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错峰限行”时段工作日的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6∶30—18∶30时段。二、“错峰限行”范围1、浙A号牌机动车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不含。2、非浙A号牌机动车上述“错峰限行”区域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三“错峰限行”规则1、浙A号牌机动车在工作日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对应规则为:星期一: 1和9禁止通行;星期二: 2和8禁止通行;星期三: 3和7禁止通行;星期四: 4和6禁止通行;星期五: 5和0禁止通行。2、非浙A号牌机动车工作日期间实行机动车全号段禁行。3、其他规定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尾号实施“错峰限行”。4、下列车辆不受限行(1)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快运车辆;(2)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