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酷罗曼史》by尼罗 民国 强强 HE
“这个故事要讲的,是一个寂寞青年的罗曼史。”
这是俺看的第一篇尼罗文,也是最爱的一篇。主角何宝廷(字极卿,昵称七宝)。
好吧,七宝是俺最喜欢的受。这个,您就不要跟俺谈三观了,不管什么样的耽美文都不会影响俺现实生活中的任何观点的。而且,七宝是个残暴的军阀,作者是这样写的,读者也是这么认为的,没人觉得他是个好人。
七宝这样的放现实里,别说他那杀人如麻的恶性要让人离他二百里之外,光就是他那小心眼儿就让人受不了。但是放到小说里就完全不一样了,什么样的小说好看?就是人物性格塑造丰满,故事精彩啊。七宝的性格可谓塑造的太立体了。
他傲娇,女王,呆萌,二货,炸毛, 瓷娃娃外表, 美而不自知,勾引了人而不自知,阴冷,对人狠对自己更狠,反应慢,小心眼,驴脾气,暗疾,撒娇又撒泼。集各种萌点于一身,于是成为最喜欢的受受。
看完了第一遍之后,马上看了第二遍。因为这是看的尼罗的第一本小说,看第一遍的时候,实在是被故事情节震撼到了,而错过了好多萌点和伏笔。然后越看越喜欢。
“铁打的小受流水的攻”,用来形容这篇文再合适不过了。从开始恋父情节的爱上蓝拜山,到最后跟李世尧相守终生,过程是精彩连连的残酷罗曼史。
七宝爱上蓝真的就是恋父,蓝不爱他,自己又是个没什么大本事的参谋,只是想跟司令玩暧昧获得好处,没想到七宝是个狠的,直接废了他绑在自己身边。不得不说,那时候,年轻的刚刚从学校被逼成为司令的七宝,对有着温柔表面的蓝是真爱,对流里流气的李世尧那是根本不屑一顾的。
被一枪爆头的小舅舅白苏臣,可谓尼国里死的最痛快的了,充分说明了七宝的手比脑子快。小舅舅就是又一个把毒蝎子当兔子利用的炮灰,七宝对他没爱。
赵小虎对七宝是真爱,可惜七宝是宁死也对他不屑一顾。不是因为小虎的身份,而是用错了方法,对付七宝只要顺毛就行了,小虎这个傻小子竟然用强的。
小顺呢就是个分不清爱和恨的傻孩子了,对小顺谋反这一段,第一次看的时候感觉好突然,看第二遍的时候就会发现一开始就有很多伏笔了。
哈喇嘛,尼国里难得的集智慧,理智,才气和高大英俊于一身的正常人。七宝是爱他的,但不是爱情的爱,而是敬爱,父爱。哈喇嘛的离开不得不说是很睿智的,情难自己,而前方真的是绝路。七宝对身边的人是很重情的。哈喇嘛走这一段真虐心,想想他们朝夕相处了8年呢,他是七宝真正的知己。虽然1945年之后七宝能全身而退全靠哈喇嘛,但这也是七宝的本事,说明他会用人,当初为了把哈喇嘛拉拢到身边也是费了一番心思的。
当然了,重头戏就是最开始就出场,最后也未离场的正牌攻老李-李世尧师长了。曾经回头专门看七宝和老李的对手戏部分,发现老李说的每句话都经典,尤其是老李的吐糟,写的太绝了。不得不说,老李的情商很高,方法正确,所以是唯一能治的住七宝的人,当然自己也被七宝吃的死死的。
老李一开始只是看上了七宝的屁股,慢慢的才爱上他的。可谓是“外貌领进门,内在留住人”。虽然七宝的这个内在绝对没有外在好看,但是老李就是爱他的小心眼和驴脾气了。
好多人说这俩人不是真爱。哎呀,这要怎么写才能告诉你人家是真爱啊。两个人的性格就是决定了肯定不会抱着对方唧唧歪歪的说我爱你没你我会死什么的。
老李顶着十万大洋的脑袋去看七宝;七宝豁出命去跟老李野和;老李一抗日军队的师长,弄张良民证就上了火车去日本人的宾馆里看七宝;七宝不顾所有人的阻拦,死活要回内地找老李。这些,都是真爱的不能再真的。
这篇文里故事太多太精彩了, 也是萌点最多的文。
七宝自己给自己下春药被人上了;
七宝二十多岁就说“养老,养着养着就老了”;
七宝整天“我不想活了”;
七宝玩佛珠差点把自己眼睛抡瞎了;
七宝一言不发,挨个给在场的日本人一人一耳光;
七宝教育老李语言要文明:“别他妈的污言秽语了!我操你祖宗!”;
七宝不修边幅,说话心不在焉;
七宝意志坚韧,手掌穿钉两日两夜不求饶;被打的就剩一口气了,还能一个眼神就吓退打他的士兵;二话不说自己给自己戒毒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