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本来想看《风中新娘》的,结果看到一半网络出了问题。干脆打开电脑里的视频。琉森马五,琉森马六。一直看到现在。屏幕上满脸皱纹的阿巴多,用他并不美的身形幻化出美的极致。
前一阵子因为一些个人原因,完全不想碰古典。想把自己重新溺死在摇滚里,却慢慢发现,当年对摇滚的狂热,早已经沉淀为一种与老友叙旧似的相知与平静。除了对摇滚本身的爱,我知道那感情之中更多的是一种念旧的柔情。当过去的一切不足以再喂养我,承认舍弃有什么不好的呢。我无比珍视摇滚曾带给我的那种共鸣,那种直接的疯狂在暗无天日的抑郁里给我打开了未来的门,在那些孤独的时日,摇滚曾是我唯一的依靠。然而,当我感受过古典的震撼与博大之后,我无法再欺骗自己说摇滚是我此生不变的挚爱,尽管我曾对这一点抱有不可动摇的信心。
不只是对音乐。一切感情都是这样的。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没有什么比感觉更加真实。如果你认为真实是最可贵的,那你就必须承认你的感觉是最值得尊敬的,而责任、道德约束往往只是更low的存在,因为它们为了全体利益的最大化逼你作假。为什么要觉得它高贵?因为让人相信它是高贵的能让整体受到的伤害最小而获利最大。当我们谴责道德败坏的人时,有多少是出于害怕自己被这样的人如此对待的心理?当我们称赞道德楷模时,有没有一种希望这样的人多起来自己便可更加安全甚至获利更多的心理?显然用这些来捆绑一个人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卑鄙的,因为公有的私心并不等于公心,更不能使私心变得高尚。
回想过去总是一件令人难堪甚至作呕的事。反理性的冲动有时能造就美,但更多的时候留下的只是回忆里永存的污点。一个人难免对自己的过去感到可笑——这倒也好,否则他一定是在原地踏步。我一直自认为是一个理性不足激情有余的人,可怕的是,过去我却一直对此颇以为傲。长时间以来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因为从未经历过“快乐的猪”的阶段才不能够在逻辑上接受理性与激情冲撞的疼痛。然而这半年来我反复回想初高中时期的自己——懒惰地、完全拒绝运用理智地让自己沉溺于痛苦之中不愿自拔,与一头躺在泥塘里打滚的猪有什么两样呢?难道仅仅因为直观地感觉痛苦比快乐来的高贵么?Bullshit!那种痛苦在那个特定的时期对你来说就是快乐。未经理性的痛苦和不经大脑的快乐根本是一回事。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那么或许就是充满激情的痛苦中你的确提出了关于生存的种种问题——只可惜你只是用激情在推演,而非用理性去分析。这样,哪怕苦苦追寻,你所推知的答案也不过再次沦为痛苦着的意欲进一步扩大它自身的工具。
昨天早上一觉醒来,删掉了手机上的一个从去年七月一直用并且是最最喜欢没有之一的社交app,只为了切断能够和某一个人联系的唯一方式。我从来不认为爱有什么高尚的地方。它只是一种迷狂。其他任何人们喜欢和它连带提起的概念,例如平等、尊重、忠诚、理性之类的,根本与爱无关。正是因为人们见识到了爱的危险,所以才把这些概念和爱扯上关系,希望它们能保护自己免受伤害。对于我来说,爱不过是一种分泌物罢了。我只需要一个虚设的对象来承接这些代谢废物,而不是某一个特定的人。把自己的心交给别人是危险的。正是通过你的需求,别人才能够辖制你、摆布你。你要的越多,欲望越大,你就越是被别人抓得牢。当你能够不依赖别人而自我满足的时候,一切枷锁和镣铐都将失效。
自由,并不是任性妄为。听从本能的欲望满足自己绝不是自由,而是自由最明显最首要的限制。当我急切的爱欲,口腹之欲,懒惰歇息之欲控制我,我才感到不能听从自己意志的有限性。如果我要的不是那么多,我本来可以得到的更多些。感性与欲求就像是无知盲动的群众,而你的理智正是那个可以辨别好坏的统帅。没有人生下来就是怎样的,叔本华的bullshit不知给多少软弱的人找到了心安理得的高尚借口。只会抱怨自己生来如此的人不过是跳脚骂街的小丑做派。人的一生就是要去成为他自己,并在这一过程中学会如何去死。
这不是一个没有心的人。抛下珍贵的东西总是会令人心碎的。无论是过去的喜好,分手的情人,远去的理想,还是猝然出现却遥不可及的爱恋。这四者,几乎曾占据了我的全部。现在我却要将它们全部抛下。我不得不忍受它们撕裂我的痛苦——为了能在与无数生命一起奔向死亡的同时,靠近我自身。
“让我们歌唱那与爱情和艺术一起离去的;让我们比瞬息的别离更快些。”
前一阵子因为一些个人原因,完全不想碰古典。想把自己重新溺死在摇滚里,却慢慢发现,当年对摇滚的狂热,早已经沉淀为一种与老友叙旧似的相知与平静。除了对摇滚本身的爱,我知道那感情之中更多的是一种念旧的柔情。当过去的一切不足以再喂养我,承认舍弃有什么不好的呢。我无比珍视摇滚曾带给我的那种共鸣,那种直接的疯狂在暗无天日的抑郁里给我打开了未来的门,在那些孤独的时日,摇滚曾是我唯一的依靠。然而,当我感受过古典的震撼与博大之后,我无法再欺骗自己说摇滚是我此生不变的挚爱,尽管我曾对这一点抱有不可动摇的信心。
不只是对音乐。一切感情都是这样的。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没有什么比感觉更加真实。如果你认为真实是最可贵的,那你就必须承认你的感觉是最值得尊敬的,而责任、道德约束往往只是更low的存在,因为它们为了全体利益的最大化逼你作假。为什么要觉得它高贵?因为让人相信它是高贵的能让整体受到的伤害最小而获利最大。当我们谴责道德败坏的人时,有多少是出于害怕自己被这样的人如此对待的心理?当我们称赞道德楷模时,有没有一种希望这样的人多起来自己便可更加安全甚至获利更多的心理?显然用这些来捆绑一个人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卑鄙的,因为公有的私心并不等于公心,更不能使私心变得高尚。
回想过去总是一件令人难堪甚至作呕的事。反理性的冲动有时能造就美,但更多的时候留下的只是回忆里永存的污点。一个人难免对自己的过去感到可笑——这倒也好,否则他一定是在原地踏步。我一直自认为是一个理性不足激情有余的人,可怕的是,过去我却一直对此颇以为傲。长时间以来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因为从未经历过“快乐的猪”的阶段才不能够在逻辑上接受理性与激情冲撞的疼痛。然而这半年来我反复回想初高中时期的自己——懒惰地、完全拒绝运用理智地让自己沉溺于痛苦之中不愿自拔,与一头躺在泥塘里打滚的猪有什么两样呢?难道仅仅因为直观地感觉痛苦比快乐来的高贵么?Bullshit!那种痛苦在那个特定的时期对你来说就是快乐。未经理性的痛苦和不经大脑的快乐根本是一回事。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那么或许就是充满激情的痛苦中你的确提出了关于生存的种种问题——只可惜你只是用激情在推演,而非用理性去分析。这样,哪怕苦苦追寻,你所推知的答案也不过再次沦为痛苦着的意欲进一步扩大它自身的工具。
昨天早上一觉醒来,删掉了手机上的一个从去年七月一直用并且是最最喜欢没有之一的社交app,只为了切断能够和某一个人联系的唯一方式。我从来不认为爱有什么高尚的地方。它只是一种迷狂。其他任何人们喜欢和它连带提起的概念,例如平等、尊重、忠诚、理性之类的,根本与爱无关。正是因为人们见识到了爱的危险,所以才把这些概念和爱扯上关系,希望它们能保护自己免受伤害。对于我来说,爱不过是一种分泌物罢了。我只需要一个虚设的对象来承接这些代谢废物,而不是某一个特定的人。把自己的心交给别人是危险的。正是通过你的需求,别人才能够辖制你、摆布你。你要的越多,欲望越大,你就越是被别人抓得牢。当你能够不依赖别人而自我满足的时候,一切枷锁和镣铐都将失效。
自由,并不是任性妄为。听从本能的欲望满足自己绝不是自由,而是自由最明显最首要的限制。当我急切的爱欲,口腹之欲,懒惰歇息之欲控制我,我才感到不能听从自己意志的有限性。如果我要的不是那么多,我本来可以得到的更多些。感性与欲求就像是无知盲动的群众,而你的理智正是那个可以辨别好坏的统帅。没有人生下来就是怎样的,叔本华的bullshit不知给多少软弱的人找到了心安理得的高尚借口。只会抱怨自己生来如此的人不过是跳脚骂街的小丑做派。人的一生就是要去成为他自己,并在这一过程中学会如何去死。
这不是一个没有心的人。抛下珍贵的东西总是会令人心碎的。无论是过去的喜好,分手的情人,远去的理想,还是猝然出现却遥不可及的爱恋。这四者,几乎曾占据了我的全部。现在我却要将它们全部抛下。我不得不忍受它们撕裂我的痛苦——为了能在与无数生命一起奔向死亡的同时,靠近我自身。
“让我们歌唱那与爱情和艺术一起离去的;让我们比瞬息的别离更快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