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女子,她红衣加身,色彩盈丽如阳光,有着磊落英气和飞扬的眉目,有着灿然的眼神和明朗的笑容,有着可爱刁蛮与自以为是任性。。
她是金枝玉叶,贤淑尊贵
她是大家闺秀,知书打礼
她是小家碧玉,儿女情长
那她?
她是马背上长大的女子,让那些贤淑尊贵、知书打礼、儿女情长见鬼去吧!
她要骑着马在草原上疯跑,因为安份守已从来不是她的作风,她要女扮男装混入商队,谁说女子如男,她要在深陷敌军时出口成“章”,
“你这臭猪都不如的淫贼,劫人财物,淫辱妇孺,定遭天打雷劈,暴尸荒野,死无全尸,绝子绝孙!”
外加一大口唾沫,张牙舞爪你又能奈我何?害怕?那是什么东西~!
这个女子好可怕,但也好可爱。
她看不惯他,所以,一见面就怒目相向,斗嘴斗不停,不服气就下药,让他差点一命呜呼,发脾气了就对他拳脚相加,管你是对还是错。还要口口声声的骂他是淫贼,采花大盗,像一个孩子,不问原因,不想后果,固执的耍着脾气。
而他,不明原因,不问所以,只是无奈的摇摇头,任由她胡作非为,无理取闹,一点嗔怪,一点宠溺,包容了她不可一世的任性和小小的霸道。她还只是个孩子,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然后,有一天,一个铬印,铬在了她的身上,也铬进了她的心里。
她爱上他,以她的任性、执着、霸道,以及小小的自以为是和不知所措。
记得那一次他将她从连晋手中救回,却被她拳脚相加,怒目相向,不由得拂袖而去。
她在后面咬着牙,红着眼,道:“我伤到脚你都不理我,我从来没见过这样救人的.....”声音里有着几分的幽怨,几分的无奈。说着说着,眼泪就掉下来,
他回过头,看她眼泪一滴滴落下,溅到地上,滴穿了他石头般的坚硬心肠。
“好多事你没见过,我怎么解释给你听,你见过咸蛋超人没?”
他是真的有在生气的,只是她的眼泪让他生不出半点恨意,于是不知何时起开始逗她。眼神也变得宠溺而温柔。
看到这里,我不禁有些开心的微笑,从头至尾,我们何曾看见过他容忍别人的任意妄为,赵倩他给予的是保护,赵雅他给予的是认同,琴清他给予的是重视,只有她,这个名叫乌廷芳的女子,他原谅她的恶作剧,他忍耐她的霸道,他从头至尾包容她的任性,她的坏,他宠的,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一种坏。
只是爱情,会很甜,也会很痛。出乎她所能预料。
面对死亡,她没得选择。她将他拱手相让。
面对背叛,她负气离家,她与他擦身而过。
面对伤害,她一心求死,她为他输掉一生。
人生若只如初见,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一次死里逃生,他再次遇见她,那个任性得不可一世女子。
“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什么廷芳,我叫凤菲。”声音有礼、客气、疏远,不留余地。
“你明明叫乌廷芳,为何要叫自己凤菲呢?”
她别开眼,深深的呼吸,为什么这几个字听起来那么遥远,远到好像是上辈子有人这样叫过自己。
“我不知道你和这个乌廷芳有何关系,总之我绝不是你所说的那个人,希望你以后别再认错人。”没有了纯纯的笑,没有了无心机的闹,世上在也没有了一个叫乌廷芳的女子。他从来不爱她,那她叫什么又有什么所谓呢?
“你可以不承认,但是有一样东西是永远也不会变的,这个印是我当天不小心烙上去.”
乌家堡的牧场上,有她阴谋得逞的得意和自食其果的懊恼,一旁还有他的惊慌失色和无可奈何的责备,洋溢着暖洋洋的气息。
“即使你不承认自己是乌廷芳,但是这个印永远不会变,永远不会消失。”
世事就是这样,发生了,永远不能当没发生过。
她背对着他,倔强的咬住唇,轻轻的颤抖着。她已不是那个不识人间愁滋味的女孩了,她配不上他。
“廷芳。”
她甩开他的手,噙着泪,红着眼,给出了答案。
只是,多可怜,也多可笑。他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却无言以对。
她是乌廷芳,她不是凤菲,可那又能如何。在他的心里永远思念着另外一名女子。自己根本不用争就已经输。
“廷芳,你可不可以听我说。”
背对着他,任泪水模糊眼睛。
“在咸阳城内,还有一个女子在等你回去。”声音哽咽,决绝。但她还是没有哭。
承认爱一个人,很难。
承认为他嫉妒,也很难。
她都做到了。
有时我会想,她何苦要将话说得不留余地,何苦提醒他心里的那一个人不是自己,何苦为他做了那么多却不求回报。因为自卑,因为自己已非完壁之身?
不是,都不是,因为她爱他,所以固执选择了成全,她不想他为难。
她依然是那天那个善良的倔强女子呵......
在生死边缘,她终是等到那句迟到的承诺。
“.....我一定要你做我老婆.....”
至苦和至乐,都是他给的。
她淡淡的笑了,眼角闪着泪光。
爱他如果是含笑饮毒酒,她一饮而尽,永不言悔。
只不过,幸福匆匆,弹指间,幻灭。
“少龙,让我去,.....你再不救她,她会死的。”
这比真相更残忍。
她爱他,所以要为他披上尖锐的铠甲,浪迹天涯......
每一次,她总是固执的认为她给就是他需要的,总是不说一声任性的逃走,总是霸道的用思念折磨着他......
他已经逃避过一次,这一次,他不逃,所以她也不准。
“I LOVE YOU.”
他要执子之手,与子揩老。
“项大哥。”
眼中的那颗泪终于掉下来了,她舍不得放弃。她是那么不顾一切的爱着他。
他紧紧拥抱这个伤痕累累的女子,像是要把她揉进身体里,一辈子也不会放开。
他是爱她的,从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就爱上那个娇纵任性的傻丫头。
尽管她不如她睿智不如她知书达礼不如她典雅高贵,也永远学不会那一句“I LOVE YOU.”
却足够的冲动足够的任性足够自以为是,说不给就不给,说不放就不放,强悍地拒绝示弱。
他招架不住她的泪水,这个爱惨自己的女子。
爱情是含笑饮毒酒,我一直以为琴清是他的那杯酒,殊不知,原来那杯酒的名字叫廷芳。不会让人肝肠寸断,却会让人念念不忘。
公元前二零六年,西楚霸王项羽火烧咸阳,杀秦幼帝子婴,秦国灭亡,后世传唱。
他的父亲叫项少龙,而母亲只有一个名字,叫乌廷芳。
一直很喜欢寻秦记,一直认为少龙爱的是廷芳,本来只打算写一个短篇,谁知越写越难以收拾,啰里啰嗦了长长的一大篇, 以娱大众吧。
她是金枝玉叶,贤淑尊贵
她是大家闺秀,知书打礼
她是小家碧玉,儿女情长
那她?
她是马背上长大的女子,让那些贤淑尊贵、知书打礼、儿女情长见鬼去吧!
她要骑着马在草原上疯跑,因为安份守已从来不是她的作风,她要女扮男装混入商队,谁说女子如男,她要在深陷敌军时出口成“章”,
“你这臭猪都不如的淫贼,劫人财物,淫辱妇孺,定遭天打雷劈,暴尸荒野,死无全尸,绝子绝孙!”
外加一大口唾沫,张牙舞爪你又能奈我何?害怕?那是什么东西~!
这个女子好可怕,但也好可爱。
她看不惯他,所以,一见面就怒目相向,斗嘴斗不停,不服气就下药,让他差点一命呜呼,发脾气了就对他拳脚相加,管你是对还是错。还要口口声声的骂他是淫贼,采花大盗,像一个孩子,不问原因,不想后果,固执的耍着脾气。
而他,不明原因,不问所以,只是无奈的摇摇头,任由她胡作非为,无理取闹,一点嗔怪,一点宠溺,包容了她不可一世的任性和小小的霸道。她还只是个孩子,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然后,有一天,一个铬印,铬在了她的身上,也铬进了她的心里。
她爱上他,以她的任性、执着、霸道,以及小小的自以为是和不知所措。
记得那一次他将她从连晋手中救回,却被她拳脚相加,怒目相向,不由得拂袖而去。
她在后面咬着牙,红着眼,道:“我伤到脚你都不理我,我从来没见过这样救人的.....”声音里有着几分的幽怨,几分的无奈。说着说着,眼泪就掉下来,
他回过头,看她眼泪一滴滴落下,溅到地上,滴穿了他石头般的坚硬心肠。
“好多事你没见过,我怎么解释给你听,你见过咸蛋超人没?”
他是真的有在生气的,只是她的眼泪让他生不出半点恨意,于是不知何时起开始逗她。眼神也变得宠溺而温柔。
看到这里,我不禁有些开心的微笑,从头至尾,我们何曾看见过他容忍别人的任意妄为,赵倩他给予的是保护,赵雅他给予的是认同,琴清他给予的是重视,只有她,这个名叫乌廷芳的女子,他原谅她的恶作剧,他忍耐她的霸道,他从头至尾包容她的任性,她的坏,他宠的,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一种坏。
只是爱情,会很甜,也会很痛。出乎她所能预料。
面对死亡,她没得选择。她将他拱手相让。
面对背叛,她负气离家,她与他擦身而过。
面对伤害,她一心求死,她为他输掉一生。
人生若只如初见,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一次死里逃生,他再次遇见她,那个任性得不可一世女子。
“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什么廷芳,我叫凤菲。”声音有礼、客气、疏远,不留余地。
“你明明叫乌廷芳,为何要叫自己凤菲呢?”
她别开眼,深深的呼吸,为什么这几个字听起来那么遥远,远到好像是上辈子有人这样叫过自己。
“我不知道你和这个乌廷芳有何关系,总之我绝不是你所说的那个人,希望你以后别再认错人。”没有了纯纯的笑,没有了无心机的闹,世上在也没有了一个叫乌廷芳的女子。他从来不爱她,那她叫什么又有什么所谓呢?
“你可以不承认,但是有一样东西是永远也不会变的,这个印是我当天不小心烙上去.”
乌家堡的牧场上,有她阴谋得逞的得意和自食其果的懊恼,一旁还有他的惊慌失色和无可奈何的责备,洋溢着暖洋洋的气息。
“即使你不承认自己是乌廷芳,但是这个印永远不会变,永远不会消失。”
世事就是这样,发生了,永远不能当没发生过。
她背对着他,倔强的咬住唇,轻轻的颤抖着。她已不是那个不识人间愁滋味的女孩了,她配不上他。
“廷芳。”
她甩开他的手,噙着泪,红着眼,给出了答案。
只是,多可怜,也多可笑。他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却无言以对。
她是乌廷芳,她不是凤菲,可那又能如何。在他的心里永远思念着另外一名女子。自己根本不用争就已经输。
“廷芳,你可不可以听我说。”
背对着他,任泪水模糊眼睛。
“在咸阳城内,还有一个女子在等你回去。”声音哽咽,决绝。但她还是没有哭。
承认爱一个人,很难。
承认为他嫉妒,也很难。
她都做到了。
有时我会想,她何苦要将话说得不留余地,何苦提醒他心里的那一个人不是自己,何苦为他做了那么多却不求回报。因为自卑,因为自己已非完壁之身?
不是,都不是,因为她爱他,所以固执选择了成全,她不想他为难。
她依然是那天那个善良的倔强女子呵......
在生死边缘,她终是等到那句迟到的承诺。
“.....我一定要你做我老婆.....”
至苦和至乐,都是他给的。
她淡淡的笑了,眼角闪着泪光。
爱他如果是含笑饮毒酒,她一饮而尽,永不言悔。
只不过,幸福匆匆,弹指间,幻灭。
“少龙,让我去,.....你再不救她,她会死的。”
这比真相更残忍。
她爱他,所以要为他披上尖锐的铠甲,浪迹天涯......
每一次,她总是固执的认为她给就是他需要的,总是不说一声任性的逃走,总是霸道的用思念折磨着他......
他已经逃避过一次,这一次,他不逃,所以她也不准。
“I LOVE YOU.”
他要执子之手,与子揩老。
“项大哥。”
眼中的那颗泪终于掉下来了,她舍不得放弃。她是那么不顾一切的爱着他。
他紧紧拥抱这个伤痕累累的女子,像是要把她揉进身体里,一辈子也不会放开。
他是爱她的,从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就爱上那个娇纵任性的傻丫头。
尽管她不如她睿智不如她知书达礼不如她典雅高贵,也永远学不会那一句“I LOVE YOU.”
却足够的冲动足够的任性足够自以为是,说不给就不给,说不放就不放,强悍地拒绝示弱。
他招架不住她的泪水,这个爱惨自己的女子。
爱情是含笑饮毒酒,我一直以为琴清是他的那杯酒,殊不知,原来那杯酒的名字叫廷芳。不会让人肝肠寸断,却会让人念念不忘。
公元前二零六年,西楚霸王项羽火烧咸阳,杀秦幼帝子婴,秦国灭亡,后世传唱。
他的父亲叫项少龙,而母亲只有一个名字,叫乌廷芳。
一直很喜欢寻秦记,一直认为少龙爱的是廷芳,本来只打算写一个短篇,谁知越写越难以收拾,啰里啰嗦了长长的一大篇, 以娱大众吧。