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瞻远瞩;高考试题改革态势 当前,在推行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如何正视素质教育与考试的关系,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正确处理好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寻求高考改革思路、设计和完善高考改革框架。1997年9月在烟台举行的全国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副总理到会讲话,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指出,素质教育并不排斥一切考试,例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要认真总结经验,兴利除弊,不断完善;高校招生和考试的改革要加快步伐。原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同志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讲话中,全面阐述了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应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实施素质教育的涵义,以及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主要政策和措施的考虑;在谈到素质教育与考试的关系时,他指出:有的同志认为,“应试教育”的核心在于存在方式,有考试必有应付考试的办法,不取消考试,就无法摆脱“应试教育”的影响。朱开轩同志强调,我们应当把作为具体方法的考试和作为指导思想的“应试教育”区别开来。素质教育反对把考试分数作为衡量学生成绩的唯一标准,更反对把学生考试分数或升学率作为衡量教师、校长、学校工作业绩的唯一标志。素质教育不是不要考试,而是把考试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一种手段,要改革和完善考试的内容和方法,改进和完善教育评价的制度。科学的考试和测试制度,将有助于弱化“应试教育”的倾向,对推进素质教育起积极的导向作用。要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的九年成为一个完整的阶段,中间再没有间断。高考改革一直在进行之中,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 近年来,高考改革一直在进行。1990年原国家教委正式确定高中毕业会考并相应逐步减少高考科目设置的整体改革方案。这项改革的主要意图是:第一,把衡量高中毕业生的全面素质与合格考试,同以升大学为目的的选拔性高考区别开来;第二,在高中合格考试及全面质量有保证的前提下,逐步减少高考科目数量,减轻学生负担;第三,高考科目的设置权逐步交给地方和高校自身确定。这项改革的最终目标:随着各方面配套改革的条件不断成熟,高校招生工作的权力要逐步由政府为主转到高校手中。届时,高校可以根据各自专业特点自行决定考试的科目和门数;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向选择要报考的高校及专业所要求的考试科目和门数。这样,既减弱高考对中学教学只重视某些课程的“指挥棒”作用,又有利于高等学校根据自身特点选拔新生。另外,高考报名要社会化,与所在中学脱钩。同时,可考虑高考批次化,逐步改变一次高考定终身的局面。中学不应设高考辅导班、补习班,高考的补习、辅导应在社会上进行。随着高等教育事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高考还应由主要考查学生在中学阶段学了些什么,转向主要检验学生是否具有进入高等学校进一步学习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