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伽吒吧 关注:22,034贴子:310,463

抄写两遍僧伽吒经后的感应(亲身经历)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先简单说下我的情况。我今年29岁,2003年体检的时候发现心律不齐。2010年-2012年参加助理医师考试,每次都是差一两分。我2007年的时候有接触过佛法,我当时在外地学习针灸推拿,师傅家里是念佛的,我当时也没在意,而且也没什么信仰。我第一次接触僧伽吒经是2013年的夏天在天涯论坛里面的一个帖子上面看到的,帖子大意写的是主人公婚姻不透,总是遇不到有缘人,有人建议她抄僧伽吒经,挂经幡。我当时只是晃了一眼,也没当回事。到了9月份,考试考完后,我闲着无事,想起了僧伽吒,于是找了个日记本照着网上的经文抄写,抄到卷三的时候,我放弃了,到外地工作。中间隔了一个月,我辞掉了工作又闲着没事,于是又想到了抄经,于是到网上请了一本僧伽吒经开始抄写。抄写的前几天晚上睡觉也没做什么梦或者有奇怪的地方,我还是继续抄写。到第四天的时候,我在屋子里举哑铃锻炼,中间休息的时候我无意中摸着脉搏,看锻炼后一分钟心率有多快,突然间我发现我的脉搏没有了以前的断断续续和心脏偷停的状况,于是我又间隔几分钟测试了下,发现我的心律完整齐整了。当时激动的我直接跪下了,对着经书磕了三个头。从那以后我更精进的抄写,不到一个月,我抄写完了第一遍。


1楼2014-03-09 17:32回复
    随喜赞叹!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3-09 17:46
    收起回复
      南无阿弥陀佛!随喜功德!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03-09 18:49
      收起回复
        随喜赞叹 师兄抄经功德无量!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3-09 22:10
        回复
          随喜师兄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3-09 23:25
          回复
            随喜师兄!


            来自iPad7楼2014-03-10 00:49
            回复
              随喜师兄,我正在抄写第二遍。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4-03-10 06:08
              收起回复
                随意赞叹!功到自然成!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03-10 06:47
                回复
                  随喜赞叹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4-03-27 22:03
                  收起回复
                    随喜赞叹!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4-03-27 23:20
                    收起回复
                      阿弥陀佛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4-03-28 00:10
                      收起回复
                        随喜赞叹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大愿地藏王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4-03-29 20:36
                        回复
                          南无观世音菩萨!赞叹《僧伽吒经》殊胜无比,南无《僧伽吒经》。我也抄。


                          IP属地:四川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4-03-30 00:04
                          回复
                            随喜师兄圆满。


                            IP属地:四川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14-03-30 00:05
                            回复
                              南无阿弥陀佛,随喜赞叹!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4-03-30 02: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