财经》记者的多种说法,可以说,李亚鹏纯属一个法盲。据《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第15条:慈善组织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捐赠财产的来源、种类、价值等接受捐赠信息;捐赠财产用途、使用效果等捐赠财产使用信息”,白纸黑字写在那里。善款为何成了个人隐私?


            6楼2014-02-2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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